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隊長崗位職責(精選3篇)
秩序隊長崗位職責 篇1
1、直接上級:項目經理
2、直屬下級:公共秩序班長、公共秩序員
3、工作概述:負責項目公共秩序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4、崗位職責:
〈1〉 負責項目公共秩序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2〉 組織執行公司安全防范制度、工作規范、崗位作業指導書及應急預案;
〈3〉 主持項目秩序班組會議;
〈4〉 制訂、實施項目秩序工作計劃,負責秩序團隊建設;
〈5〉 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
〈6〉 執行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完成重大安全保衛任務;
〈7〉 負責組織對秩序員、監控員的`培訓及考核評定;
〈8〉 負責檢查監控設施運行記錄;
〈9〉 負責秩序員內務管理;
〈10〉 負責管理安保用品、消防器材;
〈11〉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秩序隊長崗位職責 篇2
1。身高170以上,年齡30—45歲;
2。兩年以上商業或住宅物業秩序隊長或主管管理經驗;
3。對消防設備、監控設備的操作和基本運用能熟練運用;
4。對電梯困人。火災等突發事件能夠及時反應并妥善處理和安排;
5。有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合作精神。
秩序隊長崗位職責 篇3
1、熟悉掌握防突知識,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防突的各項規定、指令、方針,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防突設計有關要求進行工作。全面負責本隊的防突安全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本掘進面的安全生產條件、運輸條件等,統一協調各班組正規作業和防突工作的協調配合,促進安全生產。
3、掘進工作面進、回風巷必須加強維修,確保暢通。
4、監督本掘進面(或區段)的防突安全工作。
5、負責組織好班前會,對本隊的入井人員進行相關防突知識培訓。
6、負責監督本隊的防突工作中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督促作業人員認真實施。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防突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