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一般保證)(精選25篇)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范圍為__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_____份及_____方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向債權人_______提出借款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確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擔保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債權種類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權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保證期間
債權人與擔保人約定保證期間為____年。
第四條 擔保方式
本協議約定的擔保方式為一般保證,即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條 保證責任
(一)債務人在主債務中的任何違約行為與擔保人無關,擔保人不承擔一般擔保之外的任何法律責任。
(二)如債務人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進行清償后,擔保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立即返還擔保人所承擔的的擔保份額。
(三)如債務人惡意欺騙、隱瞞相關事實,損害擔保人權益的,則免除此筆借款的擔保責任。
擔保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債權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3
擔保協議書(范本)
本擔保協議書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兩方在簽訂:
1、 公司(以下稱“委托人”)
住所:
2、x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
鑒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擬與 (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于 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 幣 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 : 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
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
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的有關內容如下:
名 稱:
數 量:
所有權:
所地:
其 他: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有關內容如下:
名 稱:
數 量:
所有權:
所在地:
其 他:
4、委托人向擔保人支付人民幣 元,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以充抵上述款項。該保證金所生孳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署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 反擔保保證合同;
(2) 質押合同;
(3) 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經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
1、 委托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委托人的公司章程;
3、 委托人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4、 同意委托人簽訂本擔保協議書的董事會決議;
5、 委托人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6、 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向擔保人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6、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8、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報送財務報表;
9、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保函項下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10、擔保人不對貸款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后,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4
擔保協議
甲方: 北京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與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北*信托”)于20__年 月 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____ ),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北*信托將價值2400萬元的伽瑪刀治療系統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請為該筆貸款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
為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范風險,制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將承租的伽瑪刀治療系統用于與208醫院合作開辦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乙方與醫院以分成的方式對中心利潤進行分配。乙方保證將獲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于歸還租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交甲方備案。
二、甲方為乙方進行的上述融資租賃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擔保手續費以與乙方對中心盈利進行分成的方式獲得。擔保手續費的具體計算方式為:
1、融資租賃期限內,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在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后的剩余部分的50%為擔保手續費。
2、融資租賃業務結束后至中心開業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的15%為擔保手續費。
擔保手續費自中心開業后的第四個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諾其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在經營中的對外融資、歸還貸款及內部資金往來等應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5
擔保協議書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于 X年 X月X日從甲方處借款人民幣X元整,大寫:X元,并由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現因此筆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償還,丙方自愿在此基礎上再以擔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筆借款擔保。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還款協議:
乙、丙方確認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給付的人民幣X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時還款,丙方自愿為乙方能夠還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X年。
丙方連帶責任擔保的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計算)、實現債權的費用(含交通費、律師費)等所有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丙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或捺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6
甲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需貨方)
丙方: ________________(擔保方)
丙方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擔保金額可累計,最終擔保金額以財務結算金額為準。
一、擔保責任:
1、丙方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失效為止。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同時丙方按甲方要求追回貨款,當丙方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 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四、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五、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
六、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石料廠
授權代表(簽字)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7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 元,期限 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 元的 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并已經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現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為 元,期限 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為 元,現將其增至 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現延長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的擔保到期后,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 年 月 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 年 月 日的貸款到期后,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設備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年 月 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為有利于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醞釀,共同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風險告知:注意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根據法律規定,某些組織是不能進行商業活動的,如果尋找這些組織進行投資將可能導致協議無效,浪費成本,造成經營風險。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承擔總額度為________萬元的貸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履行各自責任。
