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運服務協議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范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 員工手冊 ”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 19 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 “ 或賣垃圾 ” 。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里)
各種供動物 食用的垃圾 (不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 20 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