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廣告服務代理合同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布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 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 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 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
6. 付款/結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www. _________)上相關條款執行。
6.2 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并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后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并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
7. 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 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