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職信匯編(精選6篇)
公司辭職信匯編 篇1
尊敬的領導: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這一年來您們對我的關心及照顧,讓我學到很多也體會很多。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很多工作上的疏忽和缺陷您們都能寬容我并時時教導我前進,更是讓我由衷的感激。
我在前臺服務的崗位上,所做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酒店,但是在這一年里,我在思想認識還有實際工作中并沒有盡到這個責任。通過認真反思,辭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對自己的本職工作操作機械化,不創新求異。
2、工作時工作怠慢,熱情度不高。在服務上缺乏靈活性和主動性。
3、自身調節力差,情緒化嚴重。
4、缺乏銷售意識和銷售技巧,客房出租率低。
5、缺乏交流和溝通,信息反饋不及時,導致工作不協調。
6、微機改革之后,缺乏責任心,沒有及時的數據統計和管理。
在這個時候提出這樣的申請,我知道讓領導非常的為難,我要表示深深的歉意。為了酒店的形象及利益,我選擇了離開,希望領導能夠予以批準!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x年xx月xx日
公司辭職信匯編 篇2
敬愛的寧總:
所謂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但照目前的情況看,我估計要一直這樣“待命”下去了。既浪費了公司的資源,也讓我自己覺得尷尬。而且,我的心理還沒有到可以承受無所事事依然充實快樂的境界。我必須在自己在工作中完全腐爛之前,做一個了斷,那就是離職。
是的,選擇離職,實在沒有必要把自己的氣餒或者落魄,歸咎于老板,更不能歸咎于公司。但感念老板在我剛進公司時候的一心栽培,我還是樂意將一些話說出來。如果我不說,我想,也沒有人會說。這些話,我在公司期間也不想說,現在說出來,是想回避出頭鳥的嫌疑。
1.爭論和搶白是兩個概念,一個合格的職業人士要學會傾聽,但我發現公司從上到下都很欠辯論缺這種意識。很多時候,大家明明是在辯論一個問題,后來往往各說各的,變成了搶白,而且不愿意聽別人的意見。這樣的結果是,討論半天,沒什么結果。
2. 整個團隊時常像一盤散沙,沒有一點凝聚力。公司似乎沒有任何集體活動,使得大家下班之后沒有任何的交流。這樣的話,工作上的磨合就顯得困難一點。在這一點上,我與我曾經工作過的公司進行了一下對比,實在很欠缺。
3.加班沒有加班費,遲到卻扣錢。這樣的制度沒有多少人忍受。雖然大家表面上沒說什么,可是內心的不滿早已經洶涌澎湃,甚至可以說是怨聲載道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想讓員工竭盡全力為公司效勞是不可能的。
4. 答應加薪水,卻最少拖延一個月。也許您不是故意拖延,可是由于“總是太忙”而無法顧及。不過,您一忙起來就是好幾個月不見影子,那么這幾個月的時間里,我們就只能悉聽尊便。我只想說一句,不要讓“忙”成為推遲某些事情的借口。
5.老板不懂得用人。剛來公司時候,老板的確重視我。但后來公司業務面臨轉型,老板似乎完全把我遺忘,把注意力從文案完全放在了策劃推廣上。而且,新招的已經引起公憤的小年輕,既然你那么喜歡聽他夸夸其談,那我也無話好說。
對于溜須拍馬這種職業手段,被一個小孩演繹得淋漓盡致。我這做前輩的,也活該受冷遇。我總不能怪自己不會討好你吧。
我真的十分樂意追隨一個英明果斷、有人格魅力的老板。但既然老板不懂得欣賞,那我只好辭職。在公司,做了很多沒有意義和受累不討好的工作,浪費了不少時間,卻沒有完成工作的滿足感和成就感。
算了,實在不想說什么了。最后,祝愿公司業務不斷,前途無量。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辭職信匯編 篇3
經理: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您對我的信任和教導!
自20xx年12月加入以來,在各位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同事們的相互配合下,獲得了許多的機遇和挑戰并讓我學會很多東西,無論是從專業技能還是與人溝通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關心和培養,來到工作是我的幸運,我也非常珍惜這份工作,也看到了公司的業績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但由于自身發展原因,特此申請辭去現在的工作。很遺憾不能為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只有衷心祝愿業績一路飆升!感謝諸位同事在工作期間給予我的信任和支持,并祝所有同事們在以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績和收益!
請領導諒解我做出的決定,我會在上交辭職報告1-2周后離開公司,以便完成工作交接。對于我此刻的離開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謝公司給予了我這樣的工作和鍛煉機會。再次感謝領導二年多來對我的支持和勉勵,在此我忠心的道聲“謝謝”。
希望領導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商量一下工作交接問題。本人將于20xx年5月26日離職,希望公司領導批準,謝謝!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辭職信匯編 篇4
20xx年8月16日,王女士向公司提交辭職信,核心內容為其不適應工作要求,同時需要照顧家庭,因而提出辭職請求,但未注明離職日期。由于王女士平日工作表現不盡人意,次日,主管領導即在辭職信上批復,內容為“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未明確解除勞動合同日期。當月26日,主管領導向用人部門了解,王女士是否已經離職。用人部門反映,本月中旬開始王女士拒絕工作交接,表示不愿辭職,一直工作至今。經了解,公司無證據顯示王女士主管領導對其辭職信作出的批復已告知王女士,且此前公司尚未向王女士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問題來了,此時,公司可以依據王女士的辭職信將其解雇嗎?
