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翻譯合同(一)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變更或解除。
7.1 本協議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相關規定,且經另一方書面通知其改正之日起一周內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未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變更、解除本協議。
7.3 乙方的特殊條款見2.2。
7.4 甲方的特殊條款見不可抗力條款。
7.5 除非另有規定,合同變解除后,依照合同規定和有關條例規定甲乙雙方為履行完畢的責任應該繼續履行完畢。
第八條 譯者的職業道德
8.1 乙方不得利用為甲方提供委托翻譯服務的機會和客戶聯系,并率開甲方為客戶提供翻譯業務,否則甲方可以采取扣除質量保障金和酬金、并進一步追究損失的權利。
8.2 除非乙方告知甲方主要負責人,并經得甲方許可,否則乙方不得利用為甲方提供委托翻譯服務的機會接受或者索要的小費和酬金。
8.3 乙方不得利用為甲方提供委托翻譯服務的機會和客戶發生不得體或者違反中心、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否則甲方擁有扣除質量保障金和酬金、并進一步追究損失的權利。
8.4 在甲方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管理上的漏洞和業務的特殊性中途違反合同或施加壓力,否則甲方擁有扣除質量保證金和酬金、并進一步追究損失的權利。
第九條 譯者對翻譯作品質量的保證
9.1 乙方應該自覺地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保證翻譯件的質量,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有關規定、國家公布的質量保證規定。主要文件有:
(1)《翻譯作業流程和質量控制》、《客戶須知》、《翻譯資費標準》和《確認單》;
(2)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翻譯服務規范》和翻譯成品的質量標準tss-101、tss-102、tss-103、tss-104和tss-105等等。
9.2 乙方從甲方領取的標準和規范資料必須簽字表示以接受9.1條的管制,其領取材料清單和簽字將成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法律證明作用。
9.3 由于乙方的責任導致翻譯件質量的問題導致客戶不滿或者造成損失,甲方可以采取扣除質量保障金和酬金、并進一步追究損失的權利。
9.4 兼職翻譯必須向本中心交納質量保證金以杜絕以下情況:
(1)兼職翻譯取走原稿件不譯,甚至不再歸還原稿和不再聯系:
(2)兼職翻譯冒用本中心名義在外承接業務;
(3)利用由于兼職翻譯管理上的漏洞而對甲方的聲譽造成影響和損失;
(4)剽取所知識產權歸委托方的翻譯稿件中的資料發表文章或者因知識成果而獲得利益。質量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可以在此款中扣除因為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在執行完2.2條、不可抗力條款、或者合同正常解除后,甲方財務歸還保證金給乙方,并付給乙方相應的利息,利息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利率計算。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禁令、法律要求或變化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響協議有關條款的履行,雙方應按照不可抗力對影響履行本協議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免除履行本協議的部分義務,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