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醫生崗位職責(精選3篇)
病理醫生崗位職責 篇1
崗位職責:
1、獨立進行組織病理的診斷工作,并簽發診斷報告;
2、配合病理科室進行新員工的帶教工作,包括科室流程、專業技能培訓等;
任職要求:
1、臨床醫學專業畢業,本科以上學歷;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擁有中級以上職稱,從事病理診斷工作五年以上。
3、責任心強,做事耐心細致,熱愛病理工作。
病理醫生崗位職責 篇2
職位描述:
掌握組織學、細胞病理學、常規活檢、快速冰凍、細胞學、tct、免疫組化等項目的應用診斷。
任職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博士優先、臨床醫學或病理學等相關專業背景;
2、接受優秀應屆畢業生,同時提供全面的病理培訓計劃。
病理醫生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門診診斷,參加急診搶救工作;利用醫療設備、器械、藥物、化學療法、輸氧、補充營養物質、輸血、止血、替代治療等手段治療內科疾;
2、分析化驗和檢查報告,做出病情診斷;開具處方,做出飲食、鍛煉建議;
3、詢問和檢查病人,書寫病歷,記錄病案,必須具有醫師執業資格證;
4、熟練掌握本專業理論知識,熟悉內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及鑒別診斷、治療原則,同時必須具備多領域多學科的知識;
5、能夠分析心電圖、胸片,同時熟悉呼吸機、心電圖機等常見儀器的使用;
6、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態度;
7、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結合作意識;
8、具有較強的學習意識,自主提高個人專業素質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