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版權登記合同(通用3篇)
代理版權登記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版權登記事宜,共件;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代理人辦理下述事務,如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委托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甲方委托的事務,直至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為止。
二、甲方應毫無保留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紹所涉及事項的全部真實情況,并提供詳細的相關資料及源代碼或或原始資料,以及按照乙方的要求填寫相關資料,以配合乙方完成委托事務。
三、乙方本著對甲方負責的態度開展代理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隨時進行詢問,乙方負有隨時詳細告之的義務。
四、委托項目:
□作品著作權登記
□計算機軟件登記
□技術合同版權
□電子出版物版權
□海關版權登記
□其他
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元
2、登記費:¥元
3、源程序附加費:¥元
3、其他費用: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
4、付款方式:
五、甲方提供的委托項目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版權登記代理委托書》,并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后,開始申請登記。由于申請需要,需要公證的,由甲方完成,也可以由乙方代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在版權登記過程中,如果出現補正、修改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補充和修改。
七、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在2天內接受與甲方同行業相近似的版權登記委托事項。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托事務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商業秘密外泄的,乙方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不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來往的傳真件、甲方提供的源代碼及雙方協商決議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違約條款:乙方不按規定的程序申報及違反以上職責,則屬于違約;甲方不提供真實的信息及按時付款,則同屬于違約;違約方承擔20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該商標的最終商標局審查書面意見轉交給甲方后止。
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版權登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以下版權(下稱“該版權”)的版權登記申請事務:
版權名稱:
版權類型:
著作權人、申請者: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作者姓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以上版權登記事項及整個過程提供以下服務:提供咨詢意見、代為準備申請文件、代為提交申請文件、代為交納申請費用、代為處理申請階段中的補正、答復等問題,直到甲方收到該版權的登記證書。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資料文件且款項支付完成后,立即遞交申請文件。預計整個申請過程需要時間為三至六個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技術和其它資料保密。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提供該版權登記申請事項的所有數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該版權申報事務。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如有上面所列“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 ____________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代理版權登記合同 篇3
演出方:____(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甲方;
受演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甲乙雙方根據以上精神,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演出劇目和主要演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演出時間和場次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由__至__演出,計__天,演出__場。
第三條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劇場現有設備______及聯系好宿舍(住宿費由_____承擔),并給予一定裝臺時間,負責組織觀眾,作好宣傳工作。
第四條 票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分帳方法 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費用外,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第六條 公提費用、旅運費(是指演職員的旅費和演出用品的運費)和宣傳費(包括報紙廣告海報及其它雙方協商同意的宣傳品)。
第七條 甲方應事先將上演計劃及有關宣傳資料于演出__日前寄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在______演出,應接受當地文化主管部門的安排和領導,辦理有關演出手續。
第九條 在演出期間,雙方均應注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如果甲乙雙方損壞對方的設備或演出物品時應照價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一方由于無故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并償付違約金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盡快用電話、電報、電傳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仍無法履行合同,可協商延緩或撤銷合同。
3.一方接受出國、接待外國貴賓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務時,應由接受任務一方協同主辦單位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雙方應積極設法安排補救,如實在無法補救者,應由主辦單位根據對方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甲 方:____(簽名蓋章)
聯系人姓名:______
談判代表: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 話:_____
乙 方:____(簽名蓋章)
聯系人姓名:______
談判代表: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 話:______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