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顧問合同(精選3篇)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開發的 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守。
第一章 定義
本合同中:
1. [甲方]指委托方,即[ ]。
2. [乙方]指受托方,即[ ]。
3. [該物業]指 ,為一住宅項目,位于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4. [物業管理顧問]指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在合同期內為 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5.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指本合同。
第二章 甲、乙雙方職責
(一) 甲方職責
1. 根據本合同中的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 的物業管理顧問。
2.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酬金。
3. 在履行合同期內,監督并審核乙方的工作內容和成果。
4、如乙方需要派專人到甲方處工作,由甲方安排場地。人員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 乙方職責
在履行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在下列職責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并應物業管理作業周期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顧問服務:
1. 物業交付使用前
1.1. 在工程方面的服務內容
(1) 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協助甲方審閱物業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等方案,對物業的總體規劃、建筑設計、規劃布置等方面向甲方提供有利于促進房產銷售、節約投資及方便管理的顧問意見和書面方案;
(2) 從用戶及管理之角度,協助甲方審閱項目中各系統圖紙,含一切必須改善及改良之工程,并提供專業的意見和書面方案;
(3) 從節約能源費用、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協助甲方對機電設備的配置和設計,于用量、型號、預見的潛在問題及有利于節約運行成本和日后的維修保養等問題提出專業意見和書面方案;
(4) 根據物業市場定位和管理需要,就智能化系統的功能及設備布點等配置提供有利于促進銷售、控制成本的意見和書面方案;
(5) 對物業的交收樓和接管驗收方面提供專業的顧問意見;
(6) 對道路交通、人流、車輛進出線路、環境的和諧美化等提供合理的建議和書面方案;
(7) 對給排水系統、弱電系統、供電工程設計等提供顧問意見和書面方案;
(8) 對物業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提供節能方案,并對照明的編制及使用提出建議和改良方案;
(9) 對消防設施布置、保安監控系統等提供顧問意見及方案;
(10) 從管理之角度,分析物業建造之選料及安裝方法等,以確保物業于交付時遺漏工程能減至最少;
(11) 協助甲方檢查項目相關系統及各項機電設備,并列舉該系統之優劣及改良意見,以避免于物業落成后重復需要加裝設備而影響其它設施之運作、整個物業之外觀和形象,以及有關維修檢查通道之位置;
(12) 為物業提供有關長遠維修建議和制定有關預防或維修方案;
(13) 提供遺漏工程及尚未符合工程標準之項目的改良方案;
(14) 對物業管理工程方面所需工具及物料提供配置意見及方案;
(15) 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管理工作體系的管理制度、規程及工作程序,包括日常運行檢修的制度、程序及應用表格等;
(16)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之工程及管理人員參與物業工程會議,從物業管理的角度協助甲方提供工程管理的專業意見和建議方案;
(17) 協助甲方對物業及其設備設施之驗收工作,以使工程和設備質量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并提供處理有關遺漏工程之方法。
1.2. 配合銷售方面的服務內容
(1) 在物業銷售階段,就物業管理的宣傳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包括制定項目的物業服務的文字宣傳內容和活動策劃;
(2) 對銷售中心的裝飾布置及周邊環境提供顧問建議,并制定銷售中心的管理方案;
(3) 協助制定示范單位的管理方案;
(4) 對銷售人員進行物業管理知識/銷售技巧的培訓;
(5) 協助招聘銷售中心及樣板房的保安員、清潔工等人員;
(6) 協助確定保安員、清潔工的制服樣式;
(7) 對保安員、清潔工等進行服務意識等專業培訓;
(8) 制定銷售中心保安員及清潔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序,并定期對有關工作進行檢定,將日后的物業管理素質提前體現在銷售中心;
(9) 應甲方要求,開售日當天應當派員到現場提供有關物業管理咨詢服務;
(10) 編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等文件;
(11) 協助確定業主入伙一次性收費項目內容及表格;
(12) 與甲方協商確定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業主公布。
1.3. 物業管理方面的服務內容
(1) 制定整體物業服務方案;
