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人員崗位職責(通用3篇)
辦事人員崗位職責 篇1
(一)按照本部門崗位的職責分工,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二)在日常工作中,具體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三)承辦領導安排安全生產工作;
(四)依照職權,向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匯報相關安全生產工作;
(五)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
辦事人員崗位職責 篇2
一、負責代替申辦人全程辦理在本單位所需辦理的所有事項。
二、對受理室負責,接受受理室人員的監督、檢查。
三、保管好受理室轉交的申請事項的有關材料,全程跟蹤代辦事項的進展情況,并負責具體辦理人的監督、催促工作,加快辦理速度。
四、對于需兩個以上科室參與的聯辦事項,負責協調科室之間的.關系,做好材料移交等交接手續。
五、對具體辦理人辦結的事項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及時將最終辦理結果反饋給受理室。
辦事人員崗位職責 篇3
一、認真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工作及任務。
二、配合供電負責人搞好各項工作,并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及安全學習。
三、認真履行供電職責,保證線路暢通;
四、抄表準時,計度準確、計費正確,收費認真;
五、配合供電負責人做好用戶的停電、送電工作;
六、配合供電負責人認真做好線路的巡查工作;
七、做好安全用電宣傳,保證用電質量;
八、協助供電負責人保證通迅線路的暢通及電費的收繳工作。
九、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保證供電網絡的安全,隨時排查隱患,確保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