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飾供貨擺放合同(精選3篇)
配飾供貨擺放合同 篇1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購買x戶型室內配飾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甲方向乙方購買的室內家具配飾,配飾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具體技術標準與要求和單價詳見附件報價單。
家具配飾品的供貨工期:自收到首付款后三個月內。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x元整(RMB。
2.2本合同總價款包括但不限于購買的室內全部配飾、制作費、運輸費、包裝費、安裝費、人工費等甲方為購買配飾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3合同價款的支付:
2.3.1分期支付
A.本合同簽署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B.精裝修工程過半(天花、燈位開孔,燈具達到現場;墻面基層完成,墻面壁紙到達現場;門、窗套開始安裝),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作為進度款,即人民幣;
C. 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確認質量無異議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5%,即人民幣---------------元整 (RMB-------------------.00) ;
D. 壹年保修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即人民幣----------------元整 (RMB------------.00) ;
2.4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項的同時,必須提供正式的稅務發票。若乙方不提供發票,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該筆款項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三條配飾的制作
3.1乙方應在收到預付款七日之內起開始制作,關于配飾制作的具體要求與標準詳見附件。
第四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4.1乙方供貨時間為: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于供貨后七日內,完成全部配飾的安裝工作。
4.1.1供貨及安裝時間如有變化,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2乙方供貨地點:乙方應按4.1款約定時間或甲方通知的時間,自行承擔運輸費用將配飾運至----樣板間內,或運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地點(北京以外的地點除外)。
4.3運輸費用:運輸相關費用和貨物保護問題由乙方承擔。
4.4乙方負責全部配飾的包裝并承擔包裝費用,包裝標準為:有效保護標的物完好。
4.5乙方自行解決卸貨及卸貨工具。運送期間或送至甲方指定地點時全部或部分配飾受到損壞,乙方須立刻為甲方免費更換或維修,項目交貨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對于延期支付,乙方的到貨時間順延。。
5.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作好現場安裝的工程配合工作。具體包括:
5.2.1為保持飾品不受損壞,交貨時現場須清理干凈,施工人員不得留在現場,工程驗收交鑰匙后乙方進場安裝擺放;
5.2.2進入樣板間的道路整潔,確保貨車能夠開入樣板間門口,如道路不具備條件,甲方應協調解決,保證貨物進入樣板間;
5.2.3保證樣板間內水、電的正常使用;
5.2.4如樣板間家具配飾已點數交接,工程又進場返工所造成的家具飾品移位與污損,乙方不再重新擺放;
5.2.5如發生上述四種任何其一情況時,乙方有權拒絕進場,同時工期順延。
5.3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所需配飾數量和型號,乙方應予調整。但甲方應在乙方交貨前向乙方提出,調整總量不超過總價值的10%。
5.4 甲方應于完成現場開荒保潔后,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時間。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6.1乙方依合同約定完成全部配飾的制作,保證配飾的質量符合合同約定及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6.2本合同項下配飾在乙方交貨并且甲方組織安裝驗收認可之前的成品保護問題由乙方承擔,在安裝完畢甲方驗收認可之后的成品保護問題由甲方承擔。
6.3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配飾的安裝,確保安裝質量。安裝配飾所需的配件、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
6.4乙方承擔本合同中全部配飾之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張對本合同中的標的物享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抵押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5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轉讓其應履行的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6.6乙方免費為甲方相關人員提供裝修配飾設計等內容講解。
6.7乙方保證提供的清單內容中超過50%的物品為本項目獨有。
6.8乙方對于國內采購的產品或家具的20%在加工及采購過程中必須通知甲方共同參加采購或對進度進行控制。
第七條質量要求
7.1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配飾是全新的,其質量、規格和性能等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和項目所在地相關標準、規范及設計要求,并且符合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標準以及雙方已封存的樣品的質量標準。
7.2乙方保證其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之產品不涉及知識產權、未經授權、假冒等法律瑕疵。
第八條樣品
8.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后30日內向甲方提交可提供的,如窗簾布藝布樣樣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說明介紹等資料,以供檢驗和封存。甲方應及時簽收樣品。
第九條檢查與驗收
9.1乙方將該批配飾運至本合同約定地點后,貨物質量驗收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驗收合格標準為:已封樣物品同封樣,沒有封樣物品參考同行業中同等物品為比較基礎。
9.2若乙方不及時派人參與現場交驗,則甲方有權自行驗收,并對質量不合格、損壞等做出記錄,視為乙方認可并負責處理。
9.3貨物點驗:由甲乙雙方在交貨地點共同清點后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甲方指定代表若有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9.4甲方應在貨物交付后檢查貨物數量、規格、型號及質量,并將任何短缺、超出、損壞或其它與合同不符的情況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將于五日內依據甲方通知及時予以更換、調整、補齊貨物。
9.5各方確認,在貨物使用過程中,如貨物存在質量瑕疵的,則雖經甲方按本條約定驗收完畢,亦不視為甲方對乙方貨物質量瑕疵的認可,乙方仍應承擔質量瑕疵賠償、補償等的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損壞除外)。
第十條保修服務
