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匯編(通用31篇)
擔保合同匯編 篇1
一、明確抵押合同的簽訂事項
1、抵押合同的內容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②主債權的種類、數(shù)額;③抵押財產(chǎn)的具體狀況;④抵押財產(chǎn)的價值;⑤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⑥抵押權滅失的條件;⑦違約責任;⑧爭議解決方式;⑨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⑩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項可在主債權合同中設立抵押條款,也可以單獨簽訂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當債權無法實現(xiàn)現(xiàn)時其才出現(xiàn)。抵押合同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因此,簽訂抵押合同時需要明確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抵押合同變更
抵押合同變更的,應當簽訂書面的抵押變更合同。抵押合同的變更事項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xié)商一致,方可變更。
2、抵押合同的終止
抵押合同可以約定終止事由,一般終止情況如下:
①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已經(jīng)履行;②抵押合同被解除;③債權人免除債務;④法律規(guī)定終止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中不得約定事項
根據(jù)《擔保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2、權利憑證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約定房產(chǎn)權證等相關權利憑證由抵押權人妥善保管。
3、抵押標的的保險
抵押標的如果是房產(chǎn)、船舶等不動產(chǎn),抵押合同當事可以約定對該標的投保。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shù)牡谝皇芤嫒恕_@樣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抵押權人債權得以實現(xiàn)。
還可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chǎn)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抵押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抵押費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確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費用由誰承擔,避免糾紛。
5、注意辦理抵押標的登記手續(xù)
依照法律規(guī)定,有些抵押物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權方可生效。如房產(chǎn)、土地等做抵押的,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對登記部門不同。①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登記部門為簽發(fā)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②建筑物抵押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部門為登記部門;③林木抵押的,登記部門是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④以車輛、船舶抵押的,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是抵押登記手續(xù)辦理機關;⑤以動產(chǎn)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登記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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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匯編 篇2
納稅擔保合同是稅務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納稅擔保人明確擔保責任及其用于擔保的財產(chǎn),以保證履行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而出具的合同。
納稅擔保合同訂立條件
1.擔保對象
依據(jù)《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如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適用納稅擔保:
一是稅務機關有根據(jù)認為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在規(guī)定的納稅期之前經(jīng)責令其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chǎn)或者應納稅收入的跡象,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的;
二是欠繳稅款、滯納金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是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fā)生爭議而未繳清稅款,需要申請行政復議的;
四是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提供納稅擔保的其他情形。
2.擔保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開戶行及賬號(2)納稅擔保人自愿擔保的意思表示;(3)擔保的金額范圍和擔保期限;(4)擔保方的義務;(5)違約責任;(6)爭議的解決方式;(7)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8)簽約方的簽字蓋章,簽約時間及簽約地點。
納稅擔保合同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 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
2、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 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 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依據(jù)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年 月日止。
6、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jīng)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guī)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9、本納稅擔保是持續(xù)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xiàn)破產(chǎn)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xiàn)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jīng)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jīng)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3
編號:金源盛借字{ }第號
借 款 擔 保 合 同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借 款 擔 保 合 同
出借人(甲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稱: 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住所(地址):
保證人(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 電話: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借款用途為 。 未經(jīng)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當月利息,遇節(jié)假日順延至節(jié)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三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簽訂和辦理抵(質)押或公證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四條 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于但不限于: ,無論乙方在同他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對還款資金來源有任何約定,但約定均不能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根據(jù)乙方的擔保申請,丙方愿對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當日內向丙方支付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內向甲方代償。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全部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的債權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需辦理公證的必須辦理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足額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證出借資金的來源合法,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對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3、自覺接受甲方和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jiān)督,并有義務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chǎn)負債等報表資料。
4、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承擔本合同項下除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以外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事項的費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件后,3日內應將簽收的回執(zhí)寄回對方。
7、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合資、
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chǎn)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甲方權益實現(xiàn)的行為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經(jīng)雙方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8、變更住所、通訊方式、營業(yè)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發(fā)生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破產(chǎn)、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發(fā)生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撤銷時,應于事件發(fā)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與風險監(jiān)控。
12、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fā)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合同期滿結清相關手續(xù)后,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抵(質)押反擔保方式,依法辦理抵(質)押手續(xù),或提供合法約定的反擔保保證手續(xù)。
3、對被擔保的借款人進行保后管理、風險監(jiān)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償。
擔保合同匯編 篇4
因為前段擔保協(xié)議時的疏忽,導致合同無效,甚至要承擔因為合同無效的賠償責任,那么無效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賠償責任后,能不能對于被擔保人享有追償權?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了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而當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而是承擔因締約過失的賠償責任。為此,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是否享有追償權問題,在實踐中,有人認為,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不享有追償權,一是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作為特別法的《擔保法》對此也未作規(guī)定。二是在債務人無任何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時,才能執(zhí)行無效擔保人的賠償責任,此時,何談追償權。
我們認為,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后,享有追償權。理由是:
一是法律無禁止性規(guī)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因過錯對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是從維護債權人的角度出發(fā)。擔保人因擔保合同無效而承擔了賠償責任,為維護擔保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享有追償權。
二是債務人無任何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時,執(zhí)行擔保人,無效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責任后,這種追償權不能因債務人無財產(chǎn)而消滅,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chǎn)時,擔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償權(也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三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原本屬于債務人的責任,債務人是終極責任人。
四是從責任性質上,雖然擔保人的責任屬于締約過失責任,擔保人的過錯是決定其在擔保無效時繼續(xù)承擔責任的根據(jù),但這種根據(jù)只是確定一定的代償責任的根據(jù),擔保人承擔的責任仍有代償責任的性質。
因此,應對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追償權予以明確規(guī)定。《擔保法解釋》第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即“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擔保合同匯編 篇5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人民幣(大寫) ,借款種類為 ,借款用途為 。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 ℅。
第四條 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 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jù)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jīng)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chǎn)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chǎn)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jù)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
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財產(chǎn)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jīng)營不善而停產(chǎn)歇業(yè)的;
