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地租賃服務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將位于瀏陽市、淳口鎮(zhèn)、南沖村、花園組指背沖部分土地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從 ,共計貳拾年。
三、租用土地用途:興辦引線廠
四、租金:
1、山林按每畝元/年
2、土地按每畝元/年
3、耕地按每畝元/年
分6年付清總租金,
五、雙方承諾:
經甲方村民共同商議,考慮引線廠的原材料怕影響水質變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產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線廠家附近進行實地調查,甲方代表經調查引線廠對水質沒有影響。為安全起見,乙方需承擔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
1、乙方承諾:
、投產前取樣張*偉水井和十朝園公井到瀏陽市衛(wèi)生防疫站進行化驗,該化驗結果為投產前水質標準,其后每二年進行一次水質取樣,如果發(fā)現(xiàn)辦廠后的水質不合格,不能作為各項飲用水,且其原因又是引線廠及其原材料所造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為花園組每戶無條件安裝自來水,并每年每戶承擔120噸水費,按時價折合人民幣給甲方。
、甲方要求把租賃范圍內的山水及引線廠工作用水,排到指背塘以外,不經過指背塘,而指背塘的水源采用電排解決,乙方承擔電排電費,并建一小間電排房,以保護電機被盜及便于管理。電機及其他附屬設備由甲方負責,電機安裝及電排管理由甲方負責,如干旱年電排下的水渠無水源供應,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無責任解決電排下無水源問題。如果發(fā)現(xiàn)甲方灌溉良田或其他用水而導致水源下水渠,而無故浪費水源下水渠,乙方有權拒絕承擔電排一切費用,電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乙方的和藥棚必須在與民房安全距離范圍外、乙方聘用工人,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甲方。
2、甲方承擔以下義務和責任:
、甲方租賃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享有獨立生產的自主權、經營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如甲方進行干擾,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損失、間接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并有權拒絕。
、乙方在合同期內,有權轉讓或出租廠房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使用權,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擾。
3、雙方約定: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租賃權,如甲方未按法定程序保證乙方的優(yōu)先租賃權,應當支付違約金。如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再續(xù)租,應如期滿十日內,向甲方辦理交換接手手續(xù),交接時甲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乙方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清理。甲方負責把租賃村民的田、土、山重新分配到各戶,乙方協(xié)助分配工作。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規(guī)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各方與政府協(xié)商,但甲方必退還未滿合同期的租金。
如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所建廠房及設施拆遷,拆除地面上的建筑物的一切權益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協(xié)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如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一切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七、未盡事宜雙方再共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山林、土地、耕地租賃的具體的面積待丈量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復印件每戶一份。
甲方:
社員簽字: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