三、在乙方需要擔保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額度總共為________萬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還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擔保時,甲方可以選擇乙方中的一家公司,為甲方提供相同額度的貸款擔保。
四、甲、乙雙方在履行互為擔保時,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貸款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期滿還清貸款本息時,被擔保方應主動向擔保方提供還貸憑證,以便對方及時了解。
五、任何一方為對方擔保時,應如實提供各自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復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受)將受本合同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擔保方代被擔保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被擔保方追償。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元,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以茲共同遵守。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9
借款擔保協議
出借人:王某某
借款人:楊某某
借款人為進行經營活動,向出借人借款有關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出借人民幣(大寫)五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20__年10月 日始,按月結息(利息以雙方口頭約定為準);
第三條 出借人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歸還,并有權代位追償借款人的到期債權,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債務。
第四條 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實現以上費用而發生的訴訟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自愿以其個人財產設定抵押(抵押物為) : 擔保范圍為本協議借款人所欠本金、利息、以及實現以上費用而發生的訴訟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本協議各方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和理解,尤其是對借款人的限制性內容,借款人沒有誤解并保證履行。
第七條 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大武口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并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20__年XX月XX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0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愿意就甲、乙的股權轉讓過程中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本保證合同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丙方在本協議中為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有責任協調甲、乙雙方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無法轉讓過戶給乙方時,乙方能收回轉股協議約定的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金額。
第二條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
第三條 甲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本人身份證以及股權過戶的全部款項之日起,在七個工作日內(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完成甲乙雙方的股權過戶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項下有關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乙、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本擔保合同在甲乙雙方完成股權轉讓,乙方收到股權托管卡原件后自動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甲乙雙方在辦理股權轉讓時,甲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甲方所應履行的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履行先給付義務。
2.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股權轉讓到乙方名下,乙方違約,丙方視甲乙雙方完成股權轉讓,丙方不承擔乙方資金擔保義務。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壹份,由乙、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1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為保障甲方與借款人 簽訂的 號《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的順利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現經雙方確認,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權并經甲方認可的房產,其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位置:
2、 房屋類型:
3、 房屋結構:
4、 建筑面積:
5、 使用面積:
6、 房屋買賣合同價格:
7、 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8、 房屋所有權證號:
9、 保險單編號: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
1、上述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抵押擔保的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擔保的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償清時止。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人民幣 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應支付的罰息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拍賣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堅定、登記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險種為該抵押物辦理保險。
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
在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款項未清償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險。
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險,甲方有權代乙方投保,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乙方須無條件全部負責,并有義務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損失。
2、乙方須在辦理完畢上述保險手續10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
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者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者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 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應為甲方,保險事故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保險期限至貸款合同項下的所有貸款本息及欠款還清為止。
此外,保險單須訂明保險公司在甲方的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付給乙方任何保險賠償金;
4、 保險單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交由甲方保管;
5、 乙方委托甲方為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授權甲方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該抵押物毀損部分或者償還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項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6、 如該抵押物出現毀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未還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權先行抵扣保險賠償金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
如保險賠償金償還所有欠款尚有余額,余額及該抵押物歸還乙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在償清所欠款項之前,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不解除。
除上述外,該抵押物的毀損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乙方的責任;
7、 如該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的,則保險單下的賠償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8、 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償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償,在乙方補償甲方利益后,保險公司之保險賠償金則相應轉付于乙方;
9、 乙方確認,如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其價值減少,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動用;
2、 作為恢復抵押物原有價值的費用。
第八條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當在30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九條抵押物登記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之內憑本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或該抵押物的正式證明以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房地產等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條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貸款合同規定的貸款本金連同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時,甲方須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該抵押物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確定的義務后,可持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等管理部分辦理該抵押物的注銷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物的處分
