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通用3篇)
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 篇1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
本人張某身份證號碼,現有一輛品牌為車架號為電動機號為顏色為二手電動自行車,因原因,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發票及出廠合格證缺失。本人鄭重承諾:該電動車為本人所有,來源合法,如以上所述失實,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日期:
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 篇2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大隊名稱):
本人,身份證號,現有一輛品牌為電動車,車架號為,電動機號為,顏色為色的電動自行車,因發票保存不當的原因,本人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發票缺失,本人鄭重承諾:電動車為本人所有,來源合法,如以上所述失實,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 篇3
扶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本人,身份證號碼,現在有一輛品牌電動車,車架,電動機號為,顏色為色的電動車,因發票保存不當的原因,本人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發票(發票和出廠合格證)已遺失。本人鄭重承諾:該電動車為本人所有,車輛來源合法,如果以上所述失實,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