十、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經(jīng)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jīng)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 50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shù)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shù)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huán)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 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擔保合同匯編 篇6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lián)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lián) 系 電 話 :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jīng)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jiān)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fā)放后,甲方有權根據(jù)需要,對乙方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的流動資產(chǎn),固定資產(chǎn),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zhí)行財產(chǎn)。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guī)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shù)額等嚴格執(zhí)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shù)娜靠铐棥3?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chǎn)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chǎn)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chǎn)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chǎn)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chǎn),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chǎn)經(jīng)營發(fā)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chǎn)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chǎn)、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chǎn)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chǎn)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x年xx月xx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7
擔保方式可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chǎn)的占有,將抵押財產(chǎn)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以抵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chǎn)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chǎn)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chǎn)或者財產(chǎn)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以該動產(chǎn)或者財產(chǎn)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chǎn)或者財產(chǎn)權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chǎn),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guī)定留置該財產(chǎn),以該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擔保合同匯編 篇8
不少合同在實際履行的過程中都會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這樣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比較好的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那么你知道對于經(jīng)濟合同來講,其具體的擔保形式有哪些嗎?請閱讀下文進行具體了解。
擔保是法律、法令規(guī)定的或者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的保證合同履行的方法。合同的擔保,是監(jiān)督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實現(xiàn)的法律手段。
經(jīng)濟合同的擔保的基本形式有定金、違約金、保證、抵押權、留置權等五種。
1.定金
定金是締約一方為了證明合同的簽訂和保證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內給付對方一定數(shù)額的現(xiàn)金。定金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證據(jù)。簽訂合同時,當事人一方擔心對方悔約而給付定金,只要一方交付了定金,證明合同已經(jīng)成立。凡設立定金的合同,合同履行后,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如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就喪失了定金的所有權,無權要求返還;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時,根據(jù)對等的原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違約金
違約金是締結合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給付對方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一方只要不履行或沒有按照約定履行,不論對方是否因此而遭受損失以及損失的大小,違約一方均應給付對方約定的違約金。如果一方違約所造成對方的損失大于違約金數(shù)額時,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所不足彌補的損失。這種違約金是對違約當事人的一種經(jīng)濟懲罰,故又稱罰金。只要有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的法律事實發(fā)生,違約者就應當給付對方約定的違約金,受損害的一方亦有舉證的義務,這樣可以加強債務人的責任感,從而發(fā)揮了合同的擔保作用。
3.保證
債權人與保證人達成協(xié)議,簽訂保證合同,由保證人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在債務人無力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有向保證人請求履行或賠償損失的權利。債權人與保證人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保證人是保證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第三人。被保證的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時候,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起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有兩人以上的,他們應當共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依約定可以保證全部債務,也可保證部分債務。對保證范圍沒有約定的,應推定保證人對全部債務負保證責任。保證人的責任范圍只能小于或等于債務人的責任。保證人履行合同以后,有權向被保證人請求償還。
4.抵押
抵押是當事人一方或者第三人為履行合同向對方提供的財產(chǎn)保證。比如,甲向乙借一筆款,甲把自己的一所房子抵押給乙。負有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時候,債權人在法律、法令許可的范圍內,可以從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中優(yōu)先得到清償,這就是抵押權。債權人是抵押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人。
5.留置權
留置權是權利人占有義務人的財物,義務人不履行因該項財物產(chǎn)生的合同義務,權利人有留置該項財物的權利。享有留置權的人叫留置權人。比如,當事人一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保管、承運或者接受對方來料加工的財物,在對方不按期或不如數(shù)給付保管費、運輸費或加工費的時候,有權留置他的財物。在法律規(guī)定的留置期限內義務人仍不履行合同,留置權人有權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辦法變賣留置物,從價款中優(yōu)先得到清償。
擔保合同匯編 篇9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經(jīng)中國____銀行_____(下稱甲方)與 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xié)商,根據(jù)《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乙方。
第一條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種類)
貸款(大寫)_____,用于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評估價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zhí)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xù)。
2、乙方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chǎn)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chǎn)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需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xù)。
甲方:乙方:日期:
擔保合同匯編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乙方受丙方的委托,愿意以個人所有財產(chǎn)及權益為甲丙雙方所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甲方經(jīng)審查,確認并同意乙方作為丙方的還款連帶責任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條款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金額
乙方對主合同及今后可能發(fā)生的修補、補充條款中丙方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諾按期足額償還全部債務,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保證期間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兩年,自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屆滿之日起算。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在甲方尚未全部收回借款之前,無論乙方是2
否已經(jīng)向甲方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甲方借款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丙方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2、甲方給予丙方和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義務。
第四條 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11
履約擔保合同
甲方:
住所:
公民身份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住所:
公民身份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丙方:
住所:
公民身份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根據(jù)《擔保法》《合同法》《民法總則》等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乙方就甲方與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X合同(合同編號:)提供履約擔保,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lián)l款: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
上述主合同項下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配合甲方辦理不動產(chǎn)轉移登記手續(xù),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違約以致解除合同產(chǎn)生的合同之債。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
上述主合同約定丙方將合同所涉房屋轉移登記期屆滿,丙方未將合同所涉房屋轉移登記至甲方名下,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短信、電話、書面通知)丙方解除合同,自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應當返還購房款并按照主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保證方式
乙方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四、保證擔保范圍
乙方對解除主合同時丙方應當返還甲方的購房款###元及丙方違約應當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律師代理費承擔擔保責任。
五、保證期限
自主合同解除,甲方與丙方債權債務關系確定之日起兩年。
六、乙方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約擔保費壹萬元(小寫:元),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條。
七、其他
若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三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擔保合同匯編 篇12
工程預付款保證協(xié)議
甲方:廣州市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省工程有限公司
為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工程預付款,為規(guī)范乙方用款,保障各方權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如下: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預付款后,應按甲方要求繳納預付款使用保證金,該保證金總額為20xx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預付款申請后一個月內完成支付。如甲方分批支付,則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后7天內應按比例繳納預付款保證金,甲方收到該保證金后向乙方開具收據(jù)。
3、在工程進行到12個月且總工程量達到80%后,甲方可根據(jù)乙方申請及實際工程款支付情況,在兩個月內分兩次無息返還1000萬元保證金。
4、甲方將在項目工程驗收及結算完成后10天內,將余下1000萬元保證金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
5、乙方未按期支付該保證金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每天按該保證金數(shù)額的萬分之五收取利息,按天計算,同時,甲方有權延遲支付工程進度款,直至乙方支付該保證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拖延工期,否則,甲方將視乙方嚴重違約,甲方可按雙方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嚴重違約方式處理。
6、本協(xié)議約定之工程預付款保證金是甲方為加快項目進度
提供給乙方用于本工程的,乙方不得將該款項挪作他用,如甲方發(fā)現(xiàn)若乙方把本工程預付款用作非本工程所用的,乙方須按挪用金額的2倍對甲方進行賠償,如因此對本工程造成進度、質量影響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索賠。
7、本工程采取銀行貸款,為加快項目建設,甲方先籌資予以解決,待銀行按施工總承包合同將該預付款直接支付乙方后,乙方應于收到銀行直接支付的預付款后7天內全額將甲方先行籌資支付的預付款退回甲方。
8、乙方收到銀行按施工總承包合同支付的預付款后未及時將甲方籌資支付的預付款退回甲方的,每延遲一天乙方按預付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補償。
9、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在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經(jīng)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10、中心施工總承包合同之工程預付款為:46606741.10元(大寫:肆仟陸佰陸拾萬零陸仟柒佰肆拾壹元壹角零分),最終支付方式按本協(xié)議第2條約定執(zhí)行。