(2)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協助草擬及制訂該物業之詳細管理財務預算,計算物業服務費、開辦費具體金額,供甲方審批;
(3) 協助甲方組建物業服務公司,制定物業服務公司人員編制方案,包括人員架構、薪酬標準等,并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
(4) 協助招聘物業服務公司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各級物業管理人員之培訓,灌輸有關之物業管理知識及服務精神,力求管理之服務水平達到甲方要求;
(5) 向甲方之物業服務公司分階段提供一套完整的物業管理所需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客服、財務、行政、保安、工程、清潔、綠化、會所等方面)、規范、工作程序及表格,以便將來控制和管理;
(6) 對保安崗位設置、保安亭設計、保安設備、用具配置等提出建議,制定適合的保安制度,如編制各區域的巡查路線圖等;
(7) 協助對會所的功能設置方面提供顧問意見;
(8) 制定垃圾處理等管理辦法;
(9) 制定物業交接的手續和流程;
(10) 編制物業交收方案,物業交收的管理程序及常用表格,并安排模擬交收樓培訓;
(11) 就項目整體VI 系統(各類標識牌、公告欄等)的設計方案提供顧問建議和方案;
(12) 協助園林綠化,并針對日后的維護和合理搭配的原則向甲方提出意見,向甲方提供提供園藝招標文件;
(13) 就物業服務公司物業管理軟件及財務軟件的選用方面提供建議;
(14) 乙方須于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匯報籌備期間之工作進展情況,并須就甲方之意見在 日內回應。
2. 物業交付使用后
(1) 協助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各員工之工作表現及行為操守;
(2) 協助監督該物業的環境清潔、衛生及美觀;
(3) 協助監督該物業內保安及消防工作,保障各業戶之人身及財產安全;
(4) 協助監督該物業內消防設施之保養,并使其符合政府有關法律、法規之要求;
(5) 協助定期檢修該物業內之各項設施,使各項設備經常保持最佳狀態;
(6) 協助物業服務公司監管有關物業管理之財務管理及帳務處理;
(7) 為確定各業主應付的物業服務費用,乙方在每年十月底前為下一年度準備一份管理預算,該預算應顯示該物業總體上在管理及維護方面的預計開支(包括管理者酬金及員工借調費)和預計收入;
(8) 根據發展商確認的裝修守則,配合監管有關該物業之單位的內部裝修工作,審查業戶內部裝修圖紙,對業主要求的裝修增改,提供建議及意見,以保障物業結構安全及各類系統的正常運作;
(9) 協助處理各業主之查詢或投訴,統計業主投訴,幫助建立業主投訴制度和處理制度;
(10) 定期到該項目進行檢定,并提交檢定報告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報告,加強甲、乙雙
(11) 就該物業之日常管理,向甲方之物業服務公司提供改善方案的意見;
(12) 制定在職人員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水平及推動其它與該物業之有關管理工作。
第三章 雙方同意的條款
根據上述的職責及下列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出任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用出任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同時甲方愿意支付乙方有關的物業管理顧問費用。
(一) 合同期限
此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署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為 年。期滿前,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可再續約,續約期另行商定。
如雙方在本合同屆滿前未能達成續約協議,并且雙方并未有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六)節的條款,本合同將于合同期的最后一天終止。
(二) 管理顧問酬金
甲方同意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RMB )作為當月的管理顧問酬金。
付款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生效日起計七天內預支付首期三個月的管理顧問酬金,合計人民幣 元整(RMB );
(2) 甲方于合同生效后第四個月開始每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管理顧問酬金為人民幣 元整(RMB )。
(三) 其它支出
因應物業的實際需要,甲方之物業管理人員到物業所在地以外進行培訓、實習或參觀,所產生之差旅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賬戶信息: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特別約定
1. 合同期內,應甲方或物業工程進度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階段性不需要乙方提供顧問服務,但仍需繼續使用乙方的品牌在該物業作宣傳之用。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品牌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RMB ),甲方于每季度的首月十號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RMB30,000),使用品牌的約定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期限不超過12個月。
