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貿易代理協議書(精選3篇)
進口貿易代理協議書 篇1
委托方:
代理方:
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代理項目:
貨運代理、進口報關
二、收付匯總金額:預計每年約15 萬美金
三、代理方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四、代理方服務事項:
負責辦理對外收付、辦理運輸(如需)、投保(如需)、購匯、結算和外匯核銷;貨物到港后,出港前負責貨物清關、并將貨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點。
五、委托方需支付的費用:
1.進出口貨款:進口外匯金額相應的人民幣金額,或者收國外收貨人付的外幣貨款。
2.國際運保費:貨物由出口地到進口地海關發生運輸和貨物保險費用(外商支付運保費的無此項)
3.進口稅款:貨物進口報關須繳納的相關稅款(免稅商品無此項)
4.進口雜費:1)進口清關費用:預計每票貨物人民幣1500元左右。(結算時以報關公司實際收取的費用為準)
2)其他:如國內運輸、保險費等
5. 出口代理手續費:
按照每個合同出口金額相應人民幣0.08%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費。(或按照報價)。
6. 銀行財務費:按照銀行實際收費計算。
六、財務結算:
1.進口業務,在國外賣方要求付款時,委托方應及時向上述第五項中的“進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銀行財務費(預算額)及進口代理手續費,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賬戶。代理方完成對外付款工作后及時向委托方開具進口結算發票(美元匯率為結算當日銀行牌價匯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業務,國外買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應及時向上述第五項中的“進出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賬戶。并處理退稅相關事宜。
3.在貨物進口到達北京機場或其他口岸海關之前,委托方應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將國際運保費(預算額),進口稅款(預算額),進口雜費(預算額)及時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賬戶,以便代理方及時辦理進口清關事宜。
4.代理方將上述第四條規定的代理事項全部處理完畢后,根據進口項目發生的實際稅、費向委托方提供相應的憑證,并與委托方做財務結算。
七、責任劃分:
1.鑒于代理方與委托方之間系委托合同關系,外貿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國外賣方三方簽署)對國外賣方和委托方均有約束力。在外貿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和糾紛,代理方應協助委托方和國外賣方商議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過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應及時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時按照上述第六項的規定向代理方支付相應款項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額外費用(如清關不及時的罰款或其他滯納金等)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擔。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額外費用、損失或其他連帶法律責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擔。
3.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代理方應:(1)除委托事項外,不得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項或以委托方名義允諾或解決其他事項;(2)對委托方提的資料文件等所有信息應采取合理適當的保密措施,未經委托方書面許可不得代理事項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須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有效期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協議可動延期一年,或雙方以本協議為范本簽訂新的委托代理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蓋章)代理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地址:
傳真:
電話: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進口貿易代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進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進口商品信息: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總數量:_________
3。產地: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
5。 總金額: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后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托、依據及索賠費用后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并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后,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乙方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_________%的代理手續費。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托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系,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2。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_%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后,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后_________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索賠處理:
(一)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于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于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檢,并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審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于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并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盡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并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五、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貿易代理協議書 篇3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
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
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
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
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
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
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
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
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
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
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
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