10.1 乙方承諾保修期內提供免費的保修服務,包括:非人為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非質量原因,出于人為操作或其他原因發生的問題,由甲方支付修理費用,乙方維修。質量保證期的起算時間:自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0.2 乙方承諾如甲方報修,乙方將派人于24小時之內到達現場,作出故障診斷,并在三日內修復完畢,如需返廠維修,則在五日內修復完畢(北京以外的供應商除外)。
10.3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如果發現貨物及相關配件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明產品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在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無償退換、修理,并應對由于產品質量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負責。
10.4 甲方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簡稱物業公司),實施本條所述保修管理。物業公司可代表甲方行使如下職責:
A.代表甲方通知乙方對工程進行維修、維護;
B.代表甲方檢查、跟蹤、配合乙方的工程保修工作;
C.代表甲方簽發工程保修施工驗收單;
如甲方委托物業公司實施保修管理的,則甲乙雙方在結算質量保證金時,由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的乙方履行本合同情況之書面文件,雙方均同意以此書面文件作為結算質量保證金的依據。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12.1在簽署、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雙方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雙方同意保密,未經對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許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12.2本合同終止后,本保密條款規定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過錯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根據各自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13.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無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日,甲方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13.3本合同簽訂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業務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終止委托,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終止委托的,甲方需對乙方按雙方約定的工作進程所發生的實際而合理的費用予以補償,同時,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13.4乙方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指派的人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行為。
13.5乙方保證其依法成立并向甲方提供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在甲方支付價款時,乙方未提供,則甲方不予支付價款,且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13.6乙方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為:乙方每逾期1日(包括部分遲延),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直至實際全部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配飾之日為止,如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13.7乙方交付配飾的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及國家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更換,更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拒絕更換或更換不及時或經乙方更換2次后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由此造成其它第三方向甲方進行索賠時,甲方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且乙方必須賠償第三方之損失;乙方不能積極主動解決質量問題并賠償損失時,甲方可代為賠償,并可向乙方追索該筆賠償金,違約金的金額甲乙雙方根據損失大小另行協商。
13.8因乙方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的違約金:
A. 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個階段的工作超過30日的;
B. 拒絕執行甲方要求其修補缺陷或更換不適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書面通知,而這種拒絕的行為使工程受到了實質性的影響;
13.9如違約方支付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進一步補償。本合同所稱損失應包括因違約行為所導致的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以及可得利益損失,以及守約方為處理違約事件所發生的包括調查、訴訟、律師等法律費用在內的費用和開支。
第十四條不棄權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它合同/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放棄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任何單獨或部份地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亦不應妨礙該方將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
第十五條通知與送達
15.1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在發生變更情況之日起1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5.2通知被視為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決定:
A.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為有效送達;
B. 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準)后第7日視為有效送達;
C. 以快遞發送的通知應于交予合法的快遞服務發送后第3日視為有效送達;
D. 以圖文傳真發出的通知,在傳送日后第1個工作日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六條聯系人
16.1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僅通過該聯系人負責與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詢問、答復、提出意見、確認等本合同履行之相關事項,任何一方應對其指定的聯系人職責范圍內的行為負責。
