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反擔保貸款合同(精選3篇)
提供反擔保貸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
出質人: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萬元[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佰拾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委托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_年_月_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賬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
質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當甲方代償后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提供反擔保貸款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路號
第二條 購房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首付款為人民幣(大寫) ,首付款由乙方在本合同訂立2日內存入在丙方指定的監管帳戶。
第三條 本合同訂立后3日內,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交足以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所有證明文件(見附件一)。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訂立后5日內與貸款方訂立抵押貸款合同辦理借款手續,并將足以辦理抵押登記所需文件(除新的產權證書外的文件,見附件二)轉交由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 甲方應當保證出售房地產權屬清楚,無正在發生或將來發生之糾紛,甲方保證對出售之房地產享有完全合法之權益,如系共有,則全體共有人應當簽署書面文件同意出售,且不因共有人之間之爭議對乙方、丙方有任何關聯。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售之房地產不存在租賃爭議。
如已經租賃,應當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并經乙
第六條 自本合同訂立時起,甲方保證將該房地產按約定價格出售給乙方,并不得反悔或另行出售。
第七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后,無條件委托丙方辦理過戶、抵押登記手續,按約定支付首付款并與貸款方訂立首付款之外的購房款抵押貸款手續。
第八條 乙方保證在取得貸款后,按照貸款合同即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合同應經丙方同意。
第九條 丙方為乙方擔保期間自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貸款方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止。乙方與貸款方另行訂立的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變更,未經丙方同意的,丙方擔保責任免除。
第十條 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手續。
第十一條 費用:丙方收取手續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元,方在本合同訂立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及抵押登記過程中需交納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自行交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手續費、貸款擔保服務費及已收的費用予已退還。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五、六條約定,導致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或引起抵押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由此而給乙方、丙方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非用等,由甲方賠償。甲方在賠償乙、丙方損失之外,還應乙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由甲方承擔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乙方還應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或引起抵押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由此而給甲方、丙方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費用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還應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由甲方承擔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甲方在乙方在貸款合同訂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應向丙
第二十條 乙方在貸款合同訂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乙方貸款合同訂立之后,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解除方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二條 凡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原因方應當賠償丙方一切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費用等,原因方還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三方同意將本合同作為乙方貸款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以乙方向貸款方申請購房貸款獲得貸款方批準為生效條件,如果貸款申請未獲得貸款方批準,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凡因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所有文件之送達,均已本合同所列地址為準,本合同各方之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相對方,未通知對方時,送達至本合同地址所列地址即為送達,本合同之變更,應以書面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三方各執一份,貸款方一份,其余送有關部門。
第二十八條 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附件
甲方簽章:
共有人簽章:
丙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 共有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提供反擔保貸款合同 篇3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那么房屋抵押貸款分為兩種,一個是個人消費貸款,另外一種就是個人經營性貸款。所謂銀行消費貸款就是銀行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于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消費用的貸款,比如住房、汽車、家具、彩電、冰箱、電腦等。而個人經營性貸款顧名思義就是用自己的房產做抵押獲取銀行融資用于商業用途。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企業營運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產設定抵押借款作為營運周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陽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號】(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幣萬元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人民幣萬元(或同等金額的外幣)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營運周轉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國銀行的放款利率,每月付息.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總金額下,依甲方實際資金需求乙方給予配合逐筆撥付,并以現金或匯款入賬戶方式支付。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
2.房產:【地證字第】
3.抵押期限:兩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抵押權包含前欠未還、現借款、轉讓債權及利息違約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1.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土地與房產,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3.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貸款本息。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借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2.甲方開立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估價、登記、證明及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訴訟、律師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1.本合同系經虎門鎮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雙方各自代表簽字,且經由虎門鎮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訂立時間:二○年月日
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