筆者認為,不可以,理由如下:
首先,王女士遞交的辭職信,未注明辭職日期,可理解為三十日后,即次月16日。文中,由于無證據顯示公司并未在三十日內已與王女士辦理了工作交接,或對工作重新作出了安排,以及其他難以撤銷的準備工作,進而未免除王女士工作滿三十日的義務,因此,8月中旬開始公司要求王女士辦理工作交接時,其辭職行為尚未產生預期的法律后果,且王女士在三十日后仍處于工作狀態,故王女士可撤回辭職信。
其次,王女士的辭職信僅表明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愿,但未明確具體的離職日期,而公司無證據證實主管領導的批復已告知王女士,且未向王女士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同時亦未在三十日后做出停止王女士工作的行為。關鍵事實是,王女士并不存在遞交辭職信后或三十日后即自9月16日起未再工作的事實,恰恰一直工作至此時,故從法律意義層面可以認定公司與王女士雙方未對解除勞動合同時間達成一致,雙方勞動關系仍處于存續狀態。
綜上,公司根據王女士的辭職信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依據不足,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文中的王女士倘若其工作得到公司的認可,辭職問題也就罷了,不再追究。問題是,公司對王女士的工作表現并不滿意,從內心角度希望其主動提出辭職,同時也能節省一定的經濟成本(提出協商一致或不能勝任工作之解除勞動合同均須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相關部門離職管理意識強、敏感性高,能夠正確、科學的處理王女士的辭職信以及主管領導的批復(該領導離職管理意識也較淡薄),不至于處于有辭職事實,卻不能解雇的尷尬境地。
下面,就如何正確、科學的處理員工的辭職請求,筆者逐一闡述:
一、員工的辭職請求,必須要求以書面形式提出。若員工以短信、電子郵件、辦公操作系統等形式提出的,就舉證的難易程度而言,盡量要求其再完整填寫公司內部的紙質版離職申請表,該表應有離職原因選項以及離職日期項。若員工直接遞交辭職信的,還應委婉要求現場落款,并查看其中是否有辭職日期,同時填寫離職申請表。另,從規范管理的角度,應拒絕員工代交辭職信的行為。即便有代收辭職信行為的,應當即時與當事人確認,并要求當事人親自辦理離職手續(包括填寫離職申請表)。
二、收到員工的辭職信后,查看辭職的原因。若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應立即嚴格對照法律法規要求自我檢查,是否確實存在相應的情形。不存在的,對于如此員工,不留也罷,須果斷告知其理由依法不能成立,并及時與該員工辦理離職手續。若存在的,應及時與該員工面談,盡量協商解決辭職事宜。
三、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崗位替代性、招聘難易程度等因素做出不同的處理。一般情況下,應利用公司的優勢之處盡最大可能挽留,對于去意已決的,可與其商議具體離職日期,但不宜超過三十日。若存在工作表現差、替代性強、易招聘等情形之一的,可與用人部門溝通,及時在三十日內確定離職日期,免除其工作滿三十日的義務,并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用人部門按時做好離職交接工作。
四、從節省人力成本的角度,在確定員工辭職日期前,盡量安排加班補休和未休年休假,切忌將兩者放在辭職日期后“安排”,進而發放一倍的工資。
最后,筆者強調一下,關于公司不可以依據王女士的辭職信解雇的觀點,為一家之言,歡迎大家拍磚!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思考下,若員工遞交辭職信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發現懷孕,或發生疾病(非因工負傷)、工傷情形之一的,單位該如何處理員工的辭職信呢?若單位已與員工就離職日期達成一致,并發出解雇通知書,員工在離職日期前工作期間發現懷孕,或發生疾病(非因工負傷)、工傷情形之一的,單位的解雇行為是否有效?
公司辭職信匯編 篇5
尊敬的X經理:
您好!
感謝公司在我入職以來的培養關心和照顧,從X年X月份來到[公司]至今,我學到了很多東西,今后無論走向哪里,從事什么,這段經歷都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我為在彩卡的這段工作經歷而自豪。
而今,由于公司的原因提出辭職,望領導批準。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辭職信匯編 篇6
尊敬的領導:
很遺憾在這里我要跟您們提出辭職!
哭有時,笑有時,歡樂有時,悲傷也有時!人生如此,在也是如此。然而由于我個人的原因,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您提交辭呈,感謝您對我的關心和支持,我十分懷念在這個大集體的每一刻。
在,學習到的,成長過的,體會過的,都永遠記在我的心里。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