2. 合同期內,應甲方及物業的需要,乙方應當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三個工作日)安排一至兩名專業人士到物業現場提供特別顧問服務(該服務不含第二章所約定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參加會議、培訓和現場指導工作等,上述人員的往來機票、住宿費用由甲方負責。
3. 合作期內,應甲方或物業的需要,乙方可甄選并推薦一名駐場物業經理給甲方于項目現場開展物業管理工作,該名駐場經理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派駐。
(六) 使用乙方公司標志
本合同生效期間,甲、乙雙方都有權向社會各界宣布合作的事實,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標志或在對外宣傳時使用注明 為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公司;終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使用乙方名稱及標志。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應依據本合同依時將物業管理顧問酬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境內銀行賬戶。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上述物業管理顧問酬金,甲方應按拖欠金額以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計付滯納金。同時,乙方保留任何權利,包括暫停本合同內乙方之義務及服務,直至甲方將有關拖欠款項繳清予乙方為止。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因有疏忽而未履行本合同中所列服務條款,甲方可書面發出整改或改進通知書,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沒有作出回復,并在二十天內沒有作出修正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終止,并停止支付所有費用,直至乙方作出修正,修正期間不計入正常的計費期間。如因乙方的原因至甲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3. 任何一方破產或者成為清盤或者解散程序的對象時,雙方均可提前三十日向對方發出終止合同書面通知。
(八) 合同修改與變更
1. 對本合同的修改與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署有效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 在本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書面簽署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衍生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應提交該項目所在地并擁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進行有關之訴訟程序。
(十) 文字及其它
1.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2. 合同中任何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報告須以書面形式,并以掛號信件的形式發出。
3.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有任何改變,須在改變后48小時內通知對方有關之改變。
4. 在下列情況下,通知將被認為有效:a).如果由專人送到各方通知的地址,在遞送時;b).如果使用掛號信或保證遞送的郵件,在寄出七日后。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及其代表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篇2
附錄
順*美的海岸花園物業管理顧問合約
廣*省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房產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乃中國順*美的海岸花園之發展商。甲方在廣東省順德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 。
法人代表: 。
怡和高力物業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廣州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廣州市流花路109號之九達寶廣場1006室,法定代表:柳*倫
第一章 前言
(一)順*美的海岸花園位于順德北滘鎮南部,該發展項目首期工程預計約于1999年8月開始交付使用。甲方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擁有順*美的海岸花園的物業管理權,可獨立行使美的海岸花園物業管理的職責。
(二)立約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并本著平等互利,共同做好順*美的海岸花園物業管理工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根據以下條款,聘用并委任乙方為順*美的海岸花園的物業管理顧問,協助甲方管理該物業之住宅、商場、住客會所及車庫,總建筑面積共約245000平方米(以下簡稱托管物業)。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顧問酬金及其他有關費用。
