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精選9篇)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1
為維護首都交通秩序,保證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保證本單位不發生交通事故,杜絕嚴重違章,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業交通安全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和辦法指定本保證書。為確保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規定和安全常識,提高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2、積極參加各級安全組織和交通安全活動,廣泛宣傳法規,為首都交通安全與通暢做貢獻。
3、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駕駛員學習和車輛檢測活動。
4、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首都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支持交通民警執法,發生違章要依法接受處理。
5、加強自我修養,提高自身素質,堅持安全禮讓,中速行駛:不開快車,不強行超車,不酒后駕車,不開超載車,不疲勞駕駛,不開未年檢車,不帶病駕車。遇有首長和禮賓車隊主動避讓。
6、人、車、證相對固定。做到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通行證相對固定,無特殊情況,不能變更。
7、認真核對使用通行證車輛的資料,保證不出現通行證丟失、涂改、轉借、倒賣等違反要求的現象。
8、證不離人。使用通行證的單位(或個人),做到通行證隨身攜帶,在工作時間內,人、證不能分離。
9、使用通行證的車輛符合要求。按照規定通過車輛年檢審核,符合我市環保部門的上路要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杜絕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10、加強自我防護意識,經常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到修理公司進行修理,車輛保險快到期前告之行政部門,未上保險車輛及車主本人駕駛證到期未辦理年檢均不可上路,車輛必須放在公司由行政部門保管。
承諾人:
日期: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防止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事故的發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本企業承諾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條 企業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二條 建立健全了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網絡,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并在營業場所明示。
第三條 對所有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做好臺帳記錄。對新進員工,先培訓教育,后上崗。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條 配備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設施、消防設施等均符合有關規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蝕劑、壓力容器等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和維修派專人負責。
第五條 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種、各類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明示在相應的工位或設備附近。定期對舉升設備、校正設備、烤漆房等易發生生產事故的設施設備、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做好檢修記錄。
第六條 落實專人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隱患自查自糾,主要負責人每月到作業現場檢查不少于1次。
第七條 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等已符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各項要求,并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明。
第八條 建立健全了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認真落實維修前、維修中、修竣后的質量檢驗規定。對汽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檢驗合格后,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第九條 按許可證核定的許可項目承修機動車輛,不超范圍經營。不承修已
報廢的機動車,不擅自改裝機動車。對維修配件實行入庫檢驗制度,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凡涉及汽車安全部件的維修,均加強檢驗或檢測。
第十條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部門上報。
承諾人:
日期: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3
為了加強客運市場的管理,排除安全隱患,杜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客乘車安全,促進城鄉客運規范有序的進行,開創一個良好的客運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對客運車輛駕駛員的從嚴管理,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運輸管理條例))和相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提高安全生產的認識,認真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駕駛員必須認真遵守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每月進行兩次的安全知識學習,地無故不參加學習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三、禁止超員、灑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超載,嚴禁易燃危險品上車,嚴禁客運車輛,22點至次日凌晨 6:00三級(含三級)以下路面行駛,嚴禁下坡熄火甩空,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服從管理和安排。
四、駕駛員對車輛隨時進行檢查、維修,杜絕病車上路,掌握車輛年檢、等級評定、二級維護和保險有效期。
五、駕駛員不能甩客、賣客和不能亂收費,對待乘客要熱情禮貌,以優質的服務態度完成運輸任務。
六、嚴格按照站場管理規定,車輛必須講行站場例檢,經檢驗合格后方能排班發車,未場撿在站外發生在的按每次200元處罰。
七、車輛、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隨車攜帶,在營運中接受交通管理人員的檢查。配合路查人員鑾單,按真實情況填寫,不能弄虛作假。
八、駕駛員違章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和駕駛員人為造成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輕微的作批評教育,嚴重的作解聘在公司的駕駛資格。
九、駕駛員的責任是為了人民財產安全運輸服務,安全和責任在每一個駕駛員心中,時刻牢記“安全重于泰山”,不能粗心大意。認真做好自身的駕駛工作,為自身的安全和乘客的生活財產安全創造美好的未來。
承諾人:
日期: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4
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愿承諾并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在無任務時,要在車隊待命,做到堅守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分配、隨叫隨到,因故外出經領導同意,保證雷厲風行、令行禁止,不推諉扯皮。
五、在動用車輛時,嚴格執行報告、登記制度。事前必須經領導批準,返回后,及時按照規定登記出車情況。
六、絕不做酒后、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志、超速行車、野蠻駕駛、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等違章行為,保證行車安全。
七、要對車輛負責,嚴格遵守有關公司車輛專人駕駛規定,絕不將所駕駛車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未經單位考核批準的其他司機駕駛,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駕駛車輛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辦理好車輛交接手續后,方可交車。
八、嚴格執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所駕駛車輛使用完畢后必須停放在單位院內,嚴禁車輛在外過夜,除特殊原因外,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在外停放。
九、愛護車輛,對車輛按規定進行保養、清潔,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及時維修、及時排除,不帶病上路。
對以上承諾,若有違犯,甘愿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處理決定。觸犯法律法規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一切后果由個人自負。
承諾人:
日期: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5
作為一名汽車駕駛員,我承諾:
一、對我個人以及我的同事的安全負責,保證不違反"禁令"、 "十項規定"及運輸公司吊裝作業禁令否則,愿意接受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
