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改革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xx市201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方案。
一、考試科目與考試時間
1.考試科目:xx市201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分為統一考試科目、統一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類。
(1)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理化、政史、體育。
(2)統一考查科目:地理、生物(初二結業考試)。凡未參加過xx市2011年或2011年地理、生物結業考查的,必須參加2011年地理、生物統一考查,否則地理、生物成績計為零分。凡參加過2011年或2011年地理、生物結業考查的學生,不得再參加2011年的地理、生物考查,地理、生物成績以2011年或2011年的結業考查成績為準。
(3)考核科目:實驗操作與信息技術、音樂、美術、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綜合實踐活動、綜合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與信息技術考核由市教育技術中心組織,分a、b兩個等級(理、化、生實驗操作,信息技術各50分,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a等,59分以下(含59分)為b等,普通高中招收的學生必須達到a等。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制定考核辦法,具體安排考務工作,其他考核科目由學校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比例按十教字[2011]21號文件要求進行,由市招生考試院負責審核。省級示范高中招收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必須在2a3b以上(含2a3b)。
2.考試時間:
(1)考試、考查科目的統一考試時間。
日期
六月二十日
(星期一)
六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三)
上午
9:00—11:30
語文
9:00—11:00
數學
9:00—11:00
英語
(含聽力測試)
下午
14:30—16:50
物理、化學
14:30—16:10
政治、歷史
14:30—16:30
地理、生物
(八年級)
(2)體育考試在2011年4月底完成。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4月20日前結束。
二、成績呈現方式
2011年中考成績以原始分呈現,滿分680分。各科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理化140分(物理80分、化學60分),政史100分(兩科各50分),地生40分(兩科各20分),體育考試三個科目共40分(肺活量體重指數10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5分,立定跳遠15分)。上述考試科目除政史為開卷考試外,其他科目均為閉卷考試,體育為現場測試。
三、考試命題
1.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學科課程課標為依據,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體現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課程評價理念,充分反映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所應達到的水平。加強試題與社會生活、科技發展、學科發展、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對知識與技能的掌握情況,特別是在具體情景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試題要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試題的難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間,理化和政史試題的難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間,地理、生物試題的難度值控制在0.70-0.75之間。各試題的難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各學科課程標準要求的梯度結構;難度較大的試題要體現在課程標準所強調的核心知識和核心能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