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領導的基本原則
黨的領導的基本原則,一般是指無產階級政黨奪取政權以后,應該怎樣實施對國家政權、經濟文化組織、社會團體的領導。所以在馬克思恩格斯的時代,對這方面的涉及很少,沒有比較系統和完整的論述。s0100
十月革命勝利以后,列寧領導布爾什維克黨建立了蘇維埃政權,但緊接著,布爾什維克和蘇聯人民就面臨帝國主義的武裝干涉和國內經濟嚴重困難。在這種情況下,新生的蘇維埃政權還不能完全擔負起粉碎帝國主義圍剿和克服經濟困難的領導責任,在許多方面還要靠布爾什維克的威望和對人民的號召力,這樣,黨政不分、以黨代政、黨領導一切、直接發號施令的現象就不可避免,在這樣的情況下,列寧更多地強調了集中統一的領導,強調了黨的絕對領導權。
但是,列寧對黨在無產階級專政體系中的地位,黨對國家及其它工作如何施行領導等問題仍作了一些精辟的闡述。
第一,執政黨的領導必須通過國家政權機關來實現。黨是無產階級專政體系中的領導力量,但是必須通過國家機關,黨不能直接行使這種職能。列寧說:“可以說黨是把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吸收到自己隊伍中來的,而這個先鋒隊就實現著無產階級專政。……而要實現這些職能,就必須通過一系列的也是新式的特別機關,即通過蘇維埃機關。”
第二,黨的領導是總的領導,不是對細節的干涉,列寧始終強調黨必須絕對掌握領導權,它是政權體系中的核心。但列寧通過總結執政黨領導的經驗,提出必須劃分黨與其它組織間的職能,特別要劃分與蘇維埃政權之間的職權。他說,“必須十分明確地劃分黨(及其中央)和蘇維埃政權的職權;提高蘇維埃工作人員和蘇維埃機關的責任心和主動性;黨的任務是對所有國家機關的工作進行總的領導,而不像目前那樣過分頻繁對細節的干涉。”
第三,政治是一種科學,一種藝術,黨的領導必須遵循科學規律,按科學規律辦事。
第四,黨不能包辦代替一切,不能“以黨治國”。早在我們黨在各革命根據地創建第一批蘇維埃政權時,就遇到了怎樣領導政權及其它組織的問題。當時黨在群眾中有極高的權威的,政府的權威卻差得多。這是由于許多事情為圖省事,黨在那里直接做了,把政權機關擱置在一邊。針對這種情況,毛澤東同志在《井岡山的斗爭》中曾批評說;“以后黨要執行領導政府的任務;黨的主張辦法,除宣傳外,執行的時候必須通過政府的組織。”當時我們黨還曾明確指出“黨是蘇維埃的思想領導者”,“應該通過黨團的形式在蘇維埃中起領導作用”,“不能直接命令蘇維埃或代替蘇維埃”。(轉引自《現代企業家》雜志,1986年9、10期合刊,第7頁)。鄧小平同志1941年在所作的《黨與抗日民主政權》中說:“幾年來‘以黨治國’的思想曾經統治了某些,甚至有些區域的領導同志還長期存在著這種頑固的思想。其造成的惡果也是不斜,“這些同志誤解了黨領導,把黨的領導解釋為‘黨權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隨便改變上級政府法令,……有些地區沒有黨的通知,政府法令行不通,形成政權系統中的混亂現象。”毛澤東同志和鄧小平同志的批評,充分證明,他們堅決反對“以黨治國”;應該劃分黨與其它組織的界限,黨不能包辦代替一切。
我們黨執政以后,黨的主要領導人對這個問題的闡述也是很多的。但由于種種原因,這些原則我們一直堅持得不好,沒有把這個原則很好地運用于黨的領導的實踐。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總結了這方面的教訓,對這一原則有了極其深刻的認識。
第五、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又是我們黨的思想作風,同時也是我們黨的領導的重要原則。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實事’就是客觀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觀事物的內部聯系,即規律性,‘求’就是我們去研究。我們要從國內外、區內外的實際情況出發,從其中引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規律性,即找出周圍事變的內部聯系,作為我們的行動的向導。“按照實際情況決定工作方針,……這一點,應當引為全體同志的教訓。 ”周恩來同志也曾指出:“無論是一工廠,一學校,一軍營、一農村、一街道,……要能把黨的政策正確地運用,首先要了解實際情況,這是每個支部的任務,每個同志的任務。必須充分執行這些任務,然后支部才能成為群眾的核心,黨員才能成為群眾的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