16.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變更上述聯系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對上述聯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正式發布為準,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17.2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17.3不可抗力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4日內出具事故發生地區的有關機構證明并取得另一方認可。上述情況發生后,雙方應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17.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7.5本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于市場環境變化、乙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及生產安排不周等情形,無論嚴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為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完整合同
本合同構成各方對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該等事項作出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合同或許諾。
第十九條修改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經修改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情況下,該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行性不得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二條繼承
本合同生效后,無論甲方或乙方的名稱、組織形式、企業性質、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投資者等發生任何變更,甲方或乙方應繼續或要求其權利義務的繼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之相關義務。
第二十三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23.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23.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標題
本合同中的標題僅作為參考,不影響本合同的含義及其解釋。
第二十五條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補充條款
在支付第一、第二筆工程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保函,保函至乙方交貨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后30天。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配飾供貨擺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達到平等、互利、公平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以下協議 :
一、 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乙方所供產品(原料、調料)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或因產品(原料、調料)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2、乙方按甲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甲方;特殊情況響應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
3、簽訂協議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質量保證金(小寫: 元) 大寫: 元;待協議終止之日,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甲方不承擔乙方所交保證金的利息)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供貨品種:
2、乙方承諾以其供應其他酒店、市場的最低價給甲方供貨,如發現乙方給甲方的供貨價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貨價格,乙方以該批貨的20%作為賠償。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乙方降價則由乙方補償甲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差價,由貨款結算時補足。
三、送貨:
1、乙方負責送貨。
2、乙方保證在上午10:00,下午17:00以前將甲方需要的物品按質按量按時,送到甲方收貨處,由甲方庫管及廚房人員驗貨,如有兩次送貨不及時將方以該批貨的20%作為賠償。
3、乙方如以次充好,把不合格的物品送到甲方,導致換貨而延誤上菜時間,引起客人投訴的,要承擔由此引起的相應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供貨協議。
四、貨款結算: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以下貨款結算方式;每月 號,乙方按照當月送貨單與甲方財務部對賬,雙方確認無誤、乙方提供有效的發貨票后,甲方在每月 號前,以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乙方。
五、違約責任:
甲方如因經營需要重新選擇供貨商,需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即給乙方退還全部質保金,并結清乙方所有貨款;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終止給甲方供貨,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如因告知不及時耽誤甲方經營的,需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六、協議期限: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訂新協議書。
七、其它
1、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關工作人員行賄,經查證屬實后,將給予乙方壹萬元(10000.00)至伍萬元(50000.00)處罰。
2、乙方必須將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原件送交甲方查驗;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經營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關產品資料:產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飾供貨擺放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后,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供應產品
1、乙方自月日止負責向金三角中西茶餐廳 店提供 產品(產品的具體名稱、規格、生產地、價格、驗收標準見本協議附件。)
2、乙方同時向甲方贈送有。
二、供應價格及方式
1、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附件。
2、乙方必須保證供應給甲方的產品價格為現市場最低供應價格;如乙方供應產品的市場批發價格高于或低于本協議約定價格的 %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采購部經理。 甲方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應與乙方重新協商確定產品價格;甲乙雙方未就新價格達成一致意見時,乙方仍應確保甲方產品的正常供應,不得以次充好。