乙方根據以下條款,接受甲方的聘用,推動托管物業之維修及物業管理工作,并對該項工作負責。
乙方乃怡高物業*問集團之附屬機構,因此,在日后托的管物業管理事宜之對外宣傳上,將可沿用怡高物業*問集團之形象及有關標記。
第二章 甲、乙方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物業管理顧問并協助甲方推動托管物業 之管理工作,在履行合約期內,為保障乙方能有效地協助管理托管物業,甲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職責:
1)確保在托管物業入伙前成立托管物業和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部門)。在本合約中,所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字樣亦可指物業管理部門;
2)協助乙方調派及招聘專業人員加入物業管理公司,推動托管物業的物業管理工作;
3)在履行合約期內,監督乙方的工作表現;
4)保證托管物業按時按質按量通過有關政府部門之正式竣工驗收并移交物業管理公司,然后使物業管理公司能順利履行其既定的管理職責;并須負責相關遺留工程之跟進工作及承擔相應發生的費用。
5)在履行合約期內應按甲、乙雙方同意的財務預算,由甲方預先墊付一筆可供管理公司初始運作的開辦費。
(二)乙方的職責
根據本合約的條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負責向托管物業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在合約期內,乙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職責:
托管物業交付使用前
1)協助甲方(或其委托之法律顧問)編寫及落實有關托管物業之業主公約,作為日后物業管理之基本依據;
2)草擬托管物業管理部門籌備期及托管物業首年管理財務預算報告,并以此為依據計算托管物業各部分之管理份額;
3)對管理公司的設立及公司形象、自身建設、管理等提供建議;
4)制定各部門管理及運作制度,包括保安、財務、采購、人事、行政等制度;
5)協助甲方安排合適的電腦公司,建立電腦管理系統,并就此系統對甲方提出管理顧問方面的意見;
6)編寫有關托管物業之管理文件,包括用戶手冊,裝修手冊等供甲方審閱,并制訂有關之運作程序,包括樓宇交收程序、緊急應變措施、客戶投訴處理等;
7)協助甲方或管理公司擬定托管物業日后有償服務及無償服務方案;
8)就托管物業配套商業設施、設備,包括會所設施,設備的管理應從物業管理角度提供建議;
9)就托管物業之發展設計從物業管理角度向甲方提出建議,盡量使其設計與未來管理運作相配合;
10)擬定管理部門人員編制及協助甲方招聘及挑選有關骨干人員(如部門主管);
11)在國內提供一次為期5天的入職培訓,導師由乙方資深的管理員工擔任,并由乙方從國內或香港辦事處調派人手參與培訓;
12)協助甲方統籌安排所需物料及設備之采購事宜;
13)在有必要時,協助甲方甄選或向甲方推薦適合之承判商;
14)就托管物業社區文化的建立提供意見;并配合甲方的市場推廣工作,從物業管理方面提供支持;
15)每月2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派員到工地檢視及參與有關之工程會議,并對影響將來物業管理工作的事項提交報告;
16)每月2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與發展商開會商討有關物業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17)根據托管物業情況及物業的特別要求,建議并協助甲方為托管物業購買合適之保險;
18)對發展商所提出的問題作出回應。
托管物業交付使用時及交付使用后
1) 交付使用期間,派員到現場協助托管物業的樓宇交收工作,為期5天;
2) 托管物業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提交一管理評估報告;
3) 每月兩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派員到現場按照既定之服務標準檢視物業管理工作,并提交有關檢定報告,對托管物業之保安、清潔、綠化等各項工作提供改善意見;
4) 對物業交付使用前制訂的一系列制度及工作程序進行檢討,并提供修訂及改善建議;
5) 協助甲方制定物業整體長短期保養修繕計劃,包括長遠維修建議、預防性保養計劃及改善工程;
6) 每月兩次(可按需要協商增加或減少)與甲方或管理公司開會商討有關物業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7) 從最終用家的角度,檢討樓宇設計和設施,提出有關改善意見,力求托管物業達至高水平之物業管理要求;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的相關法規,就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合同中的“甲方所屬物業”、“甲方物業”專指)提供專業物業管理顧問事宜,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物業概況:
物業名稱:
坐落位置:
物業類型: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以上各項指標如有變更,甲方應于變更后壹個月內書面告知乙方。
二、合作方式
乙方以駐場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方式,指導甲方開展物業管理及相關工作。
三、顧問服務目標:
1、指導甲方組建物業公司,結合甲方物業的特點制定一套完善的物業管理體系文件,結合甲方物業地域狀況及需求導入乙方物業管理模式。
