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門衛安全工作職責(精選3篇)
中小學校門衛安全工作職責 篇1
1、負責校門的守護和校園巡邏工作,校門要堅持24小時守護制度,嚴禁脫崗;要定時不定時地開展校園巡邏,對學生宿舍區、貴重物品存放處以及夜間等要增加巡邏次數和力度,發現異常情況要妥善處理并報告;
2、對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入校園要認真詢問和登記,必要時要電話聯系學校領導,核實并獲準許后方可讓其進入。堅決杜絕商人、閑散人員進入校園;
3、嚴格控制機動車進校,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要按指定的路線和地點行駛停放;協助做好師生自行車管理工作;
4、按要求控制學生進出校門,上課期間,學生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況外出需憑班主任及政教處批準的假條方可出校;
5、做好重點時段(上學放學)師生進出校門的疏導工作。做好校門口的治安工作,維持校門口家長接送秩序,及時處理并報告發生在校門口的`突發事件。對需要緊急處理的重大事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6、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自覺做好維護工作,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后勤部門處理;
7、承擔臨時性安全工作。
中小學校門衛安全工作職責 篇2
為了加強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障師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秩序,特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崗位。
二、值班人員要根據作息時間的安排,按時開、關校門。不到進校時間,學生不準進校。學生進校后,無特殊情況不準出校。必須出校的學生,應由班主任開具證明,其他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另外,遲到的學生也須登記班級姓名后方準許入校。
三、堅持出入登記制度,學校上課后,外來人員不能隨意入內,來訪者門衛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方可入校。
四、節假日和每天靜校后,學生不得進入學校。閑雜人員無論何時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五、家長到校與教師聯系,或來賓因公到校,須經傳達室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
中小學校門衛安全工作職責 篇3
一、門衛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
二、門衛人員不得與他人閑談,及時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并做好傳呼工作。
三、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來訪登記單,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放行。
四、正確無誤收發信件、雜志,并及時送交相關部門人員。
五、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
六、非放學時段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及家長陪同方可離校。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放學期間要嚴格檢查學生出入,嚴禁住校生外出。
七、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校。
八、晚上值班要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或報警。
九、做好學生自行車的存放、管理、檢查工作。
十、門衛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