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總結(精選3篇)
班級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總結 篇1
臨近年關,為使廣大居民度過一個安全、綠色的新春佳節,渦陽縣丹城鎮積極響應縣政府下達的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進行了嚴格規定和宣傳。
丹城鎮婦聯組織婦聯干部、巾幗志愿者等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關法律進行宣傳,扎實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在鎮主要干道上,“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大盤香)禁燃規定,文明歡度新春佳節”的橫幅隨處可見,在各鄉村的宣傳欄上也貼上了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巾幗志愿者深入各鄉村,通過發放傳單、開板凳會等形式解釋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用“線上+線下”的方式讓“禁燃禁放”在全鎮“流動起來”,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
班級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總結 篇2
為貫徹落實亳州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的禁燃禁放工作,營造安全、文明、環保的生態環境。渦陽縣牌坊學區中心學校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強烈的責任擔當,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牢固樹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意識,并積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活動。
召開專項會議成立領導小組
20xx年1月5日上午,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召開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炮竹的專題會,中心校校長燕保山帶領全體教師認真學習并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安排專人負責,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積極落實有關要求,增強全體教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意識。
廣泛宣傳人人皆知
學校利用宣傳標語、電子屏幕、家長微信群等宣傳陣地轉發亳州市教育系統“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讓師生、家長了解燃放煙花炮竹對自身安全和大氣環境的危害。
各班主任在班級召開“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煙花炮竹”主題班會,通過圖片瀏覽、觀看視頻等讓學生了解燃放煙花炮竹的危險性,從而認識到禁止燃放煙花炮竹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導學生從小樹立文明意識,牢固樹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增強了學生的禁燃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并通過學生要求家長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不儲存,減輕空氣污染,減少安全事故,共同創造安全文明、優美宜居的城市環境。
學校還組織全體學生簽訂“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煙花炮竹”承諾書。
加強對校園的安全巡邏
在寒假期中,由學校的值班領導帶隊,值班教師、門衛配合,每天至少3次對校園及校園周邊進行巡邏,嚴防死守,確保無煙花炮竹燃放現象,如發現燃放,立刻制止,確保校園安全。
總之,通過一系列的宣傳工作,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做到全體師生人人入心入腦,為營造禁燃煙花炮竹創設了良好的氛圍,同時通過學生“小手拉大手”輻射到家庭,讓家校共同努力,移風易俗,不燃放煙花炮竹,讓天空更蔚藍,讓空氣更清新,讓家園更美麗,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班級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總結 篇3
一、高度重視,層層落實監管監察責任
按照《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指導方案》的相關要求,我區制定了《營口市站前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區政府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監督管理職責,由區安委會辦公室牽頭,區應急局、區審批局、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站前大隊等部門參加,組成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置在區應急局。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領導及上級部門對于20xx年煙花爆竹監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區設置臨時經營攤點60處,從業人員均為往年經營業主。
二、嚴格把關、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監管工作
按照《營口市站前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實施方案》部署,結合當前疫情形勢,站前區應急局組織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者開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人員承諾制培訓,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應急局分別對各自部門的規章條例、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歸納,對20xx年安全管理實施方案的變化進行解讀。經營業主通過主動申請,簽字承諾完成學習。對于違反培訓內容的業主,按照承諾內容,進行處罰。按照國家、省、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結合我區實際《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由區審批局一站式辦理,同時為規范經營,加大了執法力度,弱化審批、強化監管、優化服務,推行“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政務服務模式,努力維護我區平穩的安全生產形勢。
三、把監管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業主和公眾人身財產安全
我局從2月4日至今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攤點進行認真檢查,局內執法監察人員分成兩組每天對煙花爆竹攤點進行執法檢查,開展夜間加班巡查,春節假期期間每天由兩名執法人員對各攤點進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執法監察地域無死角,時間無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聯合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一次,共計出動車輛50車次,出動人員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隱患共計20余處,并當場全部整改完畢。在監管過程中,嚴格對照臨時銷售許可,沒有履行承諾制培訓內容的業主,嚴禁銷售異地煙花爆竹。
此期間,檢查出的.問題主要有:一是個別攤點滅火器和水桶擺放不及時,而且擺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煙花爆竹擺放過高,超出規定高度;三是警示標志不規范不醒目;四是個別業主的安全意識不高,忽略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五是個別滅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關規定等。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站前應急局采取重點地點、重點人員監管為主和分組依次檢查的方法,加大執法力度,結合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檢查,將煙花爆竹監管持續至2月26日煙花爆竹經營結束,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我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