3、新產品的定價:甲方向乙方購買新產品,在協議確定的毛利率內由乙方報價后雙方協商定價。
三、供應產品的數量及運輸
1、供應產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部門_________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報單給乙方,非甲方指定部門的報貨計劃不形成乙方的購貨訂單;
2、送貨時間和地點:乙方收到甲方訂單后必須在_____小時(日)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________________;具體時間為上午下午,盡量避免在乙方營業高峰期(即每日12:00—14:00;18:00—20:00;除特殊情況,甲方臨時需要送貨外)。產品經甲方檢驗合格后,所有權轉移給甲方,乙方不能以未付款而保留所有權,但乙方擁有債權;
3、甲方報單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產品的驗收和質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達到國家、地方、行業等相關質量標準。
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應當符合相關餐飲行業標準的規定,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乙方必須承擔因其產品違反餐飲行業質量標準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所受到的處罰。
3、乙方應確保產品包裝、標識的完整并符合餐飲行業質量標準規定,且內置產品的質量、數量等狀況與產品外部標識相符合;如產品的保質期限低于1年,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書面說明產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限或失效日期。
4、甲方在收到乙方產品后應指派專門的驗收人員依據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產品清單對產品進行及時驗收:
、偃缫曳焦⿷漠a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所供應的產品,且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提供符合餐飲質量標準的產品。
、谌缫曳焦⿷漠a品與產品清單不相符,乙方則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內提供與產品清單一致的產品。
、奂追津炇蘸细窈髴谒拓泦紊虾炞稚w章,并開具入庫單。
5、由于客觀因素,甲方未能及時銷售完畢乙方供應的產品,甲方應于產品保質期截止日期 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更換完畢,乙方應全力配合更換事宜。
五、貨款的結算和付款
1、結算方式:月結
2、結算程序:乙方于每月 號將上月送貨單、入庫單、結帳單送至甲方財務室,甲方財務進行核對后向乙方支付貨款(如乙方未在 日前把相關單據送至甲方財務室,本期結算貨款延至下月)。
3、乙方向甲方提供:A、普通稅票 B、增值稅票 C、不提供稅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全面履行了各項供貨義務后,甲方應當如約向乙方支付貨款;否則,甲方應按日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應保證本協議約定的產品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酒店的當時市場供貨價,如高于市場批發價,甲方在與乙方結帳時將扣除高于部分,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3、如乙方供應產品違反餐飲質量標準以及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質量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拒付乙方質量不合格產品的貨款或解除本協議,而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當次送貨金額兩倍的違約金。
4、乙方如不能按約定時間將產品送至指定地點,每延遲半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累計每月3次以上未按時送貨,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
5、甲乙雙方為了共同維護“金三角”的良好形象,乙方送貨之時應佩帶甲方的供應商卡片(工本費20元,由乙方承擔),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戴頭盔、穿雨衣、拖鞋、背心,并應按指定通道送貨,否則每次應向甲方支付100元違約金。
6、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貨品缺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導致缺貨產品銷售價格兩倍賠償。
7、因乙方所供應的產品而引起的產品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及產品銷售后的可得利益)進行賠償,但甲方有義務進行協調解決。
8、除上述特別約定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其他各項約定,如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單項 1000 元違約金。
9.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乙方貨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支付。
七、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應當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各種供應產品的價格、利潤空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或自己使用因簽訂、履行本協議而知悉的對方的各種商業秘密。
2、乙方應根據市場行情及時向甲方推薦新的產品品種。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如紅白喜事送紅包、煙酒、回扣,請客吃飯等)賄賂甲方工作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按月度總貨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知道甲方內部工作人員有索賄或變相索賄行為的,應及時向甲方總經理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甲方應給予乙方200—20xx元的獎勵。
4、乙方如勾結甲方工作人員如虛開入庫單、虛報送貨數量和送貨價格等不良行為,甲方扣除乙方當月總貨款的一半,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5、在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不可抗力(包括區域性的流行性疾病等),致使本協議難以繼續履行的,本協議自行終止,即本協議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由此產生的各項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6、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協議,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采購部經理。
7、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
8、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湘潭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