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香水產品經銷代理協議(精選3篇)
車用香水產品經銷代理協議 篇1
車用香水產品經銷代理協議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車用香水產品經銷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概況與原則
甲方將產品銷售給乙方,并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以行政區域為限)獨家代理商(跨區域超市除外)。在乙方經銷期內,甲方對乙方采取優惠政策扶持,使乙方在本地區的業務活動正常運行。
二、經營模式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僅為供貨方,不參與乙方的經營管理。乙方在經營中的一切行為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調換或協調解決。
三、經銷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該地區的代理商,享有在該地區的獨家銷售權(跨區域超市除外)。甲方不直接介入該地區的銷售業務。對該地區到甲方洽談的客戶甲方將轉告其與乙方聯系,確保乙方在該地區業務的利益。同時乙方不得經營其它同類產品。
2、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對乙方采取扶持政策,給予乙方全國統一價格供貨。甲方負責到達乙方指定城市貨運站的運費,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
3、付款方式:簽訂協議后七天內,乙方應按訂貨金額先打款到甲方帳戶,并傳真打款單給甲方,款到發貨;發貨期限為一周。
4、如乙方需在當地開展產品推廣宣傳活動,由乙方策劃具體方案,甲方審核通過后協助乙方進行宣傳,甲方負責承擔宣傳費用的百分之二十。
5、乙方享有甲方新產品的優先供應權,乙方將全力給甲方反饋市場信息或提出產品改進的意見或建議。
四、特別條款
1、乙方作為甲方產品的代理商,有責任維護甲方產品聲譽,不得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以其它假冒偽劣產品攙雜冒充甲方的產品出售。
2、甲方若因市場原因而調節產品價格時,應提前壹周告知乙方。
a、若產品價格需上調時,甲方提前電話知會乙方。
b、若產品價格需下調時,甲方派市場人員盤點乙方未售出產品數量,以貨補差。
3、乙方因創業未果,在不影響產品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六個月內可向甲方要求退貨,保證乙方無后顧之憂,協議即刻終止,公司收回創業基金。創業成功三個月后可換貨。乙方退貨或換貨引起的運費,破損的包裝損失等由乙方負責。
4、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大力推廣相關產品,從協議簽訂三個月起,甲方規定乙方月保持終端銷售網點數量為_________家,銷售_________支/月。若乙方連續二個月不能達到規定的網點數量或銷售量,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另授權其他經銷商,同時,乙方在終止本協議后,有兩個月的產品銷售權。
5、乙方負責培訓終端經銷商按正確的使用方法去操作本產品,如未按正確方法操作而產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要把已建立的和今后發展的全部銷售客戶資料交甲方編入客戶_____檔案,保證我們售后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7、乙方所定產品通常采用陸路汽車運輸,若需用另類運輸方式時,要同時在訂單上加以說明。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乙方沒有違約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有跨區域經營(除跨區域超市外)、銷售假冒產品或超低價傾銷甲方產品的行為,一經查實,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并按損失的實際金額賠償;情節嚴重時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如第三方竄貨到乙方(除跨區域超市外),由甲方負責協調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七、協議的補充及修改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補充和修改。經過協商達成的書面補充和修改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一致同意訴訟管轄地為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簽定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車用香水產品經銷代理協議 篇2
經銷方(甲方):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
授權方(乙方):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了在_____________領域進行合作,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定義條款產品:_________指由乙方提供給甲方經銷的________等。
二、經銷權在合同的有效期間內,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產品在_________地區的經銷權和其它產品的一般經銷權。甲方應保證將乙方產品以一種乙方允許的附加值銷售給經銷區域內的用戶。
三、合作內涵
1.乙方委托甲方為其_________產品的代理商,授權甲方可以在法律界定范圍內組織對外的經營推廣活動。
經營的公司載體為甲方。乙方沒有具體的出資義務,不負擔任何法人股東意義上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甲方對合作載體負完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尊重乙方在其產品、新技術的專有權,并承擔技術擴散的風險責任。如雙方合作終止,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技術基礎從事開發和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四、經銷期間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在合同的有效期間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終止條款,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五、訂貨和供貨
(一)訂貨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間內向乙方訂購不低于以下數量的產品:_________
1._________總數量:_____套。
_____總訂貨金額_________萬______元
(二)供貨
1.按照雙方簽訂的產品訂購合同,乙方須按時供貨給甲方;
2.乙方憑甲方簽字的書面通知(傳真)和電匯傳真,在限定時間內組織發貨。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特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車用香水產品經銷代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因甲乙雙方存在著共同的基礎,一致的利益,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相支持,平等互利,發揮各自優勢,共同發展的原則,就___設備、________設備的銷售與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銷售甲方的產品,并負責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按照乙方的業務范圍,以消防工程為主業務。甲方對售出的產品實行三包服務,乙方按照甲方售后服務準則執行售后服務。
第二條 乙方與甲方的合同簽訂,由甲方________銷售公司負責。在市場運行中,乙方與甲方應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執行甲方的項目管理制度。為便于甲方的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的跟蹤,規范市場,杜絕假冒產品。甲乙雙方必須簽訂完整系列產品的合同,保持甲方產品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不能只采購報警器,不得把其他廠家產品配在甲方產品上。合同簽訂時,應注明工程名稱。
第三條 乙方享受甲方的產品優惠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讓利的比例按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的銷售價目表為準。電子產品為________%;滅火產品為________%。乙方對甲方產品要保持、發展相當的市場份額,年基本回款任務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乙方對甲方的貨款結算方式為: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乙方在________周內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_______%(以合同總額大小來確定),甲方按合同要求準備貨物,在雙方確認發貨前乙方將余款一次性結清,甲方不予乙方留有任何形式的質保金。
第五條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要對甲方所定合同的往來賬目負責,及時清理貨款。乙方人事和管理分工如有重大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于雙方合作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第六條 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資料。如工程需要,甲方根據工程情況提供產品認證復印件,質量體系復印件。乙方應積極宣傳、推廣、應用甲方的產品,維護甲方的信譽和經濟、技術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熱情為用戶服務。不得假冒甲方注冊商標或仿制甲方產品,也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得損壞甲方的企業形象,否則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附件
9.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 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房產證的各種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