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通用3篇)
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 篇1
為確保商品混凝土按質、按量如期供應,明確雙方職責和權利,供需雙方經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
2、混凝土單價
第二條:商品砼質量要求及供貨方式
1、質量與材料要求: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供方保證商品砼達到《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應的國家規范規定要求條款。
2、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塌落度質量達不到現場要求予以退貨。
3、乙方應滿足甲方根據設計、施工方案對商品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抗滲等級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運送頻率應保證現場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5、商品混凝土出廠,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及有關資料四份交甲方存檔。
6、交貨地點混凝土的試驗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其試驗結果作為乙方出具技術試驗資料的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樣次數及試塊組數應滿足規范及現場要求。乙方負責按規范提供全套預拌砼相關技術資料。
7、乙方按澆筑部位分批次交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貨通知書”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澆筑數量、供應時間、特殊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6小時通知乙方。
8、車泵要求: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條例汽車不能帶泥、遺撒,不能產生噪聲。對輸送泵要定期檢查以免出現機械事故影響生產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實行單車簽證收方。甲方應指派由本單位書面委托的專人按乙方“發貨單”檢驗每車混凝土方量,現場簽收。
第三條:安全責任條款
供貨期間由于乙方操作人員安全措施不到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及一切機械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進入施工現場甲方人員由于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給乙方工作人員造成的傷亡及一切機械事故,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第四條:結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1)按現場過磅計量為準折算成方量。
2)每月底根據實際施工進度辦理結算手續。
3)以甲方需貨通知的標號、防凍、抗滲要求為結算依據。
2、付款方式
按當月使用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結算,在次月10日前再按上月結算量的80%付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時,雙方進行總體結算,雙方簽字認可后一個月內付至總結算金額的95%,其余款項待工程審計完2月內付清。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
1、為乙方提供澆筑混凝土的必要條件,施工地點如需通行證出入時,甲方應負責給乙方砼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施工地點如果需要臨時占道,甲方還應負責為乙方辦理相關占道證等證明。
2、指派專人驗收送達現場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質量及隨車簽證“發貨單”。
3、給乙方借結構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一套,以便辦理結算,并提供查看建筑施工圖的便利;安排專人及時配合乙方預算員辦理結算。
4、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商品砼款必須自停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全部清完。
乙方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送貨時間、數量等,保證商品混凝土及時,連續供應,并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沒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澆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砼的澆筑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砼的連續澆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澆筑工作間歇超過兩個小時罰款1000元;因間隔時間過長造成砼出現質量問題時,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必須保證商品砼質量,對送達現場的砼有分層、離析現象或礫石粒徑、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收,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4、按國標、規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資料。
5、指派專人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商品混凝土的供應、澆筑、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6、乙方應提前將能滿足施工需要的車泵及相應配件送達甲方現場,并負責鋪設管道。
7、乙方必須滿足甲方砼澆筑需要,若出現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更換砼廠家,同時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結束,結算完畢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自行終止。
需方單位:供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合同:
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 篇2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簽訂地點: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標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訂立本合同。
一、 供貨規格,價格,方式: 工程名稱: 交貨地址:總方量、總價(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2、供貨方式:攪拌車送貨到需方使用現場。
3、 本合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市場價格調整,調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內的,不予以調整,調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減±20元/方之外的部分,價格調整雙方需提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價格調整幅度、時間以及工程量。
二、 技術標準:
1、預拌混凝土質量必須符合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國家有關標準。
2、強度的實驗結果評定以GB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為準。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章》。
三、 訂貨、交貨及驗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貨時,提前一天指定專人通知乙方并說明工程部位、建筑時間、強度等級、數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專人要貨前兩個小時再次與供貨方電話確認。 2、甲方必須指定專職收料人并書面形式做備案;混凝土運到指定地點后,有甲方指定的專職收料人簽收,并保留存根作為對賬結算依據。
3、甲方在訂單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圖紙發生變更,現場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電話聯系供方,乙方應立即安排調整,保質保量供貨。
4、混凝土到現場后必須進行交貨驗收,并按標準留置混凝土試塊。現場制作的試塊甲方應進行標準養護并送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齡期檢驗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滿足質量要求。
四、 供貨量的確認: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簽字的送貨單上的混凝土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與實送方量有誤差,甲方有權要求進行過磅,過磅如有誤差,雙方當場協商處理,由乙方負責誤差方量數。
