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規范辦學行為承諾書范文(通用3篇)
教師規范辦學行為承諾書范文 篇1
教育是神圣的,教師的職業道德是崇高的,教師的責任是重大。教育的復興、民族的進步、國家棟梁的培養有賴于我們教師——教育教學的一線工作者努力而認真地工作。愛崗敬業,為人師表,與時俱進是每一位教師應該具備的素養,為此,本人承諾:
一教書育人。我不僅要在書本知識與學生之間搭建橋梁,更要在全面培養學生德、智、體等諸方面的全面發展而努力工作。以人為本,尊重個體特征,為每個學生的個性發展提供和創造盡量充分的空間。
二愛作基石。真愛無價,用愛來感化,用愛來包容,用愛來溝通。我們的學生還是未懂事的孩子,與他們的交流有一種最容易接受的語言——真愛。教書育人要從真愛出發。
三開拓創新。教無定法,學生個體差異的客觀存在要求我們在施教時不能千篇一律,我們只有不斷地積累,不斷地創新。日新月異的社會變遷和發展告訴我們:不改革就被淘汰,不創新就該下崗。只有勇于開拓,教育才能成為國家發展的推動力,唯有創新,教育才不會讓民族進步的步伐減慢。
四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鉆研業務,勇于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修師德、塑師表、鑄師魂,爭做好老師;
五勿忘克己。面對種種誘惑,時刻克制自己,知誠守信,以信立人。不弄虛作假,不誹謗他人,不造謠、傳謠、信謠,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樹立感恩之心,與人友愛友善。
20xx年xx月xx日
教師規范辦學行為承諾書范文 篇2
為全面貫徹《北海市海城區教育系統創建“陽光學校”活動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進“依法治校,強化監督,糾風惠民”為主題的創建陽光學校活動,3月4日上午,海城區第十小學全體教職工在升旗儀式上,簽訂了《創陽光學校 鑄十小師魂——海城區第十小學教師規范行為公開承諾書》,鄭重向學生、家長和社會承諾,在工作中踐行“五做十不做”,做人民滿意的教師。
海城區第十小學全體教師鄭重承諾:
“五做”
一、修身立德、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做師德高尚的人類靈魂工程師;
二、愛崗敬業、嚴謹治學、樂于奉獻、團結協作,終身學習,做教育事業的辛勤園丁;
三、公平執教、維護學生權益、平等對待每一名學生、尊重個性差異、因材施教,做教育公平的踐行者;
四、關愛學生、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確保學生安全、嚴慈相濟,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導之以行、持之以恒,做仁愛之師;
五、尊重家長,勤于交流、多于理解、善于指導、樂于納諫,做家長之友。
“十不做”
一,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不諷刺、挖苦、歧視、侮辱學生;
三、不責令學生停課或將學生攆出課堂、班級,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轉學、退學;
四、不因學生的過錯嘲諷訓斥學生家長;
五、不私自征訂、推銷學生用書、練習冊、試卷、資料、報刊等,不向學生推銷學習用品、用具等商品;
六、不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卡及各類消費券等;
七、不搞有償家教;
八、不到各種文化補習班任教;
九、不組織、動員學生到民辦學校補課;
十、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向學生和家長進行有悖于國家、省、市招生規定的招生宣傳并收取好處費。
承諾教師:
20xx年9月1日
教師規范辦學行為承諾書范文 篇3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努力踐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落實教育局有關規范辦學行為的指示,進一步規范自身工作行為,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做人民滿意教師。我鄭重承諾如下: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依法執教,文明執教。
2、甘心愛護學校,珍惜個人和學校榮譽,服從學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斷促進專業發展。
3、同事之間互相尊重、信任,講團結、顧大局、重合作,樹立文明新風尚。
4、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依照教學分工、日課表和教學進度上好每一節課,不擅自調課,不空堂,不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5、精心備課,認真上課,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課期間,將手機關閉或調到振動狀態,不接打手機、收發信息。
6、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在編排座位、課堂提問、評優獎先、參加活動等方面,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侮辱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無償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補缺補差。
8、不組織學生統一征訂教輔資料,不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指定的教輔教材。
9、尊重學生家長,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不批評、責備家長,不得向家長索要財物,不輕易接受家長宴請。
以上承諾本人保證做到。
承諾教師: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