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供貨服務契約(通用3篇)
產品供貨服務契約 篇1
合同編號:
供方:需方:
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供需雙方充分磋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項目名稱、型號、單價、數量、金額:
二、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1、供貨時間:2、供貨地點及供貨方式:);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供方企業技術要求生產制造,同時供方保證按需方提出的協議供貨質量保證承諾條款履行合同。
四、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驗收時間:供方安裝完畢后;2、驗收方式:供需雙方按照合同要求共同驗收;4、提出異議期限:安裝完畢后一周內;五、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提供安裝所需的附件,安裝工具由供方自行解決;
六、售后服務、保修期:按國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配件責任規定》提供產品三包;供方對產品免費保修一年;
七、付款方式、期限:雙方簽訂合同后,需方預付供方合同金額30%,即元,供方安裝完畢后經雙方驗收合格,需方在七天內結清余款。
八、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違約方除按《民法典》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責任外,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金額1%(最高不超過5%)的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聯,供方、需方各執一聯,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需方(簽章):供方(簽章):
地址:地址:
聯系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合同簽訂日期:
產品供貨服務契約 篇2
本合同是關于乙方(賣方)向甲方(買方)提供________的合約。(以下買方均稱甲方,賣方稱乙方)。
第二條 價格及設備清單
1.設備總價格:人民幣____元;
工程安裝調試費用:____元;
2.設備清單(見后附頁)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甲方預付訂金____元人民幣。
2.乙方設備送至甲方指定地點,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項____元人民幣,否則本公司將收取設備總價5‰/天的滯納金。
第四條 交貨、驗貨方法
1.乙方按約定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貨物運抵后,由雙方代表共同驗收,并簽收驗貨單,乙方不再承擔保管風險,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條 安裝與調試及布線工程
1.有關布線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裝位置乙方應征求甲方同意。調試過程中,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操作。
3. 乙方預計安裝 天,調試 天。安裝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4.乙方承諾的日期若未能實現,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滯納金5‰元/日。
5.安裝完畢,乙方工程人員對甲方的操作人員進行基本的操作培訓。
6.乙方工程人員提交安裝資料(基本操作說明)。
第六條 責任與保證
1. 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為甲方指定廠家生產,無質量問題,能完成其預設計的功能,其技術性能達到規定的標準。
2.乙方對設備安裝時出現的一切故障負直接責任,隨時解決設備故障問題。本公司承諾如發現所售產品有假貨,將負責雙倍賠償。
3.裝機、驗收完畢后,甲方必須簽收“集團電話驗收單”。
4.乙方承擔設備的免費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自驗收結束之日算起。
第七條 技術文件
1.中文安裝說明書
2.中文用戶使用說明書
第八條 仲裁和法律
1.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端,均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爭端應按照《經濟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2.除裁決書有規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支付。
3.仲裁期內,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應遵循中國法律,所有爭端均應按合同條款和其它有關合同的協議解決。
第九條 售后服務項目
產品供貨服務契約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愿意購入、賣方愿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見附屬文件1,簡稱《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簽字后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于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銹、粗暴處理。
3.裝運標志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并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凈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志。
4.供貨履約擔保
(1)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屬文件2),并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屬文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后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賬戶,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托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屬文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于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并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注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戶名稱、開戶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并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港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系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后,賣方須在不遲于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見附屬文件5,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后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見附屬文件6);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后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后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后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后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并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稅及增值稅,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屬文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賬戶(見以下(3))后,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賬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開戶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絡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處理
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
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文件,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
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并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托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貨期限后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賬戶,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