1、借款人如不支付貸款合同約定的款項或不遵守貸款合同約定的權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當行使該權利所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以下各項:
委托房地產等評估機構對該抵押物重新評估,并以上述評估價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額收購該抵押物;
將該抵押物依法拍賣、變賣,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 下列任何一項或者多項情形發生時,甲方有權處分該抵押物:
依本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并向借款人發出還款通知后30日內,借款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將相關款項償還給甲方的;
借款人逾期30日仍未繳清應付貸款本息的;
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貸款合同的條例;
乙方及/或借款人為個人被法院下令監管破產,或乙方及/或借款人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產;
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乙方不交付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所征收的費用或稅收。
3、 甲方將處分該抵押物所有的款項,依下列順序處理:
支付因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支付乙方欠繳的稅款及乙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費用及雜費;
扣付根據貸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貸款本金、應付利息及其他款項;
支付其他相關費用。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甲方須將余款交付乙方。
4、 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處分權時,應向乙方或者該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后30日內,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該抵押物。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使用
1、如該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合理使用該抵押物,不得把該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許該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但由于違反本條所作的改變而產生對該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該增加物則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貸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解散;
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 貸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改變貸款用途、陷入或即將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償債能力或者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致使甲方貸款債權落空等情況。
第十四條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貸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抵。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轉讓抵押房產。
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償還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與本合同關于抵押財產的條件。
第十七條該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毀損,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喪失的抵押權益,同時乙方應于上述毀損出現后10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甲方,并應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第十八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轉讓、再抵押等方式處置,因此引起甲方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乙方只可將該抵押物自用。
如乙方將抵押物出租給他人時,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乙方應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當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由甲方發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該抵押物起30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交出。
第二十條在抵押期間,乙方將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證其完好無損,并準許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其共有權人、住址、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更時,應在10日之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維修費用,并保障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糾紛。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乙方須按時交付土地使用費、有關部門對該抵押物征收的稅款及管理費、水費、電費等費用;
以及遵守該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約或者大廈管理公約。
如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則須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當有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乙方及其財產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10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提交抵押登記管理部分備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以財產抵押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押合同”。其中抵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天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
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擔保費: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計收。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
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開發公司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開發公司法人(預售房產登記人)
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經以上各方協商,就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房產(房產的具體情況: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的上述房產已與乙方簽訂預售協議并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以單價___元/平方的價格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丙方,房屋總售價___元,以房管部門核準的房產面積結合單價計算的總價為準。
三、如該房產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則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及土地證;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則由乙方負責辦理房產及土地證的過戶手續。為確保丙方能夠購得上述房產,甲方及乙方均應與丙方就該處房產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甲方及乙方對兩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負連帶責任。
四、該房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內無法辦理房產及土地證,則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及乙方連帶償還丙方雙倍購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產(房產具體情況、房產證號)作為對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產的擔保,并應到房產及土地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丁方擔保范圍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應對丙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七、丙方應支付的房款在丙方辦理完上述抵押登記后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乙方。
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章)起生效。
擔保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元(人民幣,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入乙方下述指定賬戶。
銀行名稱: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額的___%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直接轉入甲方下述銀行指定賬戶。
銀行名稱: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4、借款擔保
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下述第___種擔保方式
4.1丙方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保證期限兩年。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______財產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質押擔保。抵押或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
5、甲、乙、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應按時償還甲方借款;