11、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公章)廣州市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住 所:開戶銀行:帳 號:郵 編:
電 話:
乙 方:(公章)廣東省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地 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 編:
電 話:
本合同簽于:年 月 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13
甲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投資理財?shù)木唧w事宜,規(guī)定如下:
第一條:投資理財說明
在乙方對甲方資金承諾保本的前提條件下,乙方將甲方的全權委托資金在期貨市場投資運作,所得收益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理財服務。
1.投資標的:國內期貨品種。
2.特 征:風險有限,收益無限。
3.投資條件:投資者為企業(yè)與個人,投資金額大于 10 萬元人民幣。
4.帳戶封閉期: 壹 年。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取得投資收益。
2.不承擔帳戶虧損。
3.了解乙方管理帳戶的狀況。
4.甲方的操作建議僅為參考。
5.考察帳戶交易狀況,制止違規(guī)行為;但不得在交易時間內打開交易帳戶,以免影響乙方的操盤。
6.在合作期內,甲方帳戶的資金不得出金。否則,造成的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7.因甲方違約造成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8.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
1.秉承專業(yè)、敬業(yè)的原則,運用帳戶資金進行投資運作。
2.了解帳戶資金(出入金)的變動情況。
3.定期向甲方提供帳戶的月報表。
4.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
5.按照規(guī)定取得績效收益。
6.承擔帳戶虧損的風險。
7.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合同具體執(zhí)行規(guī)定
(一)甲方于200 年 月 日在 期貨經(jīng)紀有限公司開設投資帳戶,帳號為 ,交易保證金為 元(人民幣),現(xiàn)委托于乙方投資運作。
(二)委托期限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三)委托期內,交易產(chǎn)生的風險,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結算期:半年或壹年。
(五)帳戶結算:
1.帳戶盈虧=期末總金額(期末余額+期末市值)-期初總金額(期初余額+期初市值+/-出入金)。
2.帳戶收益率=帳戶盈虧/投資總額*100%。
3.投資總額為期初交易保證金金額。
(六)帳戶收益分配:
1.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
2.當該帳戶在結算期結束后有盈利,盈利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七)乙方違法行為導致投資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經(jīng)濟損失并追究責任;如果甲方?jīng)]有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投資損失,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法》的相應條款處理。
第五條:合同的生效期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補充及終止
1.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guī)定的委托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欲續(xù)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壹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如果一方想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5天通知對方。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雙方應該協(xié)議處理,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法》的相應條款處理。
2.本合同在南京簽定,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雙方如對合同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地方仲裁委員會調解,或由地方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14
合同編號: 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fā)區(qū)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營業(yè)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chǎn)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xiàn)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shù)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jù)《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產(chǎn)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jù),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shù)赜嘘P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5.2抵押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chǎn)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fā)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chǎn)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xù):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chǎn)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jīng)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經(jīng)與甲方協(xié)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chǎn)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shù)姆秶鷥认蛞曳教峁⿹!5盅何飪r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x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fā)生爭議或出現(xiàn)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fā)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chǎn)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jù)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chǎn)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xiàn)抵押權,實現(xiàn)抵押權而產(chǎn)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xiàn)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zhí)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xù),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公證費、執(zhí)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chǎn)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擔保有限公司
擔保合同匯編 篇15
一、合同擔保的特征
1、從屬性:指合同擔保從屬于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2、補充性: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jīng)成立,就在主債關系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
3、保障性: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xiàn)。
擔保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債務人在訂立合同時為保證合同履行而向債權人作出的一種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不必經(jīng)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而直接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獲得某種補救,以彌補債權人遭受的損失。
二、合同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chǎn)的占有,將該財產(chǎn)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以該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chǎn)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chǎn)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以該動產(chǎn)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chǎn)或者權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4)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chǎn),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guī)定留置該財產(chǎn),以該財產(chǎn)折價或者拍賣。
擔保合同匯編 篇16
xx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和保證人為xx銀行信用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_________幣信用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約:
一、保證人承認《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并履行本合約。
二、保證人自愿為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領用_________卡進行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了解本人的資信情況。甲方應為保證人保密。
三、保證人中途不愿繼續(xù)為乙方保證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申請,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擔保責任方可解除,否則,保證人仍負有連帶保證責任。如因法律原因導致乙方對甲方所作的清償無效,保證人仍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保證人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將視同保證人繼續(xù)為乙方保證,乙方領到新卡后,保證人仍繼續(xù)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五、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方和保證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jù)甲方業(yè)務規(guī)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抵押人:電話:
地址:郵編:__年__月__日
經(jīng)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shù)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shù)-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shù)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guī)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shù)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jīng)貸款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保證人自愿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fā)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經(jīng)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人:(簽字)貸款代表人:(蓋章)
(授權委托人)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授權委托人)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fā)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jù)《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丙方于 年 月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chǎn)作為抵押資產(chǎn),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jù)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fā)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xié)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lián)合行使。
甲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chǎn)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fā)行人--指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fā)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chǎn)作為抵押資產(chǎn)為丙方發(fā)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抵押資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第六條抵押資產(chǎn)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chǎn)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chǎn)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每年投保財產(chǎn)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chǎn)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jiān)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jù)《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chǎn)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并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滿之前,續(xù)辦工商登記手續(xù)。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chǎn)