二、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保證不會因為我個人的不履職而影響整個團隊的形象和本人及他人安全;
三、熟知與本崗位相關的"危險作業項目清單"內容,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審批程序,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和應急要求;
四、熟知并嚴格執行"崗位作業指導書"及相關各項操作規程,做到本崗位無違章操作和無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五、積極參加每周一的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技能的學習,提高自己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避險能力。
六、按照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不開帶病車上路。
七、做好車輛的定期保養,依據車輛:"一日三檢表"做好"一日三檢"工作,確保車況良好及GPS車載終端設備發熱完好及正常使用。
八、出車前領取路單,并嚴格按照路單規定的路線行駛。回場后按規定做好每日"三交一封"。
以上是我的承諾,若有違反愿接受責任追究。
承諾人:
日期: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6
為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私人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本職工作和單位利益不受影響,特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一、認真遵守國家關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單位安全教育和監督管理,杜絕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努力做到安全行車。
二、不以單位名義辦理私人機動車輛登記注冊和相關證件、手續等。如有違反,本人同意按照油田和單位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嚴格遵守單位關于不準駕駛私人機動車輛從事生產和公務活動的規定。如有違反,完全屬于個人意愿和行為。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自負。
四、駕駛私人機動車輛上班,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提供的停車位或準許停放車輛的其他場所。不準亂停亂放,停車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或其他損失,由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五、若駕駛私人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自負。若造成本人傷亡不符合工傷辦理條件的,保證本人和家人、親屬不無理取鬧。
六、若因私人機動車輛的使用、管理不當而產生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本人自行承擔。若因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和事故等,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本人同意接受單位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七、若駕駛私人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主動將事故情況向單位領導匯報,保證不因事故影響工作或讓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承諾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至車輛所有權發生轉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對現有車輛進行轉讓或新購車輛,保證在辦理相關法定登記手續后24小時內向單位領導匯報,并自覺按單位規定和要求進行登記、接受教育和監督管理。新購車輛的,本承諾書自動延續有效。
本人與電力管理總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該承諾書自動失效。
九、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本人、工作四級單位及三級單位安全部門各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諾人: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7
為了積極構建桃源銅仁、平安銅仁、暢通銅仁,維護“仁義之城、智慧之城”的良好形象,推動養成文明行為習慣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本人愿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抵制交通違法,摒棄交通陋習,努力爭當丈明駕駛員,在此,我慎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自覺養成良好交通職業習慣,擯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堅決做到謹慎駕駛、安全文明行車。
二、牢記“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事故、從我做起”理念,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超載,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在開車過程中不接聽電話。
三、遵守交通信號,系好安全帶,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不違反交通標志信號。
四、增強文明交通意識,做到按規章駕駛,自覺禮讓行人,不爭道搶行,刁隨意變改車道,不搶道猛拐,不向車外亂扔贓物。
五、維護公共秩宇,做到按位停車,確保停車育序,不違法停放車輛,不影響別人正常通行。
六、遵守社會秩序和社會公德,做到文明服務。在城區、學校附近不鳴喇叭,不亂開遠光燈,遇到路面積水減速慢行。
七、恪守職業道德,嚴格操作規范,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隨車攜帶好相關證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正常良好,保持車容整潔干凈。
八、聽從交警指揮,服從交通管理。如有交通違法,自覺接受處罰,主動消除交通安全隱忠,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九、爭當文明交通志愿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宣傳安全活動及交通安全公益事業,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承諾人:
日期: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8
為確保運輸安全,不違章行車,不開病車上路,杜絕交通事故,我保證做到:
一、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遵守社會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規定,不爭道槍行、不闖紅燈、不違反標志標線,確保無事故,無違章,無投訴。
二、出車前認真檢查所駕駛車輛,保證車輛制動、轉向、燈光、輪胎、滅火器等設施合格,車輛標志標識齊全有效,集裝箱鎖扣牢固有效,不開套牌車、拼裝車、無證車。
三、自覺做到“十個嚴禁”:嚴禁無證駕駛、嚴禁超員超限、嚴禁超速行駛、嚴禁疲勞駕駛、嚴禁帶病車上路、嚴禁客貨混裝、嚴禁危險品上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濫用駕駛員、嚴禁違章操作。
四、自覺參加公司召開的安全會議和大車聯檢,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服從公司安排和調度。
五、自覺按時限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和二級維護,保證行車安全,發生事故及時上報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積極進行現場處理和人員施救。
六、單程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車輛須配備雙班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夜間行車注意保持規定車速,觀察路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承諾人:
日期:
車輛駕駛安全承諾書范文 篇9
為進一步加強中隊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證中隊工作的正常開展,增強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官兵(政府專職消防員、文員)上下班、外出交通安全,杜絕事故發生,實現“平平安安來,高高興興去”的安全目標,現對中隊所有駕駛車輛(含摩托車)人員進行教育,并要求官兵進行安全承諾。
1、車主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禁止全體官兵無證無照駕駛以及酒后駕車。
2、駕駛車輛上下班、外出要注意安全,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與中隊無關,均由個人負責。
3、車主要經常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防止因機械問題而引發安全事故。
4、駕駛車輛屬個人行為,車主要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杜絕安全事故和意外傷害故事的發生。
5、不駕駛無牌照和沒有購買保險的車輛。
6、不超速行駛(按各路段要求限定車速),不飚車。
7、汽車駕駛員不系好安全帶,摩托車駕駛員不穿戴好安全頭盔和各種安全防護用品不騎車。
8、不騎燈光、剎車、喇叭等安全設施存在隱患的車;不騎故障車;做好對惡劣天氣和較差路況的安全防護。
9、根據路況和天氣情況,做好上下班、外出時間的安排。
10、不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接聽或撥打手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11、電動車充電需注意充電安全。
12、其它影響車輛行駛安全的事項。
13、家屬或者監護人要做好相關人員車輛安全駕駛的監護。
承諾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