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檔函格式(精選3篇)
調檔函格式 篇1
xx市xx區人事局:
茲有 同志,身份證號為: ,其人事關系在我單位,人事檔案由我單位管理。該同志20xx年在xx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成績已合格。為完善檔案管理,請貴單位將該同志的《20xx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轉遞至我處為盼!
(資格證書可直接發給本人)
(單位名稱、蓋章)
經辦人:
x年 月 日
附: 單位地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調檔函格式 篇2
致: :
鑒于 (承包方名稱,法定地址,以下簡稱承包方)和你方于 (簽約日期)簽訂編號為 的《 》 (合同名稱),承擔實施 (工程名稱)。
鑒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額的銀行出具的保函,作為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本銀行 (擔保人名稱,法定地址),同意為承包方出具此項保函。
本銀行在此作為擔保人,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并放棄追索權地,代表承包方向你方承擔支付人民幣(大寫) 萬元人民幣的責任。當承包方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未能忠實地履行合同文件規定或你方與承包方同意的對合同的有效修改、補充或變動文件規定的,無論承包方有無不同意見,你方以書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銀行在收到你方的書面通知當日即無條件向你方全部支付。
本銀行進一步同意你方和承包方之間的合同條件、合同項下的工程或合同發生變化、補充或修改后,本銀行承擔保函的責任也不改變,有關上述變化、補充和修改也無須通知本銀行。
本保函自開立之日起生效,其中 元人民幣的保函直至業主/顧問向你方簽署#1機組臨時驗收證書后30天內有效,但最遲不超過乙方全部工作結束并通過驗收后6個月。 元人民幣的保函直至業主/顧問向你方簽署#2機組臨時驗收證書后30天內有效,但最遲不超過乙方全部工作結束并通過驗收后6個月。
本保函適用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RDG458)。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與本保函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本保函受益人住所地有相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銀行名稱:(蓋章)
銀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地 址: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調檔函格式 篇3
本保函旨在保證 工程承包合同的順利履行,保證主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在發包方已經與工程承包方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書后,由保證人接受主合同承包方委托為承包方履行預付款相關義務作出如下連帶責任保證承諾,本保函項下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約束。具有不可轉讓性,保證人作為承包方的履約保證方保證具有提供保證
1,本保函從屬于 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能力和資格,本保函擔保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
2,本保函保證的主債權為主合同承包方在接受發包方預付款后所應承擔合同相應義務以及由履行相應義務產生的違約、賠償責任。
3,本保函保證的主債務履行期限的確定:應為根據主合同發包方支付預付款后,承包方依據合同所應完成的相應工作量,工程量的確定由發包方或其委托的項目管理公司確定。
4,在主合同解除后,保證人對承包方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5,本保函中保證人承諾代為履行的僅限于金錢債務,如果保證人不能實際代為履行,對發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保證期間,發包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債權同時轉讓,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
7,保證期間,發包方與承包方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承包方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承包方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8,主合同如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9,承包方與保證人共同欺騙發包方,訂立主合同和本保函,發包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保證期間,人民法院受理承包方破產案件的,發包方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也可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11,發包方申報債權后在破產程序中未受清償的部分,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發包方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六個月內提出
12,本保函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13,本保涵未經發包方(債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保證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將預付款專款用于主合同約定目的并按本保函承諾承擔無條件保證責任。
14,保證人承諾在收到發包方或其授權代理人部分、或全部索賠通知時應履行無條件支付本保函擔保范圍內的款項。但可要求發包方提供索賠依據以及擔保款項的計算明細,在履行無條件保證義務和支付款項前無權對上述依據提出任何異議。履行保證承諾的期限應為接到發包方提出上述書面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15,本保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保證的期間以主合同發包方履行預付款之日起至承包方履行相應預付款義務之日止6個月后失去法律效力。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