第六章債券發(fā)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fā)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chǎn)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chǎn)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chǎn)建筑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根據(jù)______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經(jīng)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chǎn)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chǎn)的占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chǎn)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chǎn)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jīng)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chǎn)發(fā)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fā)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chǎn)。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chǎn)發(fā)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chǎn)。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jīng)甲方認可的、相當?shù)牡盅嘿Y產(chǎn)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chǎn)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chǎn)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將抵押資產(chǎn)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將抵押資產(chǎn)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jù)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chǎn)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chǎn)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擔保合同匯編 篇1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貸款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個具體協(xié)議:
(1)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即_____元整,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給甲方。
(2)甲方貸款的目的是乙方有權監(jiān)督甲方貸款的使用。
(3)甲方貸款期限為個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_____‰,總利息為人民幣_____元整,即人民幣_____元。
(5)貸款到期日,甲方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如貸款本息不能按期足額償還,或存在違約責任(見第三條違約責任),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作為違約金,即:¥_____元。
(6)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見第二條擔保條款)____。
(7)本合同也是借款人領取貸款的合法憑證。
(8)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將該債權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本合同項下有多個擔保人,所有擔保人應共同對債權人(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自愿為該筆貸款提供擔保,并自愿以現(xiàn)在和未來的私有財產(chǎn)及全部收益為該筆貸款提供連帶還款責任擔保。
(2)擔保責任的發(fā)生:如甲方未能在約定的還款日向乙方清償債務,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擔保責任,乙方要求保證人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進行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jīng)濟責任。
(3)保證人確認:本人同意對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及保證期間向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限于貸款還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本保函涵蓋所有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處置費、轉讓費等。),由于債務人和擔保人的違約,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據(jù),借據(jù)的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4)貸款期間,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如被宣告破產(chǎn)、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擔保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5)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是持續(xù)的,對其法定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下列情形之一構成違約:
1、甲方變更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本合同,未按約定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書、資料等文件是虛假的、非法的。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沒有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chǎn)代管人、監(jiān)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chǎn)代管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5、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擔保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6、甲方或擔保人可能影響乙方貸款償還的其他行為。
(2)如發(fā)生違約,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歸還所有貸款,并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2、要求連帶責任保證人立即履行保證責任。
3、法律允許的其他措施。
第四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或第三方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地_____人民法院起訴的形式。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匯編 篇18
債權人x x x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x x x簡稱乙方。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jīng)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x 與甲方間已于x x x x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 x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jù)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jīng)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jīng)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jīng)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jīng)Q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借款擔保合同的材料
(1)抵押或質押清單、抵押或質押財產(chǎn)所有權或經(jīng)營管理權證明、權利質押則應提供權利所屬憑證,如股票、匯票、支票等;
(2)低押財產(chǎn)為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3)抵押或質押財產(chǎn)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合同中約定抵押或質押財產(chǎn)須評估,投保險的,提交保險單據(jù)及評估證書;
(5)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規(guī)定該項抵押須經(jīng)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應由有關會議討論通過的提交會議通過文件;保證擔保合同,擔保人應提供能證明其資信情況的證明,如資產(chǎn)負債表、評估證明等;
借款是一種日常行為,然而很多債權人在借錢之時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此時可以是擔保物也可以是提供擔保人,都是可以在擔保合同當中進行閱讀的。這是保障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方式,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擔保合同匯編 篇19
摘要: 借款合同的擔保,是指借款合同當事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采取的促使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保證他方權利得以實現(xiàn)的法律手段。它是保證借款合同履行,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維護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法律制度。借款合同的擔保源于債的擔保制度。
在民法理論上,債的擔保有一般擔保和特別擔保之分。
(1)一般擔保是指債務人必須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chǎn)作為履行債務的總擔保。
(2)特別擔保是相對一般擔保而言,它并非以債務人的一般財產(chǎn)作為債權擔保,而是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財產(chǎn)或者特定的人一般財產(chǎn)(包括信譽)作為債權擔保,其目的就在于保障特定的債權。根據(jù)擔保內容的不同,又將特別擔保分為人的、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三類。所謂人的擔保,是指由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一般財產(chǎn)和信譽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其典型形態(tài)為保證;所謂物的擔保,是指以當事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chǎn)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主要方式有抵押、質押、留置、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等;所謂金錢擔保,指通過一定金錢的得失來督促當事人積極地、適當?shù)芈男凶约旱膫鶆?保障債權實現(xiàn),主要用定金方式。
我國《擔保法》所稱擔保專指特別擔保,不包括一般擔保。擔保法確立的擔保方式主要有五種,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既有人的擔保,也有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而按照《貸款通則》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的擔保只能適用保證、抵押、質押三種方式,留置和定金這兩種擔保方式不適用于借款合同。《擔保法》明確規(guī)定,保證、抵押、質押均必須采取書面形式。考慮到經(jīng)濟生活的復雜性和多樣性《,擔保法》在第93條又作了說明性規(guī)定“:本法所稱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因此,借款合同的當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出借方、借款方、擔保方三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在借款合同中設立擔保條款、并由擔保方在合同中簽字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由貸款方與擔保方簽訂擔保合同的.方式。究竟采用何種方式,由擔保人和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確定。
一、擔保法律關系
研究擔保法律關系,對于正確確定訴訟主體,認定合同的法律效力,明確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具有重要意義。擔保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
(一)主體
擔保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接受擔保的一方和提供擔保的一方。
1.接受擔保的一方
在擔保借款合同糾紛中,接受擔保的一方是貸款人,一般是案件中的原告。
2.提供擔保的一方
在擔保借款合同的糾紛中,提供擔保一方,在保證擔保中,只能是第三人,在抵押和質押擔保中,既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他們一般是訴訟中的被告。保證人、抵押人和出質人是有資格限制的,對此《,擔保法》分別作了明確規(guī)定:(1)保證人。《擔保法》第7條規(guī)定,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依據(jù)《擔保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的規(guī)定,國家機關(除經(jīng)國務院批準主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jīng)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以外)、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未經(jīng)企業(yè)法人授權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2)抵押人。抵押人必須是可以設立抵押的財產(chǎn)的所有權人、處分權人或所有權人授權的人;依法不能抵押的財產(chǎn)的所有權人或處分權人不能作為抵押人。根據(jù)《擔保法》第34條第5項的規(guī)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jīng)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立抵押。這里,承包人既不是土地的所有權人,也不是土地的處分權人,僅是土地的使用權人,但因經(jīng)發(fā)包人既所有權人授權同意,承包人便可以將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財產(chǎn)所有權人的授權同意,應認為是抵押權利的讓渡,實際上也是處分權的轉讓。在此種情況下,如果發(fā)生糾紛,因財產(chǎn)所有權人不是抵押人,而不能成為被告,但案件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故應將其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實踐中應注意的是,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未經(jīng)授權的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既然不能作為保證人,也就不能以自己的財產(chǎn)為他人借款設立抵押。也就是說,當?shù)盅喝藶榻杩詈贤斒氯艘酝獾牡谌藭r,應受前述有關保證人的資格限制。當然,這些單位以自己的財產(chǎn)為自己借款設立抵押是允許的。(3)出質人。出質人必須是動產(chǎn)質物的所有權人、質押權利憑證中的債權人,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股份的持有人,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的享有人等。
(二)客體
擔保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在保證擔保中,客體是行為;在抵押擔保中,客體是抵押財產(chǎn),包括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以及不動產(chǎn)上的權利,如土地使用權;在質押擔保中,客體既可以是法律允許流通的動產(chǎn),也可以是無形的財產(chǎn)權利,如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股票、股份,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
(三)內容
擔保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擔保方式不同,權利義務的內容也不盡相同。我國《擔保法》對此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因為權利義務是確定法律責任的基礎和依據(jù),我們將在擔保法律責任中進行探討。
