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棉花機服務合同(精選3篇)
采棉花機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fā)揮農機作業(yè)組的作用,提高機械利用率、作業(yè)效率和作業(yè)質量,經雙方協(xié)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定如下條款: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臺,開展作業(yè)服務。
2.作業(yè)面積:畝。作業(yè)時間商定為年月日。
3.作業(yè)服務費標準元/畝,共計:元。
4.雙方對作業(yè)面積有異議時,按雙方實際丈量作業(yè)面積計算。
5.甲方要保證投入作業(yè)服務的農業(yè)機械技術狀態(tài)良好,駕駛操作人員具備合法的資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確保安全生產。
6.甲方應按照農藝要求進行作業(yè),確保作業(yè)質量。因作業(yè)質量不符合有關標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7.乙方應為甲方提供良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和便利條件。
8.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應在作業(yè)前15天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9.因天氣等不可抗力或其它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可向當?shù)卮濉㈡?zhèn)、區(qū)農機局申請調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訴訟。
1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鑒證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棉花機服務合同 篇2
供方:____縣(區(qū))____鄉(xiāng)____村 合同編號:
需方:____縣(區(qū))____供銷合作社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價格、交售時間:
供方按本合同種足種好棉田__畝,并將棉田面積、交售任務落實到每個植棉戶(附分戶明細表)。
二、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1.需方嚴格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棉花標準和檢驗規(guī)定,不壓級壓價,不提級提價,正確執(zhí)行價格政策;供方憑證售棉,曬干揀凈,頭底一致,不夾入化纖等其他雜物,不售濕花統(tǒng)花。供方如出售濕花、統(tǒng)花或頭底夾心花,需方要求供方糾正后方收購。2.需
方合理安排輪售時間,方便植棉戶交售;供方在需方約定的時間中交售,自覺遵守售棉秩序。3.供方到需方指定的棉花收購站交售棉花。4.供方對收購檢驗有異議的,有權要求復驗,可要求保留小樣。
三、檢驗單位、地點、方法、標準:1.由需方棉花收購站檢驗。2.按商業(yè)部頒布的《棉花檢驗工作規(guī)程》。3.執(zhí)行國家標準GB1103-72。
四、包裝物:供方自備,交售棉花時不得用化纖繩捆扎,售棉后帶回。
五、結算方式:現(xiàn)金結算,市政府確定的各項扶持棉花生產優(yōu)惠按國務院規(guī)定辦理。
六、獎罰標準及兌現(xiàn)方式:
七、需方供應的與定購棉花掛鉤的農業(yè)生產資料:需方保證兌現(xiàn)國家的各項棉花獎售政策和本市確定的各項扶持生產優(yōu)惠。
八、違約責任:
九、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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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方 需 方 鑒(公)證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鑒(公)證機關(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BSP; 年 月 日
帳 號: 帳 號: (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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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棉花機服務合同 篇3
廣州母嬰護理服務合同書
甲方(母嬰護理公司):____________
服務電話: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用戶):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母嬰護理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甲方推薦并委派符合上崗條件(體檢合格,經培訓取得行業(yè)或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的月嫂為乙方承擔照料孕、產婦與新生兒護理服務工作。
第二條 服務地點
第三條 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______天,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時止,實際服務時間從月嫂到崗之日起算。
2、服務時間每月按30天計,保證服務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請在□內打√:□每周休息1天 □月底合同結束前休4天),其中遇國家節(jié)假期______日,服務報酬為日工資的三倍,即______元/天。
第四條 服務費用和定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1、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服務費______元,包括月嫂服務報酬和甲方管理費。其中月嫂服務報酬由甲方收取后再支付給月嫂。凡不足月者按______天/月的日平均服務費結算。
2、多胞胎、早產兒、病癥產婦或嬰兒加收月嫂服務報酬:______元/月。
3、乙方在月嫂到崗前將以上費用通過______方式付給甲方:
A、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銀行,用戶名:
賬號 ;
B、到甲方處交付;
C、甲方派人到乙方處收取。
4、簽約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定金可抵作乙方需要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派有真實身份證明,體檢合格,通過崗前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月嫂,并提供月嫂的真實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培訓證等。
2、負責月嫂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接受乙方與月嫂的投訴,了解并核實乙方投訴或月嫂反映情況的真實性。協(xié)調乙方與月嫂的關系,妥善處理投訴和調換要求,協(xié)助解決乙方、月嫂雙方產生的糾紛。
3、及時為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及調換月嫂等工作,接到乙方更換和退回月嫂的通知,應在24小時內協(xié)調處理。如一方決定更換或終止合同的,應在3天內調換與約定服務項目能力相當同級別的月嫂或給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
4、因月嫂的過錯致使乙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損失,甲方應積極追究月嫂的責任,并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5、為月嫂和乙方購買《家政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家政經營責任險》。
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乙方教唆月嫂脫離甲方管理;
② 乙方隱瞞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或母嬰的病情;
③乙方未按時支付服務費逾期達7天;
④乙方服務地址或服務對象發(fā)生變更而未取得甲方同意;
⑤乙方對月嫂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⑥乙方有虐待月嫂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在簽訂合同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登記手續(xù)。如實填寫服務地址、聯(lián)系電話、服務內容,以及家中是否有傳染病及精神病人、母嬰病情等事項;如需變更以上內容、決定更換月嫂或終止合同,要及時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2、尊重月嫂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虐待;向月嫂提供與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月嫂提供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和居住場所,合理安排月嫂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保證月嫂每天的基本睡眠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當月嫂需接觸血液、嘔吐物及排泄物時,應提供相應的衛(wèi)生用品,如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月嫂休息的應參照國家相關加班規(guī)定補償服務報酬。
3、妥善保管家中的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并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加強防范措施。
4、未征得甲方和月嫂同意,不得擅自將月嫂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月嫂帶往非約定服務場所服務,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務項目,不得讓月嫂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
5、要求月嫂安全作業(yè),因乙方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月嫂發(fā)生意外傷害和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如月嫂外出未按時歸來或發(fā)生意外事故,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在月嫂突發(fā)急病或遭遇其它傷害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6、合理選定、更換同級別的月嫂。有權退回身體不健康(體檢不合格),不能完成合同約定工作或有不良行為的月嫂。有權要求甲方重新委派符合合同要求的月嫂,以代替因自身原因而被退回的月嫂繼續(xù)履行合同。
7、對甲方提供的月嫂體檢報告有異議的,可要求重新體檢。若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8、有權追究因月嫂工作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法律責任,并向甲方要求經濟賠償,但不得對月嫂采取搜身、扣押錢物、毆打、威逼等侵權方式處理。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月嫂有傳染病;
②月嫂不能獨立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③月嫂有偷竊或虐待乙方成員等行為;
④月嫂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
⑤月嫂主動要求離職;
⑥甲方或月嫂未經乙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
⑦甲方拒不更換月嫂或者更換3次后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
⑧空崗3日甲方未派替換月嫂到崗工作。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月嫂離崗時,乙方應認真檢查家庭財物有無損壞和丟失,并與甲方核實。月嫂離崗后,甲方和月嫂不再承擔乙方財物損失責任。
2、服務期滿乙方需續(xù)用月嫂的應提前10天與甲方續(xù)簽合同。乙方私自與月嫂續(xù)約,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與月嫂本合同期滿后3個月內不能建立雇用關系,否則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乙方預定級別的月嫂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終止合約,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因乙方的原因違約或提前終止合約,則定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定金、服務費的,每逾期1天按應付費用1%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家庭服務業(yè)協(xié)會或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補充。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