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公司管理聘任合同(精選3篇)
餐飲服務公司管理聘任合同 篇1
甲方xx縣樓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縣人民中路。
法定代表人郭,公司執行董事。
乙方
為搞好甲方經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方股東會同意,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二、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必須完成下列經營目標:
(一)總體目標
每年實現利潤80萬元,今后年度每年遞增10萬元,利潤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二)分類目標
1、客房部(含培訓中心)30萬元/年;
2、餐飲部(含茶座)40萬元/年;
3、桑拿部5萬元/年;
4、水電部5萬元/年。
三、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和利潤分紅四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
報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紅利。
基本工資每月200元,崗位工資每月400元,效益工資按照當月每萬元營業利潤獎勵 元計算,上述三部分當月考核兌現;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后的凈利潤10%計算,逐月考核,年底決算后兌現。
四、乙方權力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
(一)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并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工作;
(三)組織實施股東會和執行董事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五)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聘任合同
(六)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七)提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由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九)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十一)批準單筆200元以下費用;
(十二)執行董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乙方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
2、全面執行股東會和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后監督實施;
4、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質詢并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執行董事、監事和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六、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餐飲服務公司管理聘任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接受甲方委托承包甲方的員工餐廳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條件
1.甲方的員工餐廳為甲方所屬,是為員工提供工作餐的福利餐廳。員工工作餐是指早餐、午餐、晚餐等
2.甲方負責提供員工餐的制作場地、洗刷間和員工就餐場地
3.甲方提供的餐廳應具備上下水、供電、消防等系統,并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
4.甲方提供的餐廳運營所需的部分專用設備設施(主要指廚房設備、餐臺、餐具、餐椅及工具等。具體設備詳見雙方的設備交接明細單)。
5.乙方負責該餐廳經營管理所需全部流動資金的籌措,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購、人工費及其它管理費用等。
6.乙方應被允許使用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并設置一部可供乙方使用的外線電話。
7.除本合同特別約定外,乙方將全面負責在該餐廳內的經營管理業務,甲方將不參與有關經營活動,但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
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應獨自并承擔甲方和政府職能部門對員工餐廳所要求的衛生、環保、安全等管理責任和達標要求。
9.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提供以乙方為法人申請的.并且在有效期內的衛生許可證,如未能提供以乙方為法人申請的衛生許可證,本合同無效。
10.如果甲方人員因為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出現人身傷害或疾病等意外,對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當在事發后立刻全額賠付,無需等待衛生檢疫部門的化驗報告,如果事后證明乙方提供食物沒有問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任何一方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均未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簽,本合同將在到期后自動延續________年。
第三條餐廳的經營要求
1.餐廳營業日 乙方應保證餐廳在甲方工作日內正常營業。在非營業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餐。 工作餐用餐時間:
a)早餐時間:6:30-8:30
b)午餐時間:11:00-13:00
c)晚餐時間:17:30-19:00
d)甲方因特殊原因要求在其他時間供應工作餐,應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條 成本和費用的處理
1.合同期內甲方無償提供的配餐設備、設施,水、電、燃氣,此部分費用不計入餐飲成本。
2.員工工作餐標準為 元人餐(包括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管理費用為 元人餐。乙方應提供符合每餐標準的員工工作餐,具體用餐標準如下:
a)餐廳提供員工選擇的食品種類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1種主葷菜; 3種素菜; 花樣面食; 風味小吃套餐; 1種湯或米粥; 主食;
b)用餐標準 套餐 6元,包括:1份主葷菜(150克份)、1份素菜(150克份)、1份素菜(120克)、米飯(不限量)、湯粥(不限量); 風味小吃套餐6元份,包括:蓋澆飯(肉80克份、菜150克份、米飯500克份)、牛肉面(肉80克份、菜100克份、面500克份)、包子(600克份)等(每日根據菜譜提供1到2樣)。 員工可根據自己的口味和飲食習慣選擇自己的用餐品種。
c)特殊餐飲服務: 乙方需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增加特殊餐飲服務,包括:8元餐、10元餐、回民餐、節日加餐等。
第五條 收銀與結算方式
1.甲方負責向屬于本公司的員工發放用于就餐的餐卡。乙方憑借用餐人員所持甲方的用餐餐卡向用餐人員提供員工工作餐。
2.用餐餐卡的制作及系統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負擔。
3.乙方每日根據每餐刷卡的人數和特殊餐飲餐票統計甲方每日的用餐人數,并將用餐人數填寫(每日用餐人數統計表)交與甲方進行簽字確認。
4.甲方每天上午9:00將當天大概用餐人數提供乙方,并在每周五下午15:00前,將周末用餐人數提供給乙方,根據該人數準備供餐,當人員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進行相應調整。如用餐人數超出或不足甲方提供數據時,乙方可根據自身條件進行對應。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餐飲服務公司管理聘任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_____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使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加盟費________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_________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___________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_________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
7、乙方制作部分關于___________宣傳單頁、海報。
8、乙方在媒體上對___________店給予宣傳推廣。
五、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等。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_______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_________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_________宣傳品。
六、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七、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八、甲方經營的“___________”,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____年,甲方停止經營的。
3、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年。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