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員入院協議書
(三)收到甲方變更護理級別的通知后,如有異議,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丙方應按變更后的護理等級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認為乙方應去醫院治療時,丙方應負責將乙方送往醫院治療,并承擔乙方在外治療的一切費用。
(五)如乙方不幸在甲方住養期間去世的,善后事宜及一切費用均由丙方承擔。
(六)出現本協議第七條第六項的情況時,甲方終止協議的,丙方應無條件接納乙方出院。
(七)丙方應關心乙方,經常來院探望,并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衣、被及日常生活用品。
(八)在乙方住養期間,丙方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時,應及時趕到甲方,共同協商,配合甲方解決有關事宜,對甲方的通知不予理睬的,視為丙方同意甲方的處理辦法和處理意見,丙方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和相應的責任。
十、本協議不約定有效期限,如無協議終止的情況出現,可無期限適應。
十一、除本協議第七條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終止條件外,如任何一方喪失履約能力的,本協議也可以終止。丙方喪失履約能力的,本協議終止。如乙方或其他第三人自愿履行丙方義務的,可另行簽訂協議。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三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如有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定處理。
十四、本協議三方簽名或蓋章并由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后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