5.4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證借款用做于______加工廠的注冊資金;
5.6丙方按本協議約定為本協議項下借款提供擔保。
6、違約責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十的違約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按日萬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2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本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6.4乙方違反借款用途,或將借款用于非法途徑,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5
債權人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及其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20__]7號和建設廳、財政廳建管[20__]46號文件精神,為加強____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落實工程在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保養責任。經三方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為丙方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設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戶。為明確三方責任和義務,由三方共同簽署“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協議”
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為丙方開設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戶,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證金約定條款將“質量保證金”,存入乙方,乙方為建設項目設立“質量保證金”專戶,并在交款通知單回執上簽章。
2.丙方交存的“質量保證金”只能用于工程維修及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返還工程承包單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缺陷問題,如原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履行維修職責,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的,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從“質量保證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方可向維修單位支付維修金。
4.工程達到缺陷期滿,并確定該工程有關保修項目確實不存在質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單位提出的“質量保證金”返還申請上簽署同意意見,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須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書面通知,才可將“質量保證金”撥付工程承包單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或支付工程維修金書面通知,擅自返還或挪用“質量保證金”的,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
6.本協議未竟事宜,按_____________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辦理。7.本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建設工程項目“質量保證金”開戶通知書(回執)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20__]7號和建設廳、財政廳建管[20__]46號文件精神,_____________建設的_____________項目在你行設立“保證金”專戶,“保證金”的使用必須經我站出具書面通知方可使用。
應交存_____________元“保證金”。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專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1111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7
承諾人:
承諾人配偶:
承貴公司與_此處填寫申請貸款主體公司全稱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會員表編號的《委托擔保協議》的有關約定,貴公司為_簡稱_公司在_杭州銀行_申請總金額為_批貸額度_萬元的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為確保貴公司的合法權益,依照誠實信用之原則,本人愿以個人所有的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保證的方式,為上述擔保行為向貴公司提供反擔保,并在此謹作以下承諾:
一、本人同意上述《委托擔保協議》的全部條款,并保證_簡稱_公司能夠按約定按時歸還上述債務。
二、本人同意如果_簡稱_公司不能按約定歸還上述銀行債務,本人將為因此而發生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保證范圍,系本人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貴公司償付的所有款項。
2.在上述情形下,貴公司無須先向_簡稱_公司追償或起訴或向其他擔保人行使反擔保措施,而有權直接向本人索償。一經貴公司要求,本人將無條件清償_簡稱_公司欠付的全部債務,上述“書面索款通知”為通知本人付款之憑據。
三、本人用于清償_簡稱_公司欠付貴公司所有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資產和財產性權益
2.夫妻共同財產中減去基本生活費用剩余部分的財產;
3.本人已經及未來因任職、受雇、履約等提供勞務,或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或轉讓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轉讓其他財產、或許可各種特許權的使用、或作為個體工商戶進行生產和經營、或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等本人所取得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以及從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
4.未經貴公司書面同意,本人不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保證,亦不以任何方式處分上述資產和收益,或將該等資產和收益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擔保。
四、本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期間為根據《委托擔保協議》而向貴公司履行代償責任之日起至《委托擔保協議》履行完畢或解除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由此而造成貴公司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人承擔。貴公司有權依法通過非訴或訴訟程序追索所有應付款項,并在全國或地區的各種媒體上披露本人未能履約的詳細信息。
六、本承諾函是不可撤銷的,在下列情況下,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證函持續有效:
1.本承諾函中各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本承諾函中各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或變更章程、企業性質等,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與他方簽訂任何文件等事項;
3.《委托擔保協議》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
七、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本人放棄取代貴公司債權人地位的一切權利并承諾:
1.在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_簡稱_公司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項或將任何資產、權益轉讓或擔保給本人,本人將不與貴公司并列分享該款項、資產或權益;
2.非經貴公司書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時向_簡稱_公司索取任何擔保或款項,如已索取,該擔保或款項一經貴公司要求,則照數交還貴公司;
3.在_簡稱_公司發生破產或任何訴訟、仲裁時,本人如可從中取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的資產或款項亦作為代貴公司取得,并一經貴公司要求即全數交還。
總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貴公司均享有優先受償權,待貴公司收回_簡稱_
公司欠付貴公司的所有債務后,本人才可對_簡稱_公司進行追償。
八、本人對依據本承諾函規定所應付的一切款項,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消或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限制或條件,以保證貴公司實際足額收到本承諾函規定的貴公司應得款項。
九、貴公司給予_簡稱_公司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委托擔保協議》及本承諾函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貴公司依本承諾函而享有的一切權益或視為貴公司對本承諾函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十、本承諾函為一獨立擔保,貴公司可接受_簡稱_公司或任何第三者現時或將來提供的任何擔保,或者解除、變更已持有的其他擔保而無需通知本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本人均應對信達銀泰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所有未清償債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十一、本承諾函可經公證處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公證的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
十二、本承諾函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承諾函項下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十三、本承諾函如有任何修改、補充、變更均須征得貴公司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2種方式處理:
1、各方應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各方應遵守仲裁規則,履行仲裁裁決;
2、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函一式肆份,貴公司貳份,本人壹份,壹份交公證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承諾人配偶: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固定電話:
其他財產共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固定電話:
日期: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8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
