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活動的總結(通用3篇)
模擬法庭活動的總結 篇1
20xx年5月18日我們在學校進行了大學以來的第一次模擬法庭活動,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天時間,但這卻使我感觸頗深。
我們系組織這次模擬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讓我們了解法院刑事審判制度。通過了解并參與刑事訴訟的審理過程,進一步學習了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們對理論知識的記憶,使我們的理論知識能更好的和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一開始就受到我系領導的重視和大力支持,并給參與此次模擬法庭的同學提供幫助及指導。增強了同學們的自信心。
實習內(nèi)容及過程
我們多方查找資料,并找指導老師給這個案子進行分析。最終我們確定了——尋釁滋事一案。因為此案涉及到三個被告,雖然案件并不復雜,但是涉及到的刑事訴訟程序問題還是有些麻煩的,這就需要我們開動腦筋,對案情認定清楚,為了演好這個案子,我們參與的同學針對本案涉及到的《刑事訴訟法》知識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
在進行演練的時候是比較煩瑣的,這一階段要清楚審理案件的基本程序,這對我們同學是一個考驗,因為這對于我們同學來說是陌生的,但我們并不恢心,我們主動上網(wǎng)檢索資料,觀看了許多關于法院審理程序的視頻資料。通過我們的細心觀察,基本掌握了開庭時的程序,并能夠付諸于行動。接下來是我們天天不斷的排練與討論,盡管這樣是枯燥無味,但是同學們都很認真,沒有說一個累字。我們只想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把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搞好,自己累點沒關系。
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xiàn)場,首先書記員沉穩(wěn)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 此案事實較為清楚,被告也積極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個審理過程就較為簡單和輕松,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時間飛快的流逝,兩個多小時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chǎn)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從心里發(fā)誓我將來一定會作一個一切為民的好律師,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xiàn)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yōu)缺點。
實習總結及體會
通過模擬法庭活動,使我們對庭審程序更加熟悉,更好地把握,以及對證據(jù)的認定和使用,同時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論運用到實際當中。經(jīng)過一個月的認識實習,我認識到距離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差距。
一周的認識實習使我發(fā)現(xiàn)自己的不足之處,作為一名法學學生單單學習書本上的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單單學習理論知識是紙上談兵。這次認識實習給我們一次認識自己所學知識在實際當中運用的情況。進一步了解未來的工作方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之處,找到差距所在,通過認識實習,發(fā)現(xiàn)理論知識應當聯(lián)系實際,并將知識運用到實際當中去,只有這樣才能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因為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應當將其所學充分合理的運用到實際工作當中去,沒有良好的理論基礎是不行的,同時沒有良好的實際經(jīng)驗更是不行的。
所以,只有把握好現(xiàn)在的學習時間,努力學習理論知識,不斷鍛煉自己各方面的實際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適應以后的工作;學習法律知識是一個需要自己不斷學習,不斷提高的過程,是一個漫長的學習生涯。
學習法律需要不斷提高自己個方面的能力不僅僅是法律知識,往往在實際工作當中,其他能力的要求也是很關鍵的,只有各方面的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學習法律應當不斷提高自己不斷完善自己的理論知識,適應法律的要求,不斷提高,不斷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相關的司法解釋,了解其中的含義,深刻地了解法律要求的內(nèi)涵,不斷提高自己個方面的能力,找到每一個案件背后的各項證據(jù)的實際要求,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相關科目的了解,不斷深入地來了解各項證據(jù)的要求,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yǎng),要想做好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首先,不但要有扎實的理論基礎,良好的法律實際經(jīng)驗,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德,良好的道德品德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備的要求。只有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zhì),良好的人格作為保證,才能更好的應用法律,真正的做到為民服務,維護其合法的權利。我也發(fā)現(xiàn)很多不足之處,覺得自己的法律理論知識儲備有限,對知識的理解和把握還不夠深刻,知識基本停留在表面,不能很好的應用到實際案件當中去,需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yǎng)。學習法律的相關知識,加強對法條的理解和掌握,不斷聯(lián)系實際,加強學習與應用,更好的適應法律專業(yè)學習的要求。
模擬法庭活動的總結 篇2
根據(jù)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06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于20xx年12月2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于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nèi)容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一 學習法律一定要理論聯(lián)系實踐。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么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yè)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么,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為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為一只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lián)系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xiàn)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yè)知識,而且還鍛煉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法治社會必須貫徹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作為解決糾紛的根據(jù)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diào)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系,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 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為。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tǒng)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jù),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以上所說的法律,主要是實體法。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也必須依照程序法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民事訴訟大體上可分七個階段,即起訴和受理 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 裁判(或者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 上訴 再審 執(zhí)行。這些階段的順序一般不能顛倒,也不能超越,各個階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務,只有完成了前的階段的任務,才能進入后一階段。前一階段是后一階段的前提和基礎,后一階段是前一階段的繼續(xù)和發(fā)展。各個階段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法律亦有相應的規(guī)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辦事,否則就是違法。
三 加強法制觀念,促進依法治國。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zhí)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執(zhí)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zhuǎn)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fā)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后,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著我和你,學法 知法 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于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四 法海無涯,學無止境。
法律專業(yè)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yè)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 法規(guī),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 當事人 委托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fā)言,其內(nèi)容又是怎么,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guī)定的。而且,法律法規(guī)是隨時著社會的發(fā)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jīng)常都會頒布新的法律法規(guī)。如今,學法 守法 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于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通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后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模擬法庭活動的總結 篇3
按照x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yè),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y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zhí)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chuàng)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y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一、在舉證責任倒置中,反對的一方應當就某種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發(fā)生特定分配的現(xiàn)象,同時還意味著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么,必須要由法律規(guī)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fā)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后果。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jù)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zhì)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zhèn)尾幻鲿r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shù)碾y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lián)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zhuǎn)換的區(qū)別。舉證責任的轉(zhuǎn)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lián)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xiàn)舉證責任轉(zhuǎn)換的現(xiàn)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guī)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發(fā)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jù)實體法的規(guī)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guī)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yè)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y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y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lián)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jù)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jù)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fā),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zhì)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zhì)上基于法律規(guī)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