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工崗位職責(精選3篇)
木工工崗位職責 篇1
1、認真遵守項目部的規章、條例和各項規定。
2、工作中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精神,對所從事的工作認真負責,以個人的工作質量保證各工序以及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進而確保項目部施工的順利進行。
3、熟練掌握本崗位工作的技術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所使用機械設備的工作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按規范要求施工,按標準化要求作業,不違章操作,不野蠻施工。
4、本工程木工負責施工現場模板的制作、安裝與拆除。
5、施工中應聽從領導,服從指揮,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技術交底和施工圖的要求,按照工藝流程標準和規定的操作順序進行施工。
6、施工中應認真執行質量自檢、互檢和交接檢,上道工序不合格,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發生一般質量隱患和問題,應立即糾正和處理;發生嚴重質量問題要立即上報領導和有關部門,并根據有關部門制定的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
7、每日作業前應檢查施工作業環境,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有效糾正措施,必要時應暫停施工并向有關人員匯報,待隱患處理完畢后再行施工。
8、施工期間,要做好與其他工種的配合銜接,做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保護工作。
9、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技術技能培訓,自覺加強業務學習,掌握本工種質量驗收標準和操作要領,不斷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和操作水平。
10、在完成本崗位工作的基礎上,協助做好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木工工崗位職責 篇2
一、負責學校各處室的門、窗、玻璃、鎖、插鎖、木櫥、柜、床板、課桌椅等維修和木工類的小型制作工作。
二、堅守崗位,經常巡視,對教室、辦公室、宿舍、多媒體教室、實驗實驗室等常用處室每天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凡屬人為損壞的公物,則應秉公辦事,按制定辦理賠償手續。
三、協助校產科定期檢查班級、宿舍公物的保管使用情況,做好檢查記錄。
四、嚴格執行維修工作審批制度,原材料、零配件添置,必須征詢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按程序辦理。維修材料要嚴格保管,不得隨意送人。
五、當日完成上報維修的項目,若因維修任務大或維修材料到位每及時不能當日完成的,給予申報部門耐心解釋。
六、加強安全意識,做好木工室的防火工作及安全用電,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事故,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完成基建科安排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木工工崗位職責 篇3
土木工程專業負責人
985或211高校本科以上學歷(業績優秀或有注冊證者可放寬)
具備獨立的專業設計能力
有3年以上建筑設計院工作經歷。 985或211高校本科以上學歷
(業績優秀或有注冊證者可放寬)
具備獨立的專業設計能力
有3年以上建筑設計院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