二、擔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借款合同糾紛中的擔保,無論是保證,還是抵押、質押,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簽訂。擔保合同一經(jīng)簽訂既告成立,這一點是共同的。但因為擔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證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糾紛中的保證,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第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保證合同一經(jīng)簽訂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貸款人、借款人共同簽訂擔保貸款合同。擔保貸款合同中有保證條款,或雖無保證條款,但第三人在“保證人”欄目內簽名或者蓋章,保證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擔保人單獨出具保證書,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情況。最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貸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銷保證書”上簽名或蓋章并交回貸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證性質的書面文件,包括信函、傳真等,也屬于保證書的范圍。在這種情況下,只要貸款人沒有明確表示拒絕,都應認定保證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見,保證是諾成性法律行為,保證合同一經(jīng)訂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糾紛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轉移《擔保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chǎn)的占有,將該財產(chǎn)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當借款人不按期歸還借款時,貸款人有權以該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其中,貸款人稱為抵押權人,以財產(chǎn)設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權有兩種,一是簽訂單獨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訂立抵押條款。但抵押合同簽訂后,抵押權并不當然生效。依照《擔保法》第42條的規(guī)定,以該條所列財產(chǎn)抵押的必須向法定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登記之日即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或者登記機關不是法定機關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擔保法》第43條規(guī)定,抵押人以第42條規(guī)定所列財產(chǎn)以外的其它財產(chǎn)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時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簽訂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質,分為簽訂當即生效和簽訂并經(jīng)抵押物登記才生效兩種情況。但《擔保法》第43條第2款同時又規(guī)定: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因而,為了保證信貸資金安全,《貸款通則》規(guī)定,抵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并辦理登記。
(三)質押的生效
根據(jù)《擔保法》第63條和第75條的規(guī)定,質押分為動產(chǎn)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質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樣,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簽訂方式也主要有單獨簽訂質押合同和在借款合同中設立質押條款兩種方式。但兩者不僅在客體即擔保上不同,在合同生效要件上也是不同的。有的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辦理抵押物登記,而質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轉移質押物的占有,或者是辦理質押權利的登記。
三、擔保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法律效力不同,擔保人承擔的民事責任的方式、范圍也不相同。
(1)保證人的責任。在一般保證的借款合同糾紛中,保證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代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義務。根據(jù)《擔保法》第17條第2款的規(guī)定:“一般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訴訟中的地位一般是第二被告,并且,只有當主債務人在法律文書生效后,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其財產(chǎn)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時,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才能產(chǎn)生代為償還的義務。這就是一般保證人的“檢索抗辯權”或稱“先訴抗辯權”。但是《,擔保法》第17條第3款又規(guī)定了三種例外情況:(1)債務人在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義務發(fā)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檢索抗辯權的。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況,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就不得行使檢索抗辯權。
在連帶保證中,貸款人不償還貸款本息的,法院即可以強制執(zhí)行作為第一被告的借款人的財產(chǎn),也可以強制執(zhí)行作為第二被告的保證財產(chǎn)《,擔保法》第18條第2款規(guī)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依據(jù)這一規(guī)定,從理論上講,貸款人既可以將借款人作為第一被告,保證人作為第二被告,也可以將借款人、保證人單獨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從審判實踐上看,除非出現(xiàn)借款人破產(chǎn)、撤銷、注銷、下落不明等情況,貸款人不宜僅起訴保證人,仍應將借款人作為第一被告、保證人作為第二被告提起訴訟。這是因為,法院在審理擔保借款合同糾紛時,要查清某些案件事實,如貸款人是否按時匯付貸款,借款人是否已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主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主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等,都應有借款人參加。否則,不利于查清事實,正確裁判案件。因此,當貸款人將保證人單獨作為被告提起訴訟時,如不存在上述情況,法院應追加借款人作為被告參加訴訟。
(2)抵押人的責任。在抵押擔保合同糾紛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日期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將該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人喪失對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3)出質人的責任。在質押借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日期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將質押動產(chǎn)折價或拍賣、變賣,或者將質押權利兌現(xiàn)、轉讓,所得價款先受償。出質人喪失質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或喪失債權、股東權、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
擔保合同匯編 篇20
編號:
甲方: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基于自愿、平等、誠信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協(xié)商一致,訂立如下協(xié)議內容:
甲方根據(jù)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所購買的車輛:
車型(品牌規(guī)格):
發(fā)動機號:
車身架號: 通過銀行支行發(fā)放銀行按揭貸款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提供貸款履行擔保,甲方為乙方向貸款銀行提
供擔保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貸款期限月。(其貸款利息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為準,如遇上浮下調遵其執(zhí)
行),具體貸款事項、擔保范圍以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貸款合同編號:)為準。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規(guī)定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
相關材料。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止。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4、在保證期間內甲方有權不定期了解乙方的資產(chǎn)狀況,如發(fā)現(xiàn)乙方有隱匿、轉移或減少財產(chǎn)、串通他人等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和要求提供反擔保,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賠償責任的權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按揭還款義務,甲方享有接受貸款銀行委托代為追償、配合銀行追償?shù)臋嗬?/p>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相關材料。
2、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期限、金額履行還款義務,不得為逃避還款義務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對所購買車輛的使用情況的調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lián)说模駝t應承擔甲方合法權益由此造成遭受損害應負的賠償責任。
4、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在發(fā)生之時起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1)貸款所購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
(2)發(fā)生貸款所購車輛發(fā)生損毀、滅失等風險;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還款義務;
(4)發(fā)生財產(chǎn)減少或損失導致不能清償?shù)狡谶款義務;
(5)產(chǎn)生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情形;
(6)乙方發(fā)生住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變更事項;
(7)、發(fā)生重大訴訟或仲裁對本項貸款、擔保產(chǎn)生影響的情形;
(8)、發(fā)生足以影響本項擔保的其他情形。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依收款憑證按規(guī)定予以退還已付擔保費)。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由甲方代乙方向貸款銀行繳納,待乙方還清全部貸款后由銀行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返還,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按規(guī)定予以退還已繳保證金)。
7、乙方應當按規(guī)定為所購車輛投保,投保險種包含:(1)交強險;(2)車輛損失險;(3)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30萬);(4)盜搶險;(5)自燃險(6)其他附加險。
8、乙方所投保車輛指定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第二受益人為甲方。
9、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期間發(fā)生乙方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的行為,甲方有權代為辦理相關保險工作直至擔保義務履行完畢,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因車輛保險事故發(fā)生而產(chǎn)生的保險金、損害賠償金,乙方按規(guī)定給予賠付外,不得作其他用途并不得妨礙貸款義務的履行。
11、乙方如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借款到期之日起算,除已付擔保費外由甲方另外加收擔保費(標準為已付擔保費的2倍)。
12、乙方逾期或不履行還款或清償義務造成甲方因催收或代償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從已繳保證金扣除相應金額,保證金額不足本條第6款所列比例,由乙方即時補足差額。
13、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如產(chǎn)生甲方代償責任,乙方應在甲方代為清償相應還款義務的3天內清償甲方代償款。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已代償款百分之十的金額。
14、乙方向貸款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后不得單方解除購車協(xié)議,否則因此造成甲方合法權益受損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5、在貸款期間,乙方自行妥善使用、管理、保養(yǎng)貸款車輛,自覺接受甲方監(jiān)督,發(fā)生有關車輛責任情況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相關責任情況的發(fā)生除對履行貸款義務、擔保事項產(chǎn)生影響外,否則甲方不予干涉。
第三條:乙方如違反第二條項下任一義務,還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除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按貸款金額的30%計算),還應賠償給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jīng)濟損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業(yè)利益,并承擔甲方為追索上述費用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chǎn)保全費、查詢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等)。
上述乙方違約行為和甲方損失及費用自發(fā)生日起至向甲方實際賠付日止,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四倍的利息。
第四條:雙方特別約定本協(xié)議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均適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各方可訂立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寄出相關書面通知及法律文書均視為實際送達。本合同由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時間: 時間:
擔保合同匯編 篇21
合同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證合同由上述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就建設項目業(yè)主達成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保證乙方在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施工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愿意根據(jù)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第三條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如下一項或多項反擔保:
(1)經(jīng)乙方要求,甲方認可的企業(yè)法人或自然人正式出具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反擔保..
(2)將該房產(chǎn)抵押(質押)給甲方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雙方已分別訂立“抵押(質押)合同”。抵押物的相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甲方批準的其他反擔保措施..