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現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并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于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后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系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占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后,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范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愿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在《借款合同》簽署后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并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19
甲方:中國司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自愿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證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對代理人________的保證責任,原《保證合同》同時終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擔保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內,如甲方發現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為其提供擔保期間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_____代理合同約定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仍應在原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雙方因此產生糾紛,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0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1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擔保方:______
乙方因____________需要向甲方租賃鋼管、扣件、套管,頂絲、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租賃期從______至______,租賃數量鋼管暫定______噸、扣件______萬只、頂絲______個。
2、租金為鋼管元/天.米、扣件元/天.只,價格每年調整一次。租期每滿一年按11個月結算租費。
3、租賃物根據乙方的正常施工需要陸續出租,乙方應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所需的鋼管扣件的規格數量,否則甲方不承擔材料供應不及時的責任。
4、乙方認可租賃物的質量符合工程要求。如有質量異議,應于租賃當日提出,否則,視為對質量無異議。施工前,乙方應檢測甲方出租材料的性能,根據鋼管扣件的性能制定腳手架的施工方案,并且乙方對腳手架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5、租賃物的使用地點溫州強豐農貿綜合批發市場。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的使用地點或轉讓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租金的計算及支付:鋼管扣件套管的租賃時間從乙方提貨之日起計算至歸還到甲方倉庫之日.租金及費用每月對帳,按一季度支付70%。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在2個月內付清全部租費。
7、租賃物出租由裝車費由,運費甲方承擔元/噸、其余由乙方承擔。租賃物歸還由乙方運到甲方倉庫,運費甲方承擔元/噸、其余由乙方承擔。歸還卸車整理費吊裝費元/噸、扣件清理費元/只、扣件少螺絲元/套,由甲方承擔。乙方在使用中不得鋸斷鋼管,如鋸斷一處賠償20元。歸還數量與出租數量之差即為鋸斷數;鋼管如彎曲,每處收調直費1元,由乙方承擔,隨租付一并支付。甲方出租的鋼管為未油漆鋼管,如工程需油漆,油漆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擔。
8、租賃物遺失、損壞,按賠償時該租賃物的市場全新價格賠償。
9、租賃期滿,乙方應及時、完好地歸還租賃物。
甲方可收回租賃物、
或者甲方可視為乙方繼續不定期租賃、
或者甲方可要求乙方折價歸還。無論甲方選擇以上何種處理方法,乙方都應按本合同約定租金單價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
10、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逾期每日按付順序為
違約金
本合同的其他費用
租金。乙方逾期付款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由,乙方不再另簽授權書,該代表的行為即乙方的行為。
12、雙方應依法全面履行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依法另立協議,補充協議效力優先于本協議。
13、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租賃物承擔,乙方不承擔租賃物在運輸途中及使用期間的損環及滅失等責任。
支模架的鋼管可用10、20、30的套管。
鋼管:扣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噸:150只,否則按此比例計算扣件的租金。
租期每滿一年按11個月結算租費。
14、如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單位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催討租賃物及租金產生的律師費由甲方承擔。
15、擔保方為承租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為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后兩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擔保方: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2
委 托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鑒于: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并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并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于反擔保等風險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于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并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后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托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于收回債權或怠于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后,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后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并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于甲方貸款余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后,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為了企業的發展及籌措資金的便利,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和協作的基礎上。甲方為乙方提供單方擔保,并簽訂融資(貸款)擔保協議如下:
第一條、擔保的最高金額
甲方在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大寫) 萬元的范圍內為乙方與其債權人簽訂的融資(貸款)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最高額擔保。上述融資(貸款)可以是在本協議書的有效期限內分批進行的。上述擔保的實現以甲方在乙方債權人提供的保證合同(或最高額擔保合同)上簽章為準。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的方式為抵(質)押
根據雙方簽訂的抵(質)押合同,乙方以本公司如下資產及權益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1)、房屋、土地:
2)、機器、大型設備、運輸設備:
3)、銀行匯票、本票、公司股票、債券:
4)、其他擔保方認可的可以抵(質)押的財產:
乙方承諾如出現未及時還款的情況,債權人追究甲方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情況的,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將上述抵(質)押物變賣來彌補甲方損失。
第三條、擔保的期限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在擔保期限及擔保限額內,應債權人要求及時提供資料(公司財務報表、報告、企業簡介及其它,簽訂擔保合同)。
2)、對于本協議范圍內的擔保融資(貸款),乙方必須自行、及時償還融資(貸款)款項。如出現債權人追究甲方責任的情況,則乙方除返還甲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款項外,另需向甲方支付上述代付款項總額的3%的違約金。上述代付款和違約金應當在甲方支付日后的兩個工作日內支付,延遲每日加收萬分之三滯納金。如乙方未及時償還上述代付款及違約金或無力償還的。甲方有權變賣乙方提供抵(質)押的資產、權益來彌補損失。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3)、對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與債權人主合同發生變更,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定期或隨時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核算、統計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本企業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了解和監督。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已抵(質)押給甲方做反擔保的財產。
7)、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并、重組、變更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變更后的機構應與甲方重新落實用作反擔保的資產及權益,并重新簽訂抵(質)押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生效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確認,為合法有效地簽署本協議,雙方及其簽署人員均已經完成了合法必需的或議事、或授權、或決議等程序;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編號: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4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以下統稱丙方):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鑒于:借款人需人民幣:(大寫)用于,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一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
1、本合同項下: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人民幣:大寫的借款;
2、本合同項下借款僅用于:;
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借款期限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4、本合同項下寬限期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5日內;
