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精選9篇)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1
20xx年新春佳節即將來臨,為共同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節日氛圍,推進移風易俗,共度新春佳節,本人鄭重承諾:
一、遵規守法,從自身做起。自覺遵守《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堆燃旺火和焚燒祭祀用品的決定》,不在禁燃禁放區域內燃放、買賣、儲存煙花爆竹。
二、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堅持“厲行節約,告別陋習”,養成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揚時代新風,即刻行動起來,爭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積極宣傳和引導親朋好友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不銷售、不購買、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及時勸阻、舉報售賣燃放行為。
四、積極配合,從大家做起。全力配合各單位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管理等工作,共同維護美好家園環境。
承諾人:
20xx年2月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2
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嚴重污染空氣質量,而且造成諸多安全隱患。海寧作為江南水鄉,風景秀美、經濟發達,維護城市平安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不容有失的千鈞重任,更是每一名黨員干部肩負的責任。為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劃定區域內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承諾做到:
一、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賣禁放規定,做模范帶頭的踐行者。在規定區域內,黨員經營戶帶頭不銷售,黨員干部帶頭不燃放,主動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帶領身邊群眾自覺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在群眾中作身體力行、模范帶頭的表率。
二、積極選擇綠色環保節慶方式,做移風易俗的先行者。帶頭移風易俗,倡導選擇電子喜慶音樂、鮮花裝飾、低碳出游等新穎時尚節慶方式,選擇電子爆竹等安全環保節慶道具,引領綠色健康的節慶新風尚。
三、踴躍參加平安志愿服務活動,做城市安全的守望者。帶頭參加平安志愿者巡邏,積極開展巡查排查,主動舉報違法銷售、儲運煙花爆竹的行為,踴躍參與“三民”大走訪、“兩地雙服務”等活動,及時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守衛城市安全、服務人民群眾。
四、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做文明社會的傳播者。積極向家庭成員、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雙禁”的政策規定,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充分發揮微博微信等網絡自媒體作用,積極宣傳“雙禁”工作,傳播文明社會正能量。
讓我們共同努力,點燃文明之火,培育禮儀之花,為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承諾人:
20xx年2月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3
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空氣、影響市容、易引發火災。為深入推進我鄉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讓九龍山的天空更蔚藍、空氣更清新、鄉村更寧靜、環境更優美,我們承諾:
一、遵規守法,從自己做起。自覺遵守《新余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工作意見》,不違規運輸、存儲、銷售、購買、燃放煙花爆竹,愛護市容環境,維護鄉村秩序,爭做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展示優良素質,樹立良好形象。
二、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進入新時代、崇尚新時尚、打造新民俗,堅持“厲行節約,告別陋習”,以電子爆竹置換煙花爆竹,以鮮花、黃絲帶置換紙錢,大力營造文明、守法、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新風尚。
三、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積極宣傳和倡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勸導家人、鄰里和親友響應倡議,不銷售不購買、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禁燃”法規的行為,主動勸阻,積極舉報,共同保護環境。
承諾人:
20xx年2月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4
為貫徹落實《關于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全縣煙花爆竹臨時禁售工作實施方案》等規定要求,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本單位特作如下承諾:
1、認真學習禁售的內容,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
2、自覺遵守規定,在年1月13日至年3月15日期間內,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售煙花爆竹。
3、自覺下架零售店(點)內煙花爆竹,封存、盤點,按文件要求落實相關工作。
4、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儲存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值班值守,每日進行巡查檢查,確保儲存安全。
5、積極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動教育、勸說親朋好友自覺遵守規定。
6、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宣傳工作。
7、若有違反禁售規定行為,自愿接受相應處罰。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5
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存在著危險性,極易發生事故。為切實防范和杜絕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鄭重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經營。
二、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安排專人負責、專店(柜)銷售,不超量存放;不在住宅內經營,銷售人員經培訓合格后進行銷售;銷售及存放場所配備數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張貼明顯的警示標志。
三、專營從合法批發單位購進的煙花爆竹,不擅自從其他任何渠道進貨,不經銷非法違法生產的土制煙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經營場所內經營,不沿街擺放,不到集貿市場擺攤或走街串巷流動銷售。不在公眾場所和經營場所50米以內的`區域試放煙花爆竹。
五、不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涂改、出借、轉讓、出租。
