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書(精選3篇)
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1
贛統征字〔200 〕 號
征地單位:修水縣石油*公司白嶺加油站 (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地單位:白嶺鎮白嶺街 鄉(鎮)街道 清水橋 村(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村鎮建設規劃,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甲方征收現屬于乙方位于 集體所有的土地。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江西省人民政府“相關條文”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就征地補償安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征收土地面積___________公頃(計_______ 畝),其中___________ 畝,______畝,
______畝,_______ 畝。
二、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四至:______ 詳見征地圖。圖號為 _____ 。
三、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應支付乙方征地補償費用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
1、土地補償費:______萬元。
2、安置補助費:______萬元。
3、地面附著物補償費:______萬元。
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2
意外事故賠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歲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男歲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年月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后復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本協議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5、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6、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9、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附:甲方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書 篇3
編號: 本合同由,主營業所在中國(以下稱甲方),與 ,主營業所在美國(以下稱乙方)于在中國簽署。 茲證明: 鑒于乙方現擁有用于制造的機器設備,并愿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 鑒于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產的,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款; 鑒于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該項機器設備; 鑒于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特此立約:
1.購買協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格: 生產能力:
1.2數量:
1.3價格: 港fb價: 單價: 總價:
1.4支付: 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償還,全部價款在連續________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日開始支付。
1.5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保險: 由甲方投保。
1.7檢驗:
1.8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過,性能先進,質量好,并保證該機器能生產符合規格,產量達到每年 米。
2.銷售協議: 甲方以 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商品及規格: 商品: 規格:
2.2數量: 每年 米。
2.3價格: 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f價確定。
2.4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____月,另一次在____月,每次貨價為 。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2.5包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支付,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于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方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權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7保險: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質檢驗證書為最后依據。若貨到后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后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議的問題。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