2、指導甲方對所屬物業實施科學、規范的物業管理和服務,并順利完成入伙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及入伙后的各項日常管理工作,使甲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物業的規范管理和正常運行。
3、在物業管理軟硬件條件具備的前提下,乙方確保入伙后在合同期內(一年內),達到深圳龍崗區優秀物業管理住宅區標準。
4、乙方指導甲方建立符合ISO9001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在甲方提出認證申請時協助通過第三方認證(認證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5、指導甲方進行科學系統的崗位培訓,并協助甲方建立一支專業的物業管理隊伍。
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范圍:
1、指導甲方所屬物業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配套設施的維修、保養和管理。
2、指導甲方所屬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運行管理。
3、指導所屬物業紅線規劃內屬甲方物業管理范圍內的市政設施和附屬建筑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指導甲方所屬物業公共綠化、園林的保養、管理。
5、指導甲方所屬物業公共部位清潔衛生、垃圾清運管理。
6、指導甲方所屬物業安全(不包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義務和責任)、消防、車輛停泊管理(不包含車輛及車內財產的保險和保管責任)。
7、指導甲方所屬物業建立物業檔案資料管理體系,包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資料、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檔案資料管理體系。
8、指導甲方所屬物業社區文化活動的組織和社區便民服務、商務、中介有償服務的開展。
9、指導甲方所屬物業的裝修管理、建筑立面外觀管理。
10、指導甲方所屬物業的組織架構設置、職能分配、人員編制及聘用。
11、指導甲方所屬物業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運行機制和各項工作流程。
12、指導甲方所屬物業物業管理費用收取的技巧及相關知識的培訓。
13、指導甲方要求的和所屬物業物業管理相關的其它顧問服務(如物業經營等)。
五、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按照提交的顧問咨詢服務方案內容進行,方案見附件二)
(一)前期介入期
1、協助甲方成立物業公司,完成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并指導甲方物業公司擬訂組織架構、人員定編、人員招聘、崗位職責及作業指導書等工作。
2、從物業管理及物業使用人角度對甲方所屬物業的規劃設計、土建、給排水、電氣、環境景觀、智能化、安防、管理設施、便民設施、商業中心設施等涉及物業管理品質提升的關鍵工作提供合理的指導性意見及改進建議。
3、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可行的《物業管理方案實施細則》等物業管理程序文本及入住后具體運作指導,并擬定《物業管理方案實施細則》,對甲方物業公司形象、自身建設、管理提供建議,并協助甲方全面、全程實施,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修正。
4、為促進物業銷售,提供物業管理配套顧問服務的建議,具體包括為甲方所屬物業的銷售人員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培訓文本,解答銷售過程中關于物業方面的相關疑難問題,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乙方的宣傳資料(包括圖片、光盤、展示架等)。
5、指導甲方物業公司對甲方所屬物業樓宇接管及附屬設施、設備的驗收并提出整改意見。
6、指導制定并審核甲方所屬物業的各項服務項目及其收費標準、收支測算,并在銷售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
7、對甲方所屬物業的裝修和建筑立面外觀提出建議,并配合甲方根據龍崗物價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當地物業管理費標準確定甲方物業管理費標準。
(二)正常操作期
1、協助制定并指導甲方實施所屬物業入住方案,包括制定入住資料(業主公約、業主手冊、入住指南、裝修手冊等)、制定入住流程、裝修管理辦法、入住儀式的策劃及業主檔案的建立等。
2、指導甲方建立所屬物業客戶服務體系(包括業主服務、服務項目的開發、業主溝通與信息反饋模式、投訴處理等),修訂客戶服務流程,設立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即“客戶服務中心”,并結合業主的各類需求提供有償服務。
3、制定合理的培訓制度和日常培訓計劃,提供甲方要求的培訓課程和培訓教材文本。組織相應的培訓訓練,保證培訓質量。培訓方式:內培為主,外培為輔(外培發生的屬于甲方人員的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培訓內容見附件
一)。
4、根據甲方所屬物業特點,制定社區文化活動計劃。
5、協助甲方所屬物業通過所在地區的優秀物業住宅區的`評審。
6、提供質量體系范本,并給予甲方必要的技術指導、培訓,幫助甲方建立系統化的ISO9001質量體系,如甲方需要認證,認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指導甲方要求的和所屬物業物業管理相關的其它顧問服務(如物業經營等)。
(三)監審期