5、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據》(本合同附件一)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
6、本合同項下借款在借款期限內,出借人不計收款利息;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未向出借人全部履行還款義務,則自該筆借款發生之日起至全額償還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該筆借款的資金利息。
第二條借款人應當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若逾期未全額償還,在寬限期限內,逾期每日向出借人支付本合同下借款總額5%的滯納金;若寬限期屆滿,借款人仍未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視為借款人根本性違約,借款人除應當向出借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滯納金、利息外,還應當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同時向出借人支付其實現債權過程中所需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丙方項下各擔保人自愿以其個人所有的全部資產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違約金、出借人實現債權過程中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四條借款人及丙方項下個擔保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自愿在任何時候配合出借人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所需費用有借款人支付。
第五條出借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出現任何可能致使本合同項下出借人債權難以實現以部分實現情形時,出借人有權提前主張本合同項下債權。
第六條本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活解除本合同;確須變更、接觸的,必須經雙方協議并一致同意;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和合同中約定的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至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通知活溝通均應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
出借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借款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丙方項下各方簽字(蓋章/捺手印):
本合同簽到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
擔保協議(一般保證) 篇25
致:銀行(作為下述債權人的代理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
由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
銀行作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有限公司鑒于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愿意向貴行銀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代理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范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代理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代理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條的規定,在代理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代理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并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代理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并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于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余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1)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2)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3)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4)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5)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6)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代理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后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3)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9)擔保人已經向代理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10)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11)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12)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1)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2)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3)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于本擔保書簽約日后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核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明為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4)擔保人將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5)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代理人;
(6)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準,同時使這些批準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準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7)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8)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9)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代理人同意,但擔保人須盡快以書面通知代理人;
(10)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代理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代理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于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為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后或和解協議簽訂后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代理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代理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代理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代理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并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為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并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為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代理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代理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宣布或被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為并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余條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為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代理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
(1)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2)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于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于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3)擔保人于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
(1)本擔保書項下須發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采取書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2)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后即為送達;)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后兩個工作天即為送達。
(3)除非代理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
(1)除非代理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2)代理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為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代理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權利或權益。代理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代理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并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并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代理人各執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