2.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分上述抵押物,以抵消甲方追索乙方擔保責任的債務。
第四條當承包人按保證責任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證件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guī)定,甲方為乙方履行保證義務向承包人付款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指示或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付款。
第五條甲方有權賠償乙方的費用,并按照賠償金額乘以自賠償之日起的實際賠償天數(shù)向乙方收取賠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催款通知后_____________天內無條件付清所有應付給甲方的款項、費用和賠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變更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保函內容時,必須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銀行的書面修改批準文件。如果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增加,乙方也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擔保,否則甲方將不接受乙方的變更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
甲方與乙方簽訂擔保合同時,應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詳見收費通知):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礎,按年利率__________%收取。
(2)擔保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在出具保函時收取一次。
2.其他費用:
甲方因出具保函而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如甲方因檢查乙方而發(fā)生的費用等。),高于正常情況下的,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在申請甲方擔保之前,部分客戶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的履約費用。債券以現(xiàn)金形式提供,金額為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期履行合同時,甲方將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轉回乙方
第8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管轄。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應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
2.乙方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不履行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十條有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一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匯編 篇22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jīng)三方達成協(xié)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guī)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jù),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jīng)過延期或已經(jīng)逾期,或借款方出現(xiàn)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fā)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jīng)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xù)。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jīng)發(fā)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fā)生訴訟,經(jīng)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jù)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經(jīng)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擔保合同匯編 篇23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新野縣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xiàn)就該反擔保事宜,經(jīng)平等、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xiàn)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jù)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xù),甲方對此予以協(xié)助,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xù)。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shù)乇kU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shù)乇kU機構續(xù)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 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shù)模追接袡嗔硇邢蛞曳阶穬敗?/p>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xù)(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xù)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jīng)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chǎn)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shù)模追娇梢勒辗梢?guī)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shù)模追接袡嗑筒蛔悴糠窒蛞曳嚼^續(xù)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fā)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fā)送,發(fā)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fā)送傳真或發(fā)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fā)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產(chǎn)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xié)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單。
擔保合同匯編 篇24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yè)已審查批準,經(jīng)三方(或雙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 ,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保證方提供擔保,當貸款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方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shù)臋嗬?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方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jié)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fā)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加減收利息。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25
甲方(擔保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為反擔保人與債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合同提供擔保,為了保證擔保人的承擔擔保責任后的追償權,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擔保人就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向債權人履行擔保義務后所產(chǎn)生的對反擔保人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反擔保人根據(jù)本合同以_________(抵押/保證)方式向擔保人提供擔保。
第三條 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擔保人向債權人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擔保人為實現(xiàn)債權人的追償權和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條 債務履行期限
反擔保人應于擔保人根據(jù)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向債權人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____日內向擔保人償還擔保人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五條 擔保財產(chǎn)
反擔保人以“擔保財產(chǎn)清單”所列財產(chǎn)設立擔保,“擔保財產(chǎn)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附件一:擔保財產(chǎn)清單
第六條 保證
反擔保人就以下事項向擔保人作出保證:
1、反擔保人對上述擔保財產(chǎn)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反擔保人未在上述擔保財產(chǎn)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反擔保人就上述擔保財產(chǎn)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反擔保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構成違約:
1、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反擔保人向擔保人提交的與其擔保財產(chǎn)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擔保人認為是重要的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3、反擔保人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4、由于反擔保人的過失使本擔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zhí)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fā)生后,擔保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反擔保人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反擔保人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擔保人依上述_________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上述_______________合同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延及反擔保人在上述_____________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2、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具有連續(xù)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3、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自然人簽字后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26
質押擔保合同第一條合同號:_ _ _ _ _ _ _ _ _ _ _出質人(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合同號: _ _ _ _ _ _ _ _ _
出質人(甲方):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開戶金融機構:_ _ _ _ _ _ _ _ _ _
賬號:_ _ _ _ _ _ _ _ _ _
質權人(乙方):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為保證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進行質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財產(chǎn)的質押。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質押財產(chǎn)清單》(附后)所列財產(chǎn)進行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大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甲方保證依法享有質押財產(chǎn)的所有權或經(jīng)營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質押擔保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擔保貸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第七條。甲方應承擔與評估、鑒定、保險、倉儲和運輸相關的所有費用。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質押財產(chǎn)。因乙方過錯致使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的,應當:
1.借款人全部履行完借款合同的債務后,乙方應賠償甲方;
2.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本借款合同項下未履行的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銷。
第九條質押期間,甲方應為質押財產(chǎn)辦理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險單據(jù)由乙方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在保險范圍內遭受損失,或因第三方行為導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chǎn)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在30日內向乙方提供相當于減少價值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其他損害的,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捐贈、轉讓、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chǎn)。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優(yōu)先用于提前清償對乙方的擔保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仍未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質押財產(chǎn)拍賣、變賣、變現(xiàn)所得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質押權利。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chǎn)實現(xiàn)質押權利,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chǎn)或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guī)定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3.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產(chǎn)、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制度,導致乙方貸款債權失效,改變貸款用途,涉及或即將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被共有、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被抵押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 _ _ 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不足部分。乙方有權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直接沖抵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chǎn)的收益,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還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含罰息)和賠償金;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 _ _ _ _ _ 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 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27
為了確保甲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授信協(xié)議》(以下簡稱主合同)和乙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履行,甲方愿意為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提供專利權質押反擔保。
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質物的設定
第1條因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甲方自愿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第2條甲方自愿以所有權人的身份并以質押的形式將質物出質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委托保證合同》項下責任和義務的反擔保。
第3條本合同項下質物為:9項實用新型專利權。(詳見權利質物清單)
第4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存續(xù)期間內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權益仍屬于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第二章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與范圍
