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地公告(通用8篇)
關于征地公告 篇1
xx村民小組、各位村民:
高要區委區政府于20xx年7月1日在祿步鎮召開全鎮村民小組大會,會上宣布停止肇慶環保能源發電項目在祿步鎮江(崗)仔頭村征地工作。為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現我鎮決定停止對肇慶環保能源發電項目在江(崗)仔頭村的征地工作。
特此公告。
xx鎮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日
關于征地公告 篇2
平政公告〔20xx〕17號
為提供濰萊高鐵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用途
擬征地位置范圍:濰萊高鐵自昌邑跨膠萊河進入平度境內,南繞前房家村折向東,跨引黃濟煙干渠、新濰高速,繞過五甲埠村折向東北,經明村鎮北側后北繞田莊鎮折向東,依次跨青新高速、海青鐵路、榮濰高速后折向東北,其后沿榮濰高速并行,于福州路西設平度北站,出站后并行高速向東,穿榮濰高速平度分公司后折向東南,南繞崮山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后折向東,南繞鳳凰屯石墨礦后折向東北,穿過六曲山古墓疑似區、大唐風電,北繞即墨故城-龍虎山一帶,跨小沽河進入萊西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明村鎮前房家村、天新莊村、小營村、閆莊南村、五甲埠村、小官寨村、唐戈莊村、西店子村、大駕埠村、辛安北村、辛安后村、辛安中村;田莊鎮矯戈莊村、后柳坡村、前柳坡村、潘家莊村、玉石頭村、西寨村、西張家村、張東村、田莊村、田莊王家村、東李家埠村、東潘家埠村、披甲營村;李園街道西石家莊村、前小營村、后小營村、大營村、西七溝村、門村村、上疃村、馬家店子村、劉家寨村、周戈莊村、韓家疃村、萬家疃村、十里堡村、朝陽莊村、山前村、府君廟村、花園村、水溝子村;東閣街道尚家上觀村、官家上觀村、代家上觀村、下李園村、上李園村、北姜家莊村、郭家疃村、豐山洼村、徐福村、東窩洛子村、蘭家莊村、辛家莊村、鳳凰山村;白沙河街道西郝家疃村、岔河村、東辛付莊村、姜家觀村、竇家觀村、張家觀村、前沙灣莊村、后沙灣莊村;古峴鎮八里莊村、杜家集木村、劉家集木村、山上村;云山鎮上莊村、河北大白村、河東大白村、前營村、趙莊村、楊蘭埠村、鳳凰嶺村、東金溝子村、謝格莊村。
用途: 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魯政字〔20xx〕286號文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年產值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青政辦發〔20xx〕5號)的規定執行。被征收土地村莊的具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后,由平度市國土資源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后,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平度市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著物,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7日
關于征地公告 篇3
為滿足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xx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用途
1.地塊一位置范圍:位于城陽區夏莊街道青銀高速公路以東、玉虹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瑞云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住宅用地。
2.地塊二位置范圍:位于城陽區夏莊街道王沙路以東、云頭崮水庫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安樂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住宅用地。
3.地塊三位置范圍:位于城陽區夏莊街道黑龍江中路以東、仙山東路以南、青銀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丹山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魯政字〔20xx〕286號)公布的xx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年產值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青政辦發〔20xx〕5號)公布的標準執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后,由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會同城陽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項
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4月30日由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著物,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20xx年10月31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31日
關于征地公告 篇4
20xx年1月28日,XX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以(20xx)政國土掛字第2號批準征收集體土地6.1167公頃。現將經XX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XX縣20xx年增減掛鉤一期建新區用地項目。
二、被征地村(組)及面積
XX縣XX鎮XX村村委會5.9421公頃;XX鎮XX村村委會0.1746公頃。
三、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征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XX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XX市征地補償補充標準的通知》(X政發〔20xx〕3號)和《XX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X政發〔20xx〕5號)執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采用貨幣安置等辦法進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凡從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六、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安置內容以汝城縣國土資源局調查結果為準。
XX縣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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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地公告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設用地方案已經批準,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6月8日以豫政土〔20xx〕740號文件批復,其批準用途為住宅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積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別位于郾城區黑龍潭鎮姚莊村,沙北街道辦事處董莊社區居委會;召陵區姬石鎮廟陳村、宋寨村、黃集村,鄧襄鎮張莊村和翟莊街道辦事處范莊村、英楊村。征收郾城區黑龍潭鎮姚莊村土地4.0754公頃,沙北街道辦事處董莊社區居委會土地8.5704公頃;征收召陵區姬石鎮廟陳村土地5.7407公頃、宋寨村土地0.3154公頃、黃集村土地4.9668公頃,鄧襄鎮張莊村土地,0.5748公頃,翟莊街道辦事處范莊村土地0.3212公頃、英楊村土地1.5995公頃,總面積26.1642公頃(其中耕地24.6320公頃)。
三、征地補償標準
(一)征地補償安置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豫政〔20xx〕11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按《漯河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漯河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漯政〔20xx〕8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據實計算補償。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產值進行補償。
(三)社會保障費用:按豫勞社辦〔20xx〕72號文件執行,計13.2萬元/公頃。
四、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被征地村(組)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安置途徑采取貨幣安置、發展第三產業安置、拆遷安置和社會保險安置。
五、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登記期限:20xx年7月7日至20xx年7月17日
登記地點:漯河市國土資源局召陵分局
漯河市國土資源局郾城分局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六、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補償登記的,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利,其登記內容以當地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代表)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20xx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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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地公告 篇6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征收雁峰區岳屏鎮文昌村集體土地23903平方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和批準時間: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4日以(20xx)政國土字第180號文件批準。
二、批準用途:機關團體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于雁峰區岳屏鎮文昌村。
四、被征地單位、地類和面積:
雁峰區岳屏鎮文昌村集體土地23903平方米。按地類劃分,其中農用地22212平方米(林地13075平方米、設施農用地676平方米、坑塘水面8461平方米),建設用地501平方米,未利用地1190平方米。
五、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征收補償標準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xx]4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衡陽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批復》(湘政函[20xx]54號)有關規定執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農村集體組織)、使用權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和財產權憑證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雁峰區人民政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凡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七、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將被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由衡陽市國土資源局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特此公告。
衡陽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4日
關于征地公告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安置小區一期建設用地項目的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單位,征收土地面積,征收土地類別
被征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xx社區,征收土地總面積40.8255畝,征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720xx元/畝
專業菜地118800元/畝 旱土、園地57600元/畝
林地432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復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征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戶的生產補償費采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筑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后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簽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后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復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系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5年4月28日
關于征地公告 篇8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為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xx〕28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238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廣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復函》(國土資廳函〔20xx〕196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深入開展征地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國土資發〔20xx〕51號)和《廣州市人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xx〕2號)等有關規定精神,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地的位置和范圍(詳見公告附圖):廣州市芳村大道與浣花路交叉口處西側
二、擬征地的規劃用途:珠江三角洲城際快速軌道交通廣州至佛山段項目沙涌站
三、預征地面積:本次擬預征土地總面積為0.0685公頃(合1.0275畝)。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本局將組織有關征地機構和測量單位,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的權屬、種類、數量、結構等現狀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五、征地的補償標準和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
(一)補償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條、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238號)和《廣州市人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xx〕2號)有關規定擬定。其中,地上附著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補償,將根據調查確認的實際情況擬定具體的補償標準。
(二)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以支付安置補助費、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續、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據現狀調查和確認結果擬定具體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將在依法報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充分聽取意見。被征地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具體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xx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代章)
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