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打擊傳銷工作總結(通用3篇)
校園打擊傳銷工作總結 篇1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來臨,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傳銷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進一步推動許昌市打擊傳銷工作的深入開展,鞏固和擴大全市創建“無傳銷城市、無傳銷社區”成果,提高消費者自覺抵制傳銷活動的意識,全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情況要求,開展了打擊傳銷進校園工作系列活動。現總結如下:
一、成立組織
1、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擊傳銷進校園工作領導小組,由韓發亮校長負責全面工作,小組其他成員負責日常工作。
組 長:韓發亮
成 員:耿偉峰 鄭保營 婁桂榮 董改青 各科室主任
二、加大宣傳力度
1、利用LED屏顯示、報欄張貼、專題展板制作和校園廣播等方式全方位宣傳打擊傳銷進校園活動,加強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發放“公開信”和“倡議書”,組織“拒絕傳銷從我做起”班 級簽名活動。制作班級宣傳手冊,組織學生開展“揭露傳銷真相,戳穿美麗謊言”反傳銷自愿簽名活動。
三、舉辦以“遠離傳銷”為主題的專題講座,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使師生了解傳銷的欺詐本質,明確傳銷活動系非法活動,增強抵制各種誘惑自覺性,同時要求若發現不法分子在進行傳銷活動,及時報警或向學校報告。
四、利用主題班(隊)會分析典型案例、發布警示提示,揭露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表現形式、慣用手段、變化特點以及傳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揭露傳銷的騙人害人本質,提高學生區分直銷和傳銷、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使學生牢固樹立遠離傳銷的思想意識,并監督家長不參與傳銷。
校園打擊傳銷工作總結 篇2
一、領導重視,周密組織
賀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門領導對此項工作非常重視,為了進一步加大我市對“傳銷”違法行為的打擊。X年,根據上級部署,并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制定了確實可行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書記李國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
二、嚴厲打擊傳銷行為,防止傳銷進校園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密切配合,確保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尤其是和公安經偵支隊保持密切聯系,一有情況就立即聯合出擊。在打擊傳銷專項行動中,注意排查參與傳銷的身份,如發現是學生,加以宣傳教育。200 7年以來聯合公安等有關單位進行了15次打擊傳銷活動的行動,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488人次、車輛96臺次,搗毀傳銷窩點20個,遣散傳銷人員293人次,收繳用于傳銷的書籍資料一大批。沒有發現有學生參與傳銷行為。
三、加大宣傳力度。
組織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
1、印制了打擊傳銷聯系卡20xx份,聯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門的舉報電話,聯系卡發到車站、社區及市場和各所學校,使群眾、學生和涉嫌傳銷的外來人員能及時反饋和舉報有關傳銷活動的信息,并及時返回家鄉。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的通告20xx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為傳銷人員提供居住場所及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
3、出動宣傳車1輛,到各社區及街道、市場、學校,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使禁止傳銷概念家喻戶曉。
4、加強媒體報道。與市電視臺、電臺及報社聯系,由媒體跟蹤報道打擊傳銷的信息。本局通訊員在《廣西日報》、《南國早報》、廣西電臺、廣西新聞網等省級主要媒體發表打擊傳下新聞稿件5篇,騰訊網、新浪網等主流網站轉載20多篇。通過多方面,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宣傳,引導學生增強識別傳銷的能力,增強防范意識,自覺抵制傳銷
四、充分發揮“一會兩站”(消費者協會分會、l2315聯絡站、消費者投訴站)的作用,實現12315進校園。
在校園里設置12315聯系站,共聘請義務監督員、志愿者70名,及時掌握學生參與傳銷的動向,發現線索,向工商部門舉報,及時掌握案情,防止學生參與傳銷行為。 畢
校園打擊傳銷工作總結 篇3
今年以來,高新區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市打傳辦的工作指示,繼續大力宣傳《禁止傳銷條例》,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現將我區打擊傳銷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區管委會年初成立了高新區打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高新區工商局,并組織召開了打擊傳銷專項工作會議,學習上級下發的打擊傳銷文件精神,分析打擊傳銷工作形勢,組織制訂專項行動方案。區管委會領導強調,每次打擊傳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都要周密部署,研究出具體行動方案。
二、整合多部門資源形成打傳合力,加強防范力度。區打傳領導小組針對多個職能部門的特點,整合資源,嚴格分工,提高效率。1、區財政局按照區管委會統一規劃部署,劃撥專項資金作為打傳經費;2、工商機關依法查處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行為;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行為;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行為;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含有上述規定的傳銷信息的行為;為上述規定的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行為;為上述規定的傳銷行為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3、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傳銷行為;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4、關于傳銷案件中的案件移送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打擊傳銷執法協作規定》明確:工商機關在查處傳銷行為中對于涉嫌犯罪的傳銷案件,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中對于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傳銷案件,應當依法移送工商機關查處。5、同時重視獲取信息的多樣性,充分利用工商信息化平臺,一方面保持12315投訴熱線的暢通和辦事高效;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作用,深入轄區,與市場物業和村委會保持密切聯系。同時,構筑信息平臺交流機制,做到共享打傳資源。
三、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打傳氛圍。我區組織執法人員深入基層,在城鄉結合部采取張貼打傳海報、拉宣傳條幅等方式,積極宣傳傳銷的社會危害性,使高新區廣大人民群眾深刻意識到傳銷誤人誤己、誤國誤民;在位于城鄉結合部的呂蒙鄉政府門口宣傳欄上,出了10期打傳的黑板報,在5個自然村村委會門口出了50余期黑板報,并在區工商局、公安分局等注冊大廳窗口印發了1000余份打傳手冊,散發給前來辦事的經營戶,宣傳打傳的重要意義。
四、加強監管,消滅傳銷的生存空間。我區從源頭抓起,針對傳銷分子一般是租房進行不法傳銷活動的特點,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房屋租賃備案制度,有效地消滅了傳銷分子的生存空間。今年以來,我區共出動執法人員380余人次,執法車輛78臺次,深入位于城鄉結合部的歷堯、古城、官莊、二亭下、石嶺五個自然村巡查60余次,有效地震懾了傳銷分子的不法活動。
由于我區采取了上述有效措施,全年在高新區范圍內沒有接到一起傳銷舉報,巡查中也沒有發現一起傳銷窩點,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成效。為景德鎮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