第5條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之日止。
第6條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乙方實際向貸款方代為償還的資金總額、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費用。
第7條當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后,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三章質押登記及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第8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辦理本合同的質押登記手續(xù)。
第9條乙方在保管期間應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無損,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質物的提存
第10條因質物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機乙方權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11條乙方同意轉讓本合同質物的,甲方應將轉讓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章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12條甲方的保證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有權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并且在乙方保管上述證明文件期間,不得辦理相應的掛失手續(xù);
12.2甲方是質物的唯一合法與實際所有權人,質物不存在專利權所屬方面的爭議。甲方有權將質物向乙方出質,并保證乙方對質物享有第一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
12.3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出質行為不會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有關專利權的質押行為已經(jīng)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通過;(有關決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12.4甲方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出過任何處分,該質物之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權利,且在解除本質押前,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物轉讓、贈與、放棄、質押、實施許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12.5甲方?jīng)]有也不進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損失和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行為,不將該質物用于充抵與其他第三方之間之債務。
12.6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完畢全部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專利證書》原件、《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原件移交乙方保管。
12.7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內按時交納全部質押專利的專利年費。
12.8甲方承諾在質押期間內維持全部質押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13條甲方的承諾
13.1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公證、鑒定、估價、登記、過戶及保管等費用;
13.2甲方按時交納為擁有和行使質押權利而應付的稅款、行政規(guī)費(例如:年費)及有關政府機構對其征收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為繳付或延遲繳付上述任何一種款項而繳付的任何罰款或利息;
13.3甲方按時采取所有必要和適當?shù)拇胧袷胤伞⒎ㄒ?guī)、規(guī)章的各項規(guī)定,謹慎履行管理義務以保證其對質物的合法擁有權,并維護乙方根據(jù)本合同對質物的合法權益;為使乙方能順利的處置質物,甲方將按乙方的指示無條件采取一切措施與行動及簽署一切有關文件;
13.4甲方在收到任何政府機構發(fā)出有關質物的任何通知或行政命令,或質物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時立即通知乙方及提供有關詳情;
13.5在質押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使乙方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現(xiàn)專利糾紛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相關糾紛,以使乙方之質押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質之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甲方及時向乙方另行提供經(jīng)乙方同意的補充擔保;
13.6在主合同項下貸款未完全償還與支付前,甲方承諾在未經(jīng)乙方同意前,不作出或允許發(fā)生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在質物上的權益遭受不利影響或妨礙乙方實現(xiàn)質權的行為;
13.7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合同的有效性時,甲方配合乙方修改、補充本合同,使其與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規(guī)定要求相一致;
13.8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jié)、修改或補充時,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
第六章質押的性質
第14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連續(xù)性,連續(xù)性是指質押直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止。甲方的分立、合并、破產(chǎn)、清算或解散均不會影響質押的有效性。
第15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指質押不受過去、現(xiàn)在和將來由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設立的其他擔保,或甲方和第三方對乙方的任何其他責任影響或替代。乙方在向甲方追償前,不需先向第三方追償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zhí)行。
第七章質押的執(zhí)行
第16條甲方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6.1不履行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證與承諾;
16.2連續(xù)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能按時結息;
16.3違反主合同約定,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4依主合同約定違約,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5在擔保期間不遵守與乙方簽訂的《監(jiān)管協(xié)議》或提供虛假材料;
16.6行為致使質物的價值減少,不足以為乙方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反擔保,乙方請求甲方提供補充擔保,沒有得到滿意的補充;
16.7未經(jīng)乙方同意擅自重復設定質押;
16.8經(jīng)評估證明甲方無法達到預期收益;
16.9貸款期前2個月,已證明甲方?jīng)]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切實可行的其他辦法;
16.10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未得以清償完畢之前,甲方被宣告停業(yè)、清算、解散及破產(chǎn),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繼續(xù)經(jīng)營;
16.11出現(xiàn)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難以實現(xiàn)或無法實現(xiàn)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在發(fā)生本合同第17條所述情況的任何時間(無論該情況是否延續(xù)),乙方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權力,甲方均放棄一切抗辯權:
17.1要求甲方立刻償還與支付全部擔保債務;
17.2依法處分質物,并從處分質物所得的款項中受償;
17.3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
第18條乙方有權按下列任何方式依法處分質物:
18.1以質物折價抵償債務;
18.2將質物拍賣或變賣,取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18.3依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
第19條乙方依據(jù)本合同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20條如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幣種與本合同項下質物處分所得價款幣種不同的,按處分所得之日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將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折算抵償。
第21條在處分質押權力后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21.1支付處分質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及開支;
21.2扣繳質物應繳納的.稅項;
21.3扣繳甲方根據(jù)主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
21.4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直到債務完全清償與支付;
21.5剩余金額(如有剩余)交還甲方。
第八章乙方的權利
第22條乙方可授權其代表在任何合理時間對質物狀況進行檢查。
第23條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
第24條乙方有權收取抵押物所生的孽息。
第九章公證
第25條自本合同鑒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在乙方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合同公證手續(xù)。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26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規(guī)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27條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糾紛、被撤銷、被宣告無效、已停止或已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28條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規(guī)定義務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擔保總額的10%。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29條如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甲方無法依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于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十個法定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提交當?shù)毓C部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力發(fā)生的書面證明。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30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需要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中止
第31條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32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效力,不因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無效而無效。
第33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章附則
第34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編號為:《權利質押清單》;
第35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6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及質押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擔保合同匯編 篇28
本質押擔保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署:
甲方(出質人):
居民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家庭住址:
乙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股權質押合同聯(lián)系方式:
住所:
丙方(債務人):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住所:
鑒于:
1、丙是一家根據(jù)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系丙之股東,持有丙【_______】%(合計【_______】萬股)的股份;根據(jù)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甲擬將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份中【_______】股(以下簡稱“標的股份”或“出質股份”)出質,為丙接受乙提供的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及企業(yè)全面提升咨詢服務提供質押擔保。
3、乙和丙已簽訂《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及企業(yè)全面提升咨詢服務協(xié)議》(以下簡稱“《服務協(xié)議》”)。現(xiàn)乙作為質權人接受前述質押物,并簽署本合同。
基于上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
本次質押擔保之主債權為:《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及企業(yè)全面提升咨詢服務協(xié)議》(以下簡稱“《服務協(xié)議》”)項下,雙方約定的丙向乙支付的居間服務費【_______】,咨詢服務費【_______】。
二、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丙履行債務的期限為《服務協(xié)議》的存續(xù)期間。
三、質押財產(chǎn)
3.1甲同意將其持有的標的股權出質,為丙接受《服務協(xié)議》約定的服務事項提供擔保。
3.2質押財產(chǎn)包括出質人提供出質的股權以及前述出質股權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質押登記有效期內產(chǎn)生的送股、轉增股、發(fā)放的現(xiàn)金紅利或其他現(xiàn)金收入)。
3.3根據(jù)本合同的相關約定,發(fā)生追加或釋放質押財產(chǎn)情形的,則質押財產(chǎn)的范圍應進行相應的變更。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丙接受《服務協(xié)議》所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利息、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五、股權質押登記和變更
5.1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日內,將出質股份在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xù),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保管,并同時將出質股份于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自工商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質權生效。
5.2除非滿足本條下述條件之一,否則標的股權不得轉讓:
(1)甲與乙協(xié)商同意,且甲轉讓標的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2)該等轉讓行為不會導致標的股權的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更,且受讓方同意替代出質人繼續(xù)履行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相關條款;
該等轉讓行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規(guī)定。
六、質權的行使和實現(xiàn)
6.1如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xiàn)債權、質權的合理費用,乙應當在丙方逾期履行相關債務之日起通知甲,甲可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議以協(xié)議方式實現(xiàn)質權,包括協(xié)議以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協(xié)議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使質權人優(yōu)先受償。乙可以與甲協(xié)商確定的方式行使質權。如甲在收到通知之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提議以協(xié)議方式解決的,或者乙不接受甲提議的,乙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等相關司法程序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程序實現(xiàn)質權。
6.2甲可以在丙逾期履行債務之日起請求乙行使質權;乙在收到甲的上述請求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答復的,甲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chǎn)。
6.3乙在依照股票質押擔保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行使質權時,應甲的要求應當向甲提供相應充分、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七、質押物價值發(fā)生變化的后續(xù)安排
