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我的誠信承諾書(精選3篇)
2025我的誠信承諾書 篇1
在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期間,本人承諾:
1.保證所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并嚴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進行填報。
2.自愿遵守教育部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有關規定和《考試規則》。
3.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
4.不攜帶各種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對講機、無線耳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掃描等各種信息傳輸設備,手表以及答題用筆、橡皮、格尺、圓規、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帶等考試用品,不攜帶有金屬物品的服裝、鞋帽,項鏈、耳墜、發卡、手鐲、戒指、磁卡、信用卡、鑰匙、硬幣等鐵磁性物品,不攜帶其他影響入場檢查的與考試無關物品。
5.自覺接受和服從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使用安檢門、金屬探測儀對嚴禁攜帶物品的入場安全檢查。
6. 遵紀守法,不組織、不參與考試違法違規行為。如有違法違規行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共吉林省紀委、吉林省監察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違紀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出的處罰決定。
承諾人(簽字):
日期:
2025我的誠信承諾書 篇2
我單位向全社會鄭重提出“倡導誠實信用,禁止價格欺詐,加強價格自律”的價格誠信承諾。
承諾內容如下:
一、模范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堅決抵制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
二、認真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有完善的適應市場機制的定價策略和定價方法,為消費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三、嚴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恪守“信用第一,誠實為本,文明經營”的職業道德。建立企業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健全企業內部價格管理機構,正確行使經營者定價權利,運用先進的市場營銷手段,取得經濟效益的“雙贏”。
四、認真履行明碼標價義務,真實、準確、規范地明碼標價。降價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使用降價標價簽、價目表,并如實標明降價原因、降價期間,以及原價和現價,確保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有條件時積極推行明碼標價。
五、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堅決杜絕價格欺詐。在經營中不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拒絕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虛假折扣、虛假饋贈,以及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行為。
六、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價格權益,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計量準確、質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務。虛心接受消費者意見,有完善的處理消費者投訴機制,接受社會及消費者的監督,認真解決消費者關于價格方面的投訴,自覺誠懇處理價格糾紛,努力為創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承諾單位:
日期:
2025我的誠信承諾書 篇3
本企業法定代表人在此鄭重承諾:
本企業近兩年無違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部第22號令)第二十三條所列各項行為。
本企業在甘肅省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期間嚴格遵守國家、甘肅省和各市(州)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全面履行各項應盡義務,自覺維護甘肅省建筑市場秩序,嚴格自律、規范經營、誠實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保證實體工程質量安全,自覺接受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本企業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在甘肅省內參加工程投標或直接發包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
如有弄虛作假及違反《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認真做好省外建筑業企業信息登記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xx〕20號)有關具體要求的.。
本企業自愿接受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的依法給予的處罰和通報批評,并自處罰之日起兩年內不再參與甘肅省內建設工程招投標和從事施工活動,服從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公開有關事實的決定和進行不良行為的評價。
承諾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