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招商代理合同
(七)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 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 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 “ 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 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 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章) (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中國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