六、自覺接受安監、市監、公安等有關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認真開展隱患自查活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要求及時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認真履行以上承諾,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應責任,接受有關處罰。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我作為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按照旗公安局的要求,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旗關于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積極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企業(單位)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并鄭重承諾:
一、合法經營,依法取得按期換領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二、嚴格執行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規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四、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照從業人員比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五、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持正上崗。
六、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
七、發生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事故上報程序了要求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不瞞報、漏報、遲報和謊報。
八、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做到與主體工程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入使用。未經安監部門不得建設和投入使用。
九、建立并嚴格執行采購、銷售流向登記制度,健全購銷臺賬及檔案。
十、庫房管理、儲存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產品,不采購和銷售非法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含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產品,不違規儲存、A級產品。
十一、采用自備專用車輛或委托有相應危貨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配送服務。
十二、不以任何形式、名義承包或出租經營項目、場所。
十三、不以任何形式、名義承包或出租經營項目、場所。
十四、制定煙花爆竹事故就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及進修訂,并按照規定配備應急救的援器材。
十五、完成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方面的有關工作人員。、
十六、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自愿接受有關部門依法予以的處罰。
企業(單位)
蓋章: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7
為了規范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經營行為,明確零售點安全責任,保證安全經營,自愿簽訂安全經營責任承諾書,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和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誠信守法經營。
二、嚴格按照《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六統一”的經營要求,不哄抬物價,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區銷售、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
三、嚴格按照《安全經營手冊》進行規范經營,嚴禁向14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若有違背后果自負。
四、嚴格遵守供銷社關于零售點設置的各項要求,做到專人、專柜(專店)、一證一點銷售。不離點經營,不沿街擺賣,自覺接受安監、公安、工商、質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五、營業場所禁止吸煙,產品必須存放顧客伸手觸摸不到的柜內,并規范張貼明顯的嚴禁煙火的標志,向消費者宣傳安全燃放常識。
六、負責所在區域內的市場監督和打假舉報工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安監、公安、供銷、工商及專營公司的安全檢查和打假查處工作。
七、嚴格遵守和落實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項措施,消防設置齊備,從業人員熟悉并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證上崗。
八、不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涂改、出借、轉讓。
九、經營期內發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責任承諾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安全經營責任承諾書一式三份,安全責任承諾人、鎮安監辦、鎮派出所各執一份。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8
本經營戶自今日起嚴格配合蔡廟鎮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經營有關規定,特承諾如下:
1、本戶嚴格遵守太和縣安監局、蔡廟鎮政府有關煙花爆竹經營事宜,若有違法違規行為,自愿接受鎮政府相關處理。
2、在取得經營許可證件后,本戶嚴格遵守一點一證經營,不搞店外店,不搞混合兜售,一屋多用,不另設煙花炮竹儲存倉庫;節日期間不私自在戶外搭建臨時售賣臺,不私自流動銷售。
3、本戶在經營期間,接受蔡廟鎮安監中隊日常巡查,在巡查中一旦被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自愿接受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處罰,并且隔年不得繼續申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4、在上級(縣安監局)抽檢過程,一旦被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扣除所繳納押金,并列入蔡廟鎮經營許可戶黑名單。
5、未盡事宜,由蔡廟鎮安監中隊負責解釋。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煙花爆竹經營出售承諾書 篇9
為保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安全,履行法律賦予的安全生產職責,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全面做好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服從安監部門的監管,守法經營,嚴格管理。
2、不出租、出借、轉讓或偽造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3、不采購、銷售不符合質量、包裝標準要求和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4、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制度。
5、向零售經營戶銷售的煙花爆竹品種和數量,不超過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
6、不向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