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安全管理協議(試行)
(一)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必須對于自己的上網信息負責。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三)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有義務向上一級網絡和有關部門報告網絡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四)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用戶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 懲罰條例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對違反本條例的接入單位和用戶進行警告、停止網絡連接直至訴諸法律。本單位作為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同意遵守上述條款,如違反本協議,愿意接受處罰并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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