1、對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導要求進行物業管理操作過程予以監審,對發現的問題提交《監審報告》(提出問題,并指出整改意見)。
2、對甲方按照《監審報告》進行整改進行跟蹤,并指導甲方完成整改。以上三個時期具體工作計劃乙方按照甲方根據顧問合同及顧問方案具體制定《階段工作計劃表》執行。
六、物業管理顧問期限:12個月。
1、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其中:
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為前期介入期,
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為正常操作期,
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為監審期。
2、由于整個顧問期(12個月)和顧問費的限定,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整個顧問期或個別階段出現變更,甲方不能以此改變本合同的時間和已經確定的支付給乙方顧問費用的金額。如果本合同項目各階段的變更導致顧問期超過12個月或按自然日連續計算,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滿12個月,則本顧問合同期結束。
七、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方式:
乙方以顧問駐場服務方式,選派物業項目經理,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前進駐甲方至合同期結束,全面開展物業項目顧問工作。
1、前期介入期:二個月。合同簽訂后甲方書面通知時起至入伙前兩個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內,注冊成立物業公司,確定物業管理各項收費標準,確定公司組織架構、招聘人員,對甲方進行指導、培訓、咨詢和會診;協助甲方對物業管理服務準確定位,并從物業管理角度對甲方前期的設計方案及各項配套提出專業建議,以方便日后的物業管理,完成本階段承諾的服務內容。
2、正常實操期:八個月。從入伙前兩個月起至入伙后六個月止(入伙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在正常實操期全程指導甲方全面實施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對甲方正常實操期的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并提交《檢查報告》及《整改意見》
3、監審期:二個月。從入伙后的第八個月起至第九個月止在監審期內,對甲方物業管理運行狀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對甲方管理中的疑問進行指導,并針對檢查出發現的問題進行會議講解,并提交《監審報告》和《整改意見》。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向社會各界宣布甲、乙雙方合作之事實,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選擇地播放、展示、發布乙方物業管理資料咨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傳的錄像、圖片、文字說明、展示架等)、廣告等,但不得對乙方之社會聲譽造成損失。有權在各類宣傳媒介上登載:物業顧問:國家一級物業管理企業,深圳市鵬基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2、承擔物業管理業務中的所有投資、收益及債權、債務。
3、全面、全程實施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并履行各項權利、承擔責任。
4、對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咨詢服務成果進行審核并提出合理意見。
5、對乙方派駐的項目經理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如不稱職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調換到位。
6、尊重并配合項目經理的工作,并指定專人予以配合。
7、按時支付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費。
8、無償提供辦公場地、辦公設施。
9、審核《物業顧問服務階段查檢表》(根據合同及顧問方案要求,分階段查檢表,由乙方提交,經甲方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三),評價乙方的顧問成效。
10、在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提供過程中,對乙方的知識產權進行保密。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將乙方提供的各類管理規章制度、質量體系文件、策劃文件等,對外傳播或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11、完善本項目各項配套設施,滿足創優所需要的各項硬件條件。
12、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前往本項目現場,指導甲方全面、全程開展物業管理與服務。
2、認真負責地提供專業的物業管理顧問與服務。
3、定期檢查和督促甲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
4、在保證甲方管理自主經營的前提下,對其在組織架構、人員編訂、人員招聘、任用和辭退及其他各項管理程序上有監督和建議權、決定處置權。
5、對物業咨詢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