在質權存續(xù)期內,標的股權的市場價值(以第三方估值為準)持續(xù)6個月低于未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總額的110%,乙有權要求甲在30個工作日內追加擔保以保證擔保價值不低于未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本息總額的110%,甲應當按照本條約定追加擔保,追加擔保的具體方式包括甲或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和/或用財產(chǎn)提供抵押和/或質押擔保。如甲無法按時追加相應擔保的,乙有權對質押財產(chǎn)進行拍賣、變賣,并在清償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并
扣除其他相關費用后將所得價款依法進行提存,甲應同意乙對標的股權進行的該等處置并給予積極配合。
八、費用承擔
股權質押擔保合同項下可能發(fā)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評估、公證、登記、保管、提存、拍賣等產(chǎn)生的費用),均由甲承擔。
九、合同各方及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的權利和義務
(1)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標的股票的表決權。
(2)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新股優(yōu)先認購權。
(3)若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xiàn)債權的合理費用,乙要求行使質權的,甲有權在質權實現(xiàn)后依法向丙進行追償。
(4)甲在本合同所述質押期限屆滿或發(fā)生其他質權解除情形后,方可注銷質押登記。
(5)甲有義務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本協(xié)議的約定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等標的股權,并確保標的股權在質押期間不得出現(xiàn)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可能對質權實現(xiàn)產(chǎn)生障礙的情形。如果出現(xiàn)導致質權不能實現(xiàn)的事實出現(xiàn)時,甲必須另行提供擔保。
(6)甲欲將質物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時,有義務依據(jù)本合同之約定履行通知乙,取得乙的同意及將處分質物所得之對價進行提存等程序,不得損害乙的正當權益。
(7甲有義務配合或協(xié)助乙辦理相關質押登記及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與質權相關的各項權利。
9.2乙的權利和義務
乙應當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履行配合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
十、聲明和承諾
10.1甲聲明并承諾如下:
(1)甲簽署本合同是出于甲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等情形;
(2)甲合法擁有出質財產(chǎn),不存在權屬糾紛或潛在糾紛,截至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簽署之日,出質財產(chǎn)未被設定擔保或采取強制措施;
(3)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后,如因甲的財產(chǎn)狀況發(fā)生變化,或者甲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政府部門的調查、行政處罰案件,或者甲所持有丙的股份被司法凍結等導致出質財產(chǎn)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從而可能影響甲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甲應立即通知乙;
10.2乙聲明并承諾如下:
(1)乙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有限責任公司,承諾并保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任何中國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機構發(fā)出的任何判決或命令或其自身的章程;不會違反其為締約一方的任何合約、承諾或其它文件。
(2)乙保證其將按照本合同之約定履行對質物的持續(xù)關注義務。
(3)乙保證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和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后,任何一方(違約方)未能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其做出任何的聲明、保證及承諾被證實為虛假,則應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對另一方(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合同的生效
12.1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自甲、乙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2.2投資者認購、持有、受讓丙公司股份的,即視為其接受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規(guī)定的所有內容且無任何異議。
十三、合同的變更
13.1甲和乙可以根據(jù)以下事項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
(1)澄清有歧義的條款;
(2)校正或補充本合同中的瑕疵條款或與本合同其他條款相沖突的條款;
(3)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適當修改或補充。
13.2若出質人在質押期間發(fā)生主體變更的情形,則繼受質物或出質人權利義務的主體將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十四、合同的終止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所述質權消滅:
(1)丙已經(jīng)按照《服務協(xié)議》約定按時足額償付全部居間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本息;
(2)乙已經(jīng)依據(jù)本合同之相關約定實現(xiàn)質權;
(3)乙同意放棄質權及/或變更擔保方式;
(4)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質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所述之質權消滅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除非發(fā)生上述質權消滅之情形,或經(jīng)甲和乙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不得隨意撤銷或終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異議的解決,受中國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約束。
15.2在本協(xié)議執(zhí)行過程中,若出現(xiàn)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爭議,各方應盡量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精神予以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15.3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項外,本協(xié)議應繼續(xù)執(zhí)行。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出質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質權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債務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29
貸款方:
借款方:
擔保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jīng)三方達成協(xié)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貸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____年x個月,自起至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為。
第四條借款利息:月息x‰,年息x%;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guī)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jù),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jīng)過延期或已經(jīng)逾期,或借款方出現(xiàn)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fā)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jīng)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xù)。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jīng)發(fā)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fā)生訴訟,經(jīng)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jù)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經(jīng)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匯編 篇30
(一)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
根據(jù)擔保財產(chǎn)的形式不同,合同的擔保可以分為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和金錢擔保。
1.人的擔保。
人的擔保,又稱為信用擔保,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財產(chǎn)和信用為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的擔保以保證為基本形式。此外,還有連帶債務、并存的債務承擔等特殊形式。保證,是指基于保證人的債權人的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代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民事責任。在我國現(xiàn)行法上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連帶債務,是在多數(shù)債務人場合下,每個債務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清償全部債務的現(xiàn)象;并存的債務承擔,也叫附加的債務承擔或者重疊的債務承擔,是指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原債務人共同承擔同一責任的現(xiàn)象。新加入的債務人不是從債務人,其債務沒有補充性,因而無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直接向他主張債權,從而增加了債權實現(xiàn)的可能性。
2.物的擔保。
物的擔保,是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chǎn)擔保債務履行而設定的擔保。也就是說,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特定的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或其他財產(chǎn)權利作為清償債權的標的,在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將財產(chǎn)變價,并從中優(yōu)先受清償,使其債權得以實現(xiàn)的擔保形式。物的擔保可分為不轉移所有的物的擔保和轉移所有權的物的擔保。前者即擔保物權,主要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和優(yōu)先權,為典型的物的擔保;后者如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8]等,為非典型的物的擔保。
3.金錢擔保。
金錢擔保是否作為一種獨立的擔保類型,在學者中認識不一。由于金錢也是物,所以從本質上說,金錢擔保也可歸入物的擔保。[9]但金錢畢竟是一般等價物,是特殊的種類物,以金錢為標的物的擔保與以其他物為標的物的擔保有著重要區(qū)別。所以,在法律上金錢擔保作為一種不同于物的擔保的獨立的擔保方式。[10]所謂金錢擔保,是指以金錢為標的物的擔保,即在債務以外又交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該特定數(shù)額的金錢得喪與債務履行與否聯(lián)系在一起,使當事人雙方產(chǎn)生心理壓力,從而促使其積極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實現(xiàn)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二)約定擔保和法定擔保
根據(jù)擔保發(fā)生的依據(jù),合同的擔保可以劃分為約定擔保和法定擔保。
1.約定擔保。
約定擔保,又稱為意定擔保,是指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設立并發(fā)生效力的擔保方式。約定擔保,除法律對其成立要件和內容另有規(guī)定外,完全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在我國現(xiàn)行擔保法制下,抵押、質押、保證、所有權保留等均屬于約定擔保方式。
2.法定擔保。
法定擔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而直接成立并發(fā)生效力的擔保方式。法定擔保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優(yōu)先權、法定抵押權等擔保方式;二是當事人可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留置權這種擔保方式。
(三)本擔保和反擔保
根據(jù)擔保設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擔保可以分為本擔保和反擔保。
1.本擔保。
本擔保,是指保障主債權的實現(xiàn)而設立的擔保。本擔保只有在具有反擔保現(xiàn)象時才有區(qū)分意義,我國《擔保法》第4條第1款規(guī)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提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物權法》第171條第2款規(guī)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可見,我國現(xiàn)行擔保法律已經(jīng)認可了反擔保,只要當事人設立了反擔保,則原擔保即為本擔保。
2.反擔保。
所謂反擔保,是為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在商業(yè)貿易中,特別是一些大型貿易項目中,由于風險大,擔保責任也大,即擔保人承擔財產(chǎn)責任的可能性很大,這樣就很難有人愿意為之進行擔保。沒有擔保,主合同的履行就更沒有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換取擔保人的擔保,就要為之解除可能承擔擔保責任的后顧之憂,而以該擔保責任為擔保對象設立擔保是最為理想的辦法,這種為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就是反擔保。關于反擔保方式,不能認為《擔保法》規(guī)定的五種擔保方式均可作反擔保方式。在實踐中運用較多的反擔保形式是保證、抵押權,然后是質權。[15]至于實際采用何種反擔保方式,取決于債務人和原擔保人之間的約定。
(四)典型擔保和非典型擔保
根據(jù)法律上規(guī)定的適用和類型化的程度,合同的擔保方式可以劃分為典型擔保和非典型擔保。
1.典型擔保。
典型擔保,是指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的擔保方式。如我國《擔保法》第2條第2款規(guī)定:"本法規(guī)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據(jù)此,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都為典型的合同擔保方式。此外,其他一些法律中規(guī)定的擔保方式,如我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和《海商法》中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權,也為典型的合同擔保方式。
2.非典型擔保。
非典型擔保,是指法律上尚未予以類型化,在實務中還不具有典型意義,但為學說、判例所承認的擔保方式。如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等都屬于非典型的合同擔保。
擔保合同匯編 篇31
合同編號: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chǎn)就甲、乙雙方于x年xx月xx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xiàn)就該反擔保事宜,經(jīng)平等、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為元,評估值為元。現(xiàn)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為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chǎn)的產(chǎn)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二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chǎn)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甲方對此予以協(xié)助,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xù)。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chǎn),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4、抵押期間,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7、抵押期間,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五日內未受乙方清償?shù)模追娇梢勒辗梢?guī)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shù)模追接袡嗑筒蛔悴糠窒蛞曳嚼^續(xù)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fā)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fā)送,發(fā)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fā)送傳真或發(fā)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fā)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產(chǎn)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xié)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x年xx月xx日
附件:x年xx月xx日,抵押物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