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公告
公司合并是企業兼并的形式之一。吸收合并的操作方法、程序、異議股東的回購請求權、法律效果、公司合并無效之訴、不同種類公司之間合并的限制等均是公司合并中應注意的問題。下面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帶來公司合并公告,供大家參考!
公司合并公告范文一
公告
經本公司股東會于 年 月 日討論決定:本公司與公司、……合并,特此公告。
請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對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作出決定,并于該期間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本公司將視其為沒有提出要求。
聯系人: 聯系電話:
xx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并公告范文二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蘇匯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關于吸收合并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異議股東現金選擇權申報公告及現金選擇權申報提示性公告已分別于20xx年7月29日及7月3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刊登。本公司異議股東現金選擇權的股權登記日為20xx年7月30日,申報時間為20xx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30-16:00)。本次異議股東現金選擇權申報結果如下:
本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內,沒有異議股東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
特此公告。
江蘇匯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8月3日
公司合并公告范文三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履職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的批復》(證監許可[20xx]1569號),本公司獲準吸收合并全資子公司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浙江)”)。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證券(浙江)將注銷,中信證券(浙江)的證券營業部、分公司將變更為本公司的證券營業部、分公司(詳見本公司于20xx年7月14日發布的公告)。目前,相關吸收合并工作正在穩妥、有序地推進,進展順利。現將相關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1、本公司業務范圍已增加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除天臺縣、蒼南縣)的證券經紀業務。
2、中信證券(浙江)的客戶及業務已于20xx年9月11日清算后整體遷移并入本公司,本公司自20xx年9月14日起為該等客戶提供參與證券市場交易的相應服務。
3、本公司及中信證券(浙江)正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程序要求,辦理中信證券(浙江)及其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等證照與資質的變更手續,中信證券(浙江)將在其原分支機構變更至本公司名下并領取新證照后,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法人資格注銷等手續。
4、20xx年9月1日為本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證券(浙江)的交割日,自該日起,中信證券(浙江)的相關財務數據全部并入本公司母公司財務報表。
本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