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工傷鑒定申請(通用4篇)
個人工傷鑒定申請 篇1
申請人:羅義奎,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云南省鹽津縣人,家住云南省鹽津縣灘頭鄉新田村,現安徽醫科大學附屬一醫院住院治療,身份證號碼:,是江西嘉業建設集團公司淮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核心服務區科技研發中心工程建設項目職工。聯系電話。
代理申請人:馬宗艷(羅義奎之妻),籍貫、住址同上,現安徽醫科大學附屬一醫院陪護申請人,身份證號碼:。由于申請人羅義奎受傷治療至今三個多月仍然處于神志不清狀態,因此申請書由其妻馬宗艷代為提請。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江西嘉業建設工程集團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縣練塘鎮蓮塘大道739號,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曾保金,總經理。
被申請人:江西嘉業建設工程集團公司淮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核心服務區科技研發中心工程項目部,地址:暫住山南高新技術開發區內,聯系電話
法定委托代理人:尹兵(副經理)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在201*年*月*日受傷為工傷。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江西嘉業建設工程集團公司淮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核心服務區科技研發中心工程項目實施職工,于201*年**月進入該公司,在鋼筋配料班組負責鋼筋加工工作,公司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書。在201*年5月**日上午上班期間,被一號塔吊轉運鋼筋時掉下一根1米多長的鋼筋砸傷頭部,致使申請人頭部受到嚴重傷害。申請人受傷后,該公司工地職工王保雪、陶善銀、王道勝三人及時用私車送至就近的淮南市**醫院搶救,診斷為,現已住院治療三個余月,仍處于神智不清狀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公司雖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書,但申請人與江西嘉業建設工程集團公司淮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核心服務區科技研發中心工程建設項目部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故申請人的受傷屬于工傷。鑒于被申請人沒有主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特向淮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對申請人受傷一事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法認定本人此次受傷為工傷。
此致
呈淮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人:
代理申請人:
個人工傷鑒定申請 篇2
申請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貫,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申請人傷殘等級、誤工期限、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后續治療費進行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張千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申請人已訴至貴院且現已受理。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導致顱內出血,肺部挫裂傷及右下肢骨折。在醫院接受治療后,雖然經治療終結,但至今智商有影響,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較左下肢縮短,行動不靈活,無法恢復正常功能。為了索賠的需要,申請人現需要對傷殘等級、護理人數及時間、后續治療費等進行鑒定以便確定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請貴院安排鑒定事宜。
此致
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月 日
個人工傷鑒定申請 篇3
*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原告侵權一案,你院正在審理中,因被告對鑒定結論有異議,依法對原告的 傷殘要求重新鑒定,重新鑒定的依據是:1*2*3
在此,被告請求法院委托法醫鑒定所對張建民傷殘進行重新鑒定,望準許。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個人工傷鑒定申請 篇4
申請人:嚴某,性別 男,1969 年 5 月 29 日出生,漢族,現住 申請人 一八四團團部,身份證號碼:4210818。 嚴某,男, 1972 年 10 月 17 日出生,漢族,現住一八四團團部,身 份證號碼:4210814。 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 地址: 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哥哥嚴某在 20xx 年 9 月 26 日 的死亡為因工死亡。 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 20xx 年 7 月 15 日,申請人哥哥嚴某在被申請人 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務工, 20xx 年 9 月 26 日乘坐該公司拉磚的貨 車(新 G56200 東風重型自卸貨車)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車輛制動失 靈, 失去控制, 司機王某讓乘車人跳車, 乘車人跳車后造成嚴某死亡。 據據《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認定辦法》之規定,特申請勞動部門 對申請人哥哥嚴某死亡一事進行調查核實, 并依法認定其死亡為因工 死亡亡。 此致 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附:相關證據材料 1、 工地施工員張某的證明,證明嚴某在確實正升公司工地務 工,已經形成事實上勞動關系。 2、 交通事故認定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