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政法委個人工作總結
(三)勤廉政,樹形象
一是堅持以黨章、法律為行動依據,自覺遵守《黨員干部廉政準則》和有關規定,年初還簽訂委機關干部黨風廉政建設“一幫一”連帶責任狀,繼續保持和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誘惑,守得住本色。二是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上、下班準時,請銷假主動辦好手續,基本上出滿勤。三是愛崗敬業,樹好形象,當好公仆。在工作中,碰到問題不回避、虛心請教,并毫無保留傳教年輕干部業務工作,處處為基層、為群眾著想。能干的事自己干;能幫忙的事,不擺架子,全身心投入。評先評優主動讓位,讓年輕人多獲得各種榮譽,更好地激發工作熱情。真正做到淡泊名利,不伸手要權要官,公正廉明,不以權謀私,盡職盡責,不失職瀆職。盡量不接受基層接待,影響公務的宴請堅決不參加。
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組織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有差距。一是深感自己的知識面還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二是爭先創優意識不強。決心在今后工作中,不斷加強學習,增強人格魅力,發揚成績,克服不足,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力爭再創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