3、乙方供貨到現場澆筑的混凝土如出現數量與交付驗收混凝土發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必須即時通知乙方確認核實,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實際數量,作為價款結算有效依據;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請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結果作為核算價款的依據,審計費用由甲乙共同承擔。鋼筋所占體積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貨方式為乙方先墊資1000M3后再按每澆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后如此類推。封頂后30天付前期墊資1000M3貨款的 %,60天付款 %,余款項在工程完工后五個月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結清。
2.貨款結算時按甲方指定人員在收料單的簽字為準。(甲方 有權所供數量進行不定期的抽檢)
3.上述款項以轉賬為支付方式,根據甲方需求所定價格注明含稅價或不含稅價,詳情見價格表。
六、甲方責任
1、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通暢,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攪拌車到現場后等待時間不超過45分鐘,以免影響混凝土質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應提前一小時明確通知乙方尚需澆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
4、甲方取樣、養護、試驗、檢驗必須按照國家規范進行。相關的試驗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合同約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雙方及時對賬后,乙方執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據,甲方可直接在應付甲方工程款限額內撥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給乙方。
6、甲方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遲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價的 %支付違約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數量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送貨到場,否則乙方按總合同價的 %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
七、乙方責任:
1、供方必須按合同和訂單數量及時向需方供貨,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連續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擔保方、監理方、工程所在地質量監督站及有關專家參與,經鑒定查明原因,若屬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擔責任;若屬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擔責任。
3、乙方應派調度人員到工地施工現場與甲方保持協調聯系。
4.乙方必須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關規定,在施工、運輸過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財產損失、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質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證商混的質量,如混凝土質量未達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時內到現場解決,如乙方延誤或質量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協議,如有違約,所產的一切相關費用由違約方承擔,本合同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補充修訂。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貨款金額全部結清為止。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 篇3
供方:東莞市華升混凝土有限公司 需方:東莞市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東莞市嶺南電生產項目 第二條 工程地點: 東莞市東城同沙科技園
第三條 供應總量約 30000 m3(結算時按實際供應數量計算)。
第四條 供貨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第五條 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混凝土品種、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等如下表:
第六條 技術標準和要求:
(1)供方選用符合國家建筑行業規范標準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有關國家標準。 (3)現場抽樣檢驗強度的試驗結果評定以GBJ10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作為混凝土質量評定依據。該檢驗委托東莞市質檢站負責。
(4)澆筑混凝土前,供方須按需方的實際澆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應的混凝土技術質量資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強度報告、抗滲實驗報告、產品出廠合格證、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并按須方要求及時提供原材復試報告及合格證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遲提供上述技術資料,否則由于資料不全無法進行澆筑,供方須賠償需方的損失,需方尚未支付給供方的款項不予支付。
第七條 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訂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由指定聯系人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300 m3時須提前48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準備工作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訂單中應注明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臨時變更時,需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產的特種混凝土的計劃預約時間,應由雙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訂貨時間確定提前預約的天數。
(3)需方在訂單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如施工圖紙發生變更、將混凝土用于訂單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層有大孔洞或軟土跑模等),應及時通知供方。
(4)供方送貨單應準確填寫車號、司機姓名、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使用部位等相關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應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車不足5 m3,如超出此車數,需方應按每車支付100元的運輸補償費給供方。用斗車打柱子、樁芯、構造柱、圈梁、女兒墻等特殊部位時按公司合同單空載費加收方法執行。
第八條 簽收
1、供方須將混凝土運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委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跟蹤,并負責裝卸;炷吝\抵交貨地點后,需方組織具有資格的檢驗人員按有關標準規定完成坍落度抽樣檢驗:此后將整車混凝土卸清。需方應指定專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送貨單, 結算時供貨數量按簽單數量計算。簽收人為:1、 聯系電話: ,2、 聯系電話: 。
2、混凝土的強度質量,以需方按國家規范和標準現場取樣、制作及標養的試件,并以送檢的試件經東莞市質檢站做出的檢測結果作為驗收混凝土的質量依據。檢測不合格,檢驗費由供方負責,需方有權作退貨處理,對該批次混凝土不予簽收和結算,供方還須賠償需方的損失。
3、需方對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異議,可以采取過磅形式隨時抽驗(三車平均值)。抽驗結果與供方送貨單誤差在±2%以內,雙方不予追究;如抽驗結果與供方送貨單負差在2%以上時,則當日各車均可按此實際負差比例計算。(標準:C10 2350kg/ m3 ;C15 2350 kg / m3 ;C20 2350 kg / m3 ;C25 2355 kg / m3 ;C30 2360 kg / m3 ;C35 2365 kg / m3 ;C40 2370 kg / m3 ;C45 2375 kg / m3 ;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需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F象的,或者超過技術要求規定的初凝時間,經核實后需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5、需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F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供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需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屬于質量事故的,供方除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外,還應對需方做出如下賠償:
