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批復范文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黨委批復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黨委批復范文一
1. 委〔20xx〕X號
關于延長預備期的批復
X黨支部:
經(jīng)黨委會討論,同意延長預備期半年(自X年7月1日起至X年12月31日止)。
特此批復
中共X鄉(xiāng)委員會
X年9月27日
抄送:市委組織部、黨總支部、本人、存檔。
2.延長預備期后轉正的黨委批復
標題:關于延長預備期后轉為正式黨員的批復 主送:X黨支部
正文:經(jīng)黨委會討論,同意延長預備期半年后轉為中共正式黨員,黨齡從X年X月X日起算。
抄送:市委組織部、黨總支部、本人、存檔。
委〔20xx〕X號
關于延長預備期后轉為正式黨員的批復
X黨支部:
經(jīng)黨委會討論,同意延長預備期半年后轉為中共正式黨員,黨齡從X年1月1日起算。
特此批復
中共X鄉(xiāng)委員會
X年3月16日
抄送:市委組織部、黨總支部、本人、存檔。
3、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黨委批復格式
標題:關于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批復
主送:X黨支部
正文:經(jīng)黨委會討論,同意支部黨員大會X年X月X日的決議,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抄送:市委組織部、黨總支部、本人、存檔。
委〔20xx〕X號
關于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批復
X黨支部:
經(jīng)黨委會討論,同意支部黨員大會X年2月15日的決議,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特此批復
中共X鄉(xiāng)委員會
X年3月16日
抄送:市委組織部、黨總支部、本人、存檔。
黨委批復范文二
關于對xx有限公司成立黨委、紀委的批復
xx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報的《關于成立xx有限公司黨委的請示》已收悉。經(jīng)辦事處工委研究,同意成立xx有限公司委員會和中共x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黨委設委員5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兼紀檢書記1名,委員3名。請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chǎn)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guī)定產(chǎn)生。
特此批復。
中共x辦事處工委
x年xx月xx日
黨委批復范文三
關于同意成立新榮社區(qū)“大黨委”的批復
新榮社區(qū)黨支部:
你們上報的《關于建立社區(qū)“大黨委”的請示》已收悉。經(jīng)水定鎮(zhèn)黨委研究,同意成立新榮社區(qū)“大黨委”,同意: 張金花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書記;
張義和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副書記; 吳寶新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副書記; 林新恒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買吾蘭·買買提明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艾來提·熱依木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皮尼哈·阿皮孜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吐浪克孜·伊布拉音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泰來提· 阿不力孜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艾來提·努力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艾來提·阿不都熱合曼同志任新榮社區(qū)“大黨委”黨委委員;
中共水定鎮(zhèn)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批復的簡介
一、批復的概念
批復是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回復性公文。其制作和應用一般以下級的“請示”為條件。當下級機關的工作涉及到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報請上級機關審核批準時;當下級機關在工作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無章可循,報請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指 示時;當下級機關遇到無法解決的具體困難,報請上級機關給予指導幫助時;當下級機關對現(xiàn)行方針政策、法規(guī)等有疑問,報請上級機關予以解答說明時;以及當下級機關因重大問題有意見分歧,報請上級機關裁決時,上級機關都應該用“批復”予以答復。除此之外,有時“批復”還被用來授權政府職能部門發(fā)布或修改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
二、批復的特點
1、針對性。批復的針對性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批復必須針對請示機關行文,而對非請示機關不產(chǎn)生直接影響;二是批復的內(nèi)容必須針對請示事項,不涉及請示事項以外的內(nèi)容。
2、回復性。批復的內(nèi)容屬于回復性的內(nèi)容。因為批復的制作和應用是以下級機關的請示為條件,對上級機關來說是被動的發(fā)文,下級機關請示什么事項,上級機關就批復什么事項。并且,上級機關對請求事項無論同意與否,都必須有針對性地明確予以回答。
3、權威性。批復是答復下級機關請求事項的回復性公文,它提出的處理意見和辦法,代表上級機關對問題的決策意見,對下級機關具有行政約束力。特別是對一些重大事項的答復,體現(xiàn)了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具有權威性。所以批復一經(jīng)下發(fā),下級機關必須遵照執(zhí)行。
三、批復的分類
根據(jù)內(nèi)容、性質的不同,批復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審批性批復;一類是指示性批復。審批性批復主要是針對下級機關請示的公務事宜,經(jīng)審核后所作的指示性答復。比如關
于機構設臵、人事安排、項目設立、資金劃撥等事項的審批。指示性批復主要是針對方針、政策性問題進行答復。這一類批復,不只是對請示機關提出請示事項的答復,而且批復的指示性內(nèi)容,在其管轄范圍內(nèi),具有普遍的指導和規(guī)范作用。另外,授權政府職能部門發(fā)布或修改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批復,也屬于指示性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