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銷售瀘州老窖散酒合同(通用3篇)
代理銷售瀘州老窖散酒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發展的原則、在互利互惠、密切配合、實現雙贏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地區代理銷售瀘州老窖香酒坊散酒系列,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商。
合同期限及期限結束后應進行續簽規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將優先續簽合同約定銷售區域范圍。
3、為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承諾,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7個工作日將調整信息通知經銷商。
甲方的權力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定的市場營銷方案權利。
2、有審核、規范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3、有權處置乙方出現的違規行為、違規經營和損害甲方(利益)的權力。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廠家合法有效證件。協助乙方做好貨物托運工作(周轉壺返廠中間物流費乙方自理)。
5、采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范市場秩序,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確保乙方區域銷售權。
乙方義務
1、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的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用戶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并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配合工作。
2、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于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為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3、不得擅自生產、偽造、售價變改、甲方之產品,并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工作。
4、保持和甲方的持續溝通,及反饋各種市場營銷信息。
5、乙方印制各種針對甲方產品的宣傳資料前必須經甲方審核,得到甲方書面許可后方可發布。
6、不得以甲方名義與第三者簽訂經濟合同,從事其他民事行為,甲方亦無須為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發生的經濟和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與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銷售瀘州老窖散酒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被授權人
法定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發展的原則、在互利互惠、密切配合、實現雙贏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地區代理銷售瀘州老窖香酒坊散酒系列,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商。
合同期限及期限結束后應進行續簽規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
同等條件下將優先續簽合同約定銷售區域范圍。
3、為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承諾,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7個工作日將調整信息通知經銷商。
甲方的權力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定的市場營銷方案權利。
2、有審核、規范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3、有權處置乙方出現的違規行為、違規經營和損害甲方的權力。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廠家合法有效證件。
協助乙方做好貨物托運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____市場秩序,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
確保乙方區域銷售權。
乙方義務
1、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的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用戶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并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配合工作。
2、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于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為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3、不得擅自生產、偽造、售價變改、甲方之產品,并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工作。
4、保持和甲方的持續溝通,及反饋各種市場營銷信息。
5、乙方印制各種針對甲方產品的宣傳資料前必須經甲方審核,得到甲方書面許可后方可發布。
6、不得以甲方名義與第三者簽訂經濟合同,從事其他民事行為,甲方亦無須為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發生的經濟和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與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銷售瀘州老窖散酒合同 篇3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制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制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制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戶解釋。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傭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并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后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 代理人應采取適當方式了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并協助制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制造商負擔。
5.2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制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制造商并關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代理人應盡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 代理人不應與制造商或幫助他人與制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于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制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
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制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后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制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范圍使用。
9.2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制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制造商。
第十條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代理人發現
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制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幫助制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制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制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
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傭金。
第十三條 制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雇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雇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 代理人的傭金以每次售出并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傭金百分比如下:
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 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制造廠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傭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則無傭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傭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傭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戶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如用戶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制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戶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制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傭金數額和付傭金的有關情況,制造商在收到貨款后,應在30天內支付傭金。
第二十條 傭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
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傭金。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執行________年后,一方提前___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___個月通知,于下年的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 根據
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制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后又執行協議,應按
第十五條支付代理人傭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于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 代理人對制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制造商: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