第九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雙方憑簽認的送貨單,核對各種類等級的砼供應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條所列的單價結算貨款額。 1.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預付款:首期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預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需方須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供方指定的賬戶為供方在合同中所約定的帳戶。 (1)若本合同所訂混凝土供應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應混凝土,則采用預付款方式或雙方另行
商定。
(2)在貨品質量合格且雙方結算確認后,需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向需方索還所欠貨款,同時按所欠貨款總額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違約金,直到收回全部貨款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導致停供,需方必須在最后一次供應砼之日起15天內將余款全部 第十條 供方責任:
(1)供方應在澆筑混凝土同時供方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負責技術指導,在澆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包括混凝土澆注、保養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項)。供方不提供上述資料和技術人員施工現場指導,導致混凝土質量缺陷的,須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澆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檢驗報告單、配合比設計報告單等資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資料的,須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
(3)若需方需要質檢站出具原材料檢驗報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檢驗費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質量保證止于現場取樣,如因供方送料錯誤造成需方損失的由供方負責。 (5)因現場抽樣檢驗不合格,當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若需方同意再次鑒定,則雙方協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彈等方法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供方承擔。
(6)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貨中斷,供方承擔由此給需方帶來的損失。 (7)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無故終止混凝土供貨。如違反此規定,供方應按合同混凝土貨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賠償給需方。
第十一條 需方責任:
(1)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提供詳細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需方如果提供虛假信息給供方,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需方負責。
(2)需方每次訂貨前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計算欠準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實際需要時,需方應對此負責,并簽認供方送貨單給予結算。
(3)需方每次訂貨前應盡量精確計算施工時間,遇有時間變更超過4個小時,供方可視需方變更訂貨時間,重新安排生產送貨,需方應為此引起的供貨混亂負責。
(4)混凝土攪拌車到達現場后,需方應在有監理人員見證以及供方技術人員指導的條件下,按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在20分鐘內派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抽樣檢驗,時間應在每車卸量的1/4至3/4之間采取,并在攪拌車到達現場后40分鐘內完成制作,F場抽樣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5)需方應保證工地內道路暢順、安全,并對混凝土攪拌車在卸料期間的安全負責,混凝土司機必須聽從工地有關人員的指揮,需方應在交貨地點設立標志及有專人指揮車輛。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負責,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負責賠償供方損失。如出現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安全事故,則供方人員及財產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6)因需方不遵循有關標準規范,不參照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在現場運送、澆注、養護混凝土而造成質量問題事故時,有關損失由需方負責。
(7)需方在混凝土澆注施工過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則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負責。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單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鐘內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質量事故及損失由需方負責,需方應簽認供方送貨單并給予結算。
(9)需方須向供方出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委托證明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
(10)需方指定聯系人須配合供方人員認真、如實填寫供方送貨單上應填寫的項目。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等不屬于供需雙方的因素導致供方不能供應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對供方造成重大損失,供需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害賠償義務及其它責任。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六級以上的地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自然災害、非供需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國家政策調整與本工程有關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現,供需雙方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對方通報情況,協商與采取措施。
第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供貨起至所訂混凝土供貨結果結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貨款時止。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實事求是地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如協商和調解無效,須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1)需方指定聯系人詳見附表《工地施工現場聯系單》供方指定聯系人詳見附表:《東莞市華升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訊錄》。
(2)甲乙雙方合同約定地址為各方的指定送達地址,須向該地址送達相關文件。變更地址須書面通知對方,未通知不得變更送達地址,各方向合同約定地址送達即視為送達。 (3)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補充時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未簽訂前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無權更改合同內容。本合同沒有約定或者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