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服務合同_消防服務合同范本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提供施工用水、電及材料、工具堆放場所。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如需變更圖紙或變更已施工的,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如現場臨時變更,應在三天內補辦并簽認。
(二)乙方責任
施工前完成施工圖設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并送甲方。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防火管理,物件堆放整齊,道路暢通。負責施工所需的工具、設備、機械運輸,設置安全設施標志。乙方服從甲方的有關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以及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接受甲方和質監部門的監督。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時向甲方報送進度表,工程竣工移交資料、
附件及備用件、竣工后施工和生活設施的拆除。工程移交甲方后十天內施工人員撤離。施工安裝過程中接受甲方質監部門和監理方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