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精選3篇)
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 篇1
根據《民法典》及安徽省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商品購銷交易中的相關事宜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乙方經營范圍允許的商品。
. 商品相關資訊必須真實、齊全、合法;包括商品類別、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具體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內容》。
2. 甲方必須是獨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所供商品的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衛生檢疫等有關附件文本,甲乙雙方交換營業執照復印件。
3. 商品價格應體現公開、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點。經雙方協商確立進銷價格。在雙方合作過程中,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及匯率發生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變動價格一方應在變動前 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代表確認簽字后,方可執行變動價格,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并執行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交易雙方未經協商無權變動價格。(促銷、特價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銷售商品應另立文書文本,不屬此列)。
4. 乙方對需要特別說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提供實物樣品及相關說明書。試銷商品應提供說明試產、試銷批文等材料。
5. 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表面無破損并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必須使用正確條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必須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商品包裝費糜杉追匠械#患萍邸⒉換厥鍘br> 6.甲方必須確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可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標準執行,因商品質量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質量問題一方的責任。所有商品質量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的抽檢、查驗。
第二條 法人或簽約代理人
. 雙方法人是承擔本合同相關責任的主體。其簽約代理人必須具有法人授權資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附件、補充協議均視為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 雙方如變更或撤換法人、代理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并將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供貨 . 乙方要求甲方供貨,必須向甲方提供統一制作的訂單,提前72小時將征訂單發至甲方。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它形式。
2. 訂單對新品(指首次訂貨商品)必須明確核準商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和地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數量、單價、包裝系數、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 甲方在接到訂單24小時內全面履行訂單程序,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訂單,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訂單。
4. 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必須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必須加蓋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可有效。
5. 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質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23;對進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質期超過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長進貨日期,甲方應在保質期內,提前20天調換保質期較長的相關商品。
6. 甲方所供的假冒偽劣殘次商品 , 乙方有權拒收并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甲方有權舉報乙方不按雙方約定,經營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 甲方接收訂單列明的商品,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2. 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即移交給乙方,商品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也自交驗時起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必須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貨到后24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產地、數量、質量、包裝等進行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特殊情況下無法在 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必須出具收貨待驗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 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必須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
質量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異議后,必須在 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第五條 商品促銷和退換貨
. 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及宣傳計劃,以加速資金周轉和銷售。
2. 乙方可以根據自身商品結構、季節性、節假日等因素,有選擇地舉辦現場促銷活動,同時由甲方支付相應的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為所供商品提供價格優惠,乙方不得強制甲方參加促銷活動。
3. 雙方必須就促銷目的、方式、時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辦法、返利標準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銷海報、提供媒體宣傳、促銷場地、堆頭、專柜廣告宣傳等要求。
4. 對( )商品質量問題;(2)甲方提供偽造過期證件;(3)殘次商品;(4)臨期(半個月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換貨,甲方必須及時辦理。 經雙方協商,(5)對滯銷問題;(6)時令性商品、促銷商品;(7)接近保質期;(8)換季產品;(9)其他正當理由。不得無條件退貨, 乙方要求甲方退、換貨,甲方應該積極配合,過期商品不得退貨。
5. 乙方退、換貨必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 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簽交或書面確認后 0日內沒有更換或收回所退商品時,乙方有權處理該商品,并在對帳時予以扣除。乙方在辦理過程必須通知甲方,不得單方擅自將商品撤下貨柜。
第六條 對帳與貨款結算
. 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 ) 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后按期結算貨款,鋪貨為_____日
2. 采用第 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必須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 ) 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日。對帳日期3日,甲方應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標明數量及數額的《商品對帳單》結算,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 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 0日 b. 5日 c. 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過國家相關規定)
3. 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定本協議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 乙方應建立順利、便捷、有效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持《商品對帳單》及增殖稅發票,乙方應足額支付貨款。
5.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備齊結算相關手續進行結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貨款。對不按照合同條款支付貨款,有欺詐嫌疑的,甲方有權終止供貨,嚴重者向合同仲裁機構或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行業協會可以會同相關執法部門責令其立即支付供貨商貨款,并要求相關部門采取封帳,限制資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損失。
6. 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現金 (2)轉帳支票 (3)電匯 (4)其他
7. 乙方可以在應支付的貨款中扣除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同時乙方需出具與之對應的,符合國家財務管理規定的有效憑證。
8. 本合同一年一簽,合同續簽不得收取續簽費用。
第七條 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沒有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如因甲方或所屬供貨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第八條 反商業賄絡
. 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賄,索賄以及其他不正當的商業行為。
2. 如甲方向乙方員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以換取特殊商業待遇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立即終止與甲方的商業合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3. 如乙 方工作人員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當要求,甲方有義務及時舉報,乙方應給予保密,同時雙方均實行商品交易崗位輪換制。 對無視商業道德的雙方違規違紀人員追究其責任。
4. 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項,不得強行扣除費用,一切不合理費用不得向供貨商收取,合同未約定,甲方未同意的費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 合同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進行,否則,視為無效。
2. 因發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發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3. 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待雙方債權債務清理完畢后,合同自行解除。
4.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 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5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 由于甲方商品的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乙方受到相關部門查處的,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相應條款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阻礙清理帳目與貨品。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年。
2.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同;
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
.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 本合同的變更與補充,雙方必須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商品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及供應商給予的商品價格折扣。
7、對賬: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促銷服務費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賬日: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有規律的核對賬目的日期。雙方對賬日應當約定在結算周期期限屆滿之7日前。
9、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對賬后確定的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促銷費用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0、結算方式: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協商確定的有規律的結賬并支付貨款的各種方式。
11、預付: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商品到貨前,預付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結算方式。
12、現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到貨驗收后,立即安排全額貨款支付的結算方式。
13、現結間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額支付貨款的最長期限,此期限僅用于雙方辦理結算手續。
14、月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約定月齡期間從供應商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間隔一定周期后進行該月齡貨款結算的方式。
15、月齡: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共同約定的按月結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結間隔周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時間滿足合同約定的月齡后,至開始支付該月齡內購入商品貨款之間的期限。
17、滾動結算: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內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不斷滾動進行結算的方式。
18、滾動結算周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至第一次辦理結算的期限,以后的結算依此周期滾動計算。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或撤換文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賬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賬記錄。
甲方(供應商):
乙方(零售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適用于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區劃范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于該日期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他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 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 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如不能接受,應當在 小時內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 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后的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于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商品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
(1)不接受退換貨(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的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 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 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 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 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 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 (A、降價處理 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 C、自行銷毀 D、其他: )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周期為:
(1)預付
(2)現結 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歷天數為“現結間隔周期”)
(3)月結 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1日至末日B、當月 日至次月 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歷天數為“月結間隔周期”)
(4)滾動結算 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歷天數為“滾動結算周期”)
(5)其他,具體定義為: 。
2、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日。
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日為每月 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
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后3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周期屆滿后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的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 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 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 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2、3、4、5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6)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經書面提示后,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的。
4、合同解除后的結算
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除購銷商品的貨款外,對于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10%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 :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稅號: 稅號: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商品購銷及質保服務合同 篇3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
商品價款
名稱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要求
包裝要求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其他事項: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甲方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其購買價格有權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收相關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其他事項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 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 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3、雙方如變更或撤換委托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委托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 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 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24 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產品存在質量問題(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 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特殊商品另行約定 。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通知后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5 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1)扣率結算方式(2)貨款和有關費用收取分開結算的方式。
2、采用第1 條第(1)、(2)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 個工作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 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 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 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