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擔保的借據(通用3篇)
個人擔保的借據 篇1
今(出借人)借給_________人民幣(大寫數字)__________圓整,即¥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利率為每月_____%,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數字)__________圓整,即¥__________元,全部本息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數字)__________圓整,即¥__________元。擔保人確認:_________________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注:_________________
1、本借條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借條出具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擔保的借據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根據(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保證人同意
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為元_____________整(大寫_____________),和該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賬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的借據 篇3
抵押權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借款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聲明: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銀行 年簽訂的小額擔保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為丙方提供了擔保。經借款人要求,乙方愿意就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借款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
1、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存在抵押瑕疵。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乙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甲方,作為甲方為借款人向 (銀行)提供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額貸款的反擔保。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中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間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以抵押物的實際變現價值為限,對甲方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進行反擔保。
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反擔保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第五條 評估及抵押登記
1、甲方經 房地產經紀評估有限公司對以下資產進行評估: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
2、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地隨房抵或者房隨地抵,并辦理他項權證,抵押權人為 。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的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情況。
2、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3、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七條 財產保險
根據甲方要求,抵押物受損程度是否辦理財產保險。如需辦理財產保險將做到:
1、本合同簽訂后15天內,乙方應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履行期限,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金。
2、乙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甲方權益的條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甲方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提前向甲方清償,或經甲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甲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對抵押物進行折價用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2、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2、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經甲方同意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抵押擔保物。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將所獲的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務。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發生合并、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并、分立、變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5、主合同借款人清償了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2、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第一,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第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第三,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小額擔保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第一,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第二,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第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第四,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第五,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第六,乙方不按約定督促借款人按期還款或代為償還貸款,導致貸款逾期未歸還。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止。
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丙方:
個人指模: 個人指模: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