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千人計劃”申報工作方案
(二)報送要求。外專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學校評審后報兵團外國專家局,經兵團黨委組織部同意后,報國家外國專家局;文化藝術人才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學校評審后報兵團黨委宣傳部,經兵團黨委宣傳部、組織部同意后,報文化部。其他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經學校評審后按程序報兵團黨委組織部,由兵團黨委組織部匯總審核后報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以下簡稱“專項辦”)或其他有關單位(部門)。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附件、海外高層次人才簡要情況表、“千人計劃”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申報書和附件應合并裝訂,海外高層次人才簡要情況表和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另附。報送材料時,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1份和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協議復印件;4.海外任職證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6.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7.獎勵證書復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對文化藝術人才,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相關影像資料。
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申報材料單獨報送。其他項目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xx年6月26日。
五、其他事項
1.請各單位積極組織動員,物色相關人才參與報名,同時嚴格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規范。
2.申報材料文本在“千人計劃”網站()下載。
聯系電話:4681
聯 系 人:胡
郵 箱:
黨委組織部
xx年6月15日