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對學生鑒定
鑒定具有多層次性的性質,根據性質和用途的不同,有可公開的,也有不能公開的;根據教育目的之需求,有可直接與個人見面的,也有只能間接地與本人見面的。因此,透明的方式和程度得因人、因事而異,不能絕對劃一。但作為學生學期或學年的鑒定,一般來說教育幫助是目的,透明度應增強。當然,在提倡鑒定透明度的同時,也應反對那種把鑒定看成是一種交易,為投其所好,只寫成績,不談缺點等不負責任的做法。
總之,學生鑒定的教育性依賴于一定程度的透明度得以實現,而透明度又是服務于教育性,受教育性的制約。作為學生的鑒定,把其教育性與透明度有機地結合起來,這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