住房承諾書(通用5篇)
住房承諾書 篇1
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申請家庭成員已知曉我市申請廉租住房政策,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愿意遵守國家和我市廉租住房管理相關規定,現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我們已如實填寫和申報有關材料,保證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情況,同意按照有關的管理規定取消申請資格,退還已領取的租金補貼,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補齊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標準租金的差額,5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若情節嚴重同意按有關規定接受行政或刑事處罰。
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同意并授權,市、區(開發區)、街(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查資格條件時,向有關單位(如社保、工商、稅務、公安、公積金等)和個人收集、比較及核對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信息資料;同意并授權擁有本人及家庭成員個人信息、資料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向有關審查管理部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的相關信息資料。
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愿意嚴格遵守以上承諾,并承擔違反承諾的責任和后果。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住房承諾書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本人已根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的條件申請入住保障性住房,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本人所申報的情況全部屬實,提交的所有證件及證明文件真實有效,本人對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如有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查實,五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二、本戶入住保障性住房后,保證將原租住直管公房、單位公房退交出租單位。
三、本戶入住保障性住房后,如家庭的住房、收入等情況發生變化,本戶應及時告知住房保障、街道(社區)等政府相關部門,并接受核查。經核查后不符合條件的,同意無條件退出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四、本戶入住保障性住房后,將嚴格按照保障性住房有關規定和管理單位要求使用住房,如有違反規定行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并接受處理。
特此承諾!
承諾人:___________
本承諾一式4份,承諾人、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受理社區、租賃管理辦公室各持1份。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承諾書 篇3
本人是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職業/無業者),現將基本情況申報如下:
1、月收入為__元
2、住房
3、商業用房建筑面積每月收益__元; 當年個人年收入共計__元
本人對以上事項予以承諾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查出有不實申報,本人愿按相關規定退回違規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承諾人:
日期:
住房承諾書 篇4
本人嚴格遵守《__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承諾所填寫的收入、住房情況及提供的相關材料真實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納稅、社會保險費繳納等情況。經審核,填寫的內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實,自愿退出已租賃的房屋,承租期間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3倍繳納租金,5年內不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本人承諾嚴格遵守公共租賃住房相關規定,服從房管人員的管理,按照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如有違反自愿在承租期間按公共租賃住房年租金標準的3倍繳納罰款,承租期間,本人及家庭成員,發生因非房屋質量問題的意外,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承諾因違反公共租賃住房相關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有關約定,房屋管理單位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內的物品,未能按期搬離的,自愿放棄物品所有權,并同意房屋管理單位單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諾人:
住房承諾書 篇5
申請人自愿購買保障性住房有限產權并作出如下承諾:
一、已閱知會昌縣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實施方案,保證填寫和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等情況的,同意取消本次申購資格,自愿退出選購的保障性住房,并接受相應處理,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二、本人保證所購買的保障性住房,只用于自住,決不用于投資或投機,保證不設定除保障性住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其他抵押權;不改變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房屋用途;如有閑置、私自出售、出租、出借或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將自愿退房并接受相應處理,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三、本人保證購買的保障性住房,5年(自取得房產證之日起5年)不再購買其他住房。因特殊原因,取得其他住房或確需轉讓的,同意政府按原價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回購,同時按公租房租金價格4。4元/m﹒月補交已入住期間的租金。
四、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后,補交成本價與綜合價的差價,按規定繳交稅收后辦理完全產權,若超過五年補交差價,同意差價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
五、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后,自愿將租住的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在規定內退出,停止原享受
的住房保障待遇,如有違反自愿相關處理。
六、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5年內,若有與原申報收入明顯不符的高消費行為時,將主動向房管部門作出說明,并自覺接受資產核查、公示。如有違反自愿接受相應處理并5年內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七、本人保證在配售取得房號后,在規定時間內交清購房款辦理交房手續并入住。未按期交清購房款,愿接受政府沒收定金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等處罰措施。
八、本人保證入住該保障性住房后,服從相關部門的管理,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并積極配合對使用情況的監督核查,并如實說明情況。
本人購買保障性住房中,如有違反上述承諾行為的,自愿接受相應處理和處罰,并同意作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
承諾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