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產品供貨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工廠產品供貨合作協議書 篇1
供貨方:
購買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到達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構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甲方所供產品,務必貼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產品數量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__大眾號110.00元154.00元。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狀況及獎勵的不同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
2.批結,甲方按每批件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甲乙雙方按天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后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務必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
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職責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狀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工廠產品供貨合作協議書 篇2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銷售貨物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和價格:
詳見正式的采購訂單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依甲方產品承認書為標準。
三、供貨方式:
1、分批供貨:
2、訂單取消: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乙方公司
2、交貨方式:甲方委托貨運公司運輸,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運或快遞,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因甲方交期延誤需要空運或快遞的,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產品的價格調整:
六、產品的驗收:
1、乙方收貨后,當場清點來貨件數,驗收無誤后出具收貨單據。
對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進行驗收在一周內完成。
質量異議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為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條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條件:
付款頻次、時點及對賬安排。
若乙方逾期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支付總貨款%的違約金。
乙方同意以地處于 房產抵押給甲方,為本合同及補充文件項下甲方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八、違約責任: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民法典》執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其它約定事項:
1、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登記中心各執一份。
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時間
工廠產品供貨合作協議書 篇3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價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按原廠質量標準包裝
第三條驗收方法:貨到驗收
第四條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式:需方在收到全部貨物后15天內結清貨款。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點。
2、交貨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內30日
3、運輸費